党内监督制度
一、加强党内监督,执行党规党纪,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保证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的完成。
二、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即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都要认真履行职能,自觉接受监督,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三、监督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及时召开会议,准备工作充分,深入开展批评,落实整改到位,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四、随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及时谈话提醒。
五、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党员的知情权,为加强党内监督创造便利条件。
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廉政机关。
七、对党员、群众通过批评、控告、检举、揭发、信访等途径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其中有姓名和单位的,要及时反馈调查情况。
八、对玩忽职守不履行监督职责,压制民主阻挠党员行使监督权和对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员干部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f868122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d1cef86.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