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作文素材:谣言

发布时间:2020-04-12 20:56: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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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关键时刻,莫让谣言扰乱舆论场

灾难是一个巨大的横切面,从中可以清晰看到我们面临的一些问题。如在此次疫情开始阶段,一些信息披露不及时,使良莠不齐的自媒体信息有了广泛传播的空间。更有甚者,鼓动和放大人们的负面情绪。有时造谣者仅用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幅恐怖场景,散播恐惧和沮丧,试图摧毁和抹杀这个时刻那些伟大的逆行者们。

当前,两万多名医护人员,4000余名军队医护人员从各地赶赴武汉,中国医疗的精锐力量在驰援江城。只为能早日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还老百姓一个国泰民安。

而就在这场生死搏斗间,我们总能发现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选择性忽视这场战“疫”中的主体,选择性忽视从上到下,从政府机关到基层民众所做的努力,总是以挑剔的眼光去审视,带着所谓的“上帝视角”去评判。

不干事者不知难!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是在故意带节奏,扰乱我们;还有些造谣者只是用嘴巴和键盘来体现自己的存在感,可是作为心智健全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断。

谣言抹杀不掉,那些宁愿将自己置身于高度感染风险中的医生和护士们的努力付出;谣言抹杀不掉,那些写下请愿书甚至偷偷藏好遗书然后毅然赶赴防疫一线的解放军和武警战士们;谣言抹杀不掉,那些在行政动员之下赶赴一线冒着寒风和冰雪驻守在各个路口、商场、小区和街道,冒着密切接触风险挨家挨户排查和走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们;谣言抹杀不掉,那些捐钱捐物到防疫一线的普通老百姓的贡献和付出;谣言更抹杀不掉,国家不惜付出巨大社会和经济成本也要启动的最强响应和全国防疫指挥资金以及人员调配和方案布局。

针对前期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已经在查缺补漏。

现在,我们每天可看媒体公布的疫情汇总,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前赴武汉举行新闻发布会、各地对民众关注热点的及时回应,这些举措让谣言无处可藏,更为重要的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可以调整心态,从容地应付挑战。

而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各地各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该处理的及时处理。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

武汉近日开展为期三天的地毯式大排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医护人员艰苦奋战、科研体系高速运转、一线干部逐户排查登记、厂商加班生产医疗用品、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规涨价的药店等行动让我们看到政府的努力,国家的努力以及每一个参与者的努力。

心怀光明者,总是会看到黎明的曙光。

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团结互助的民族,每一次的苦难,都会让我们更加团结!每一次的困难,都会让我们更加坚定!

今天,疫情攻坚战已到关键时刻。

苦难与坚强,阻击与驰援,在江城武汉这座经历过辛亥炮火、抗日烽烟、特大洪水等无数历史考验的城市演绎着。

在这里,每天都有很多故事发生。这里的每一个故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故事。

战斗仍在继续——

浩荡长江水,见证着江城保卫战,记录下这里英雄人民的大爱壮举。

巍峨中国魂,见证着全国人民众志战疫,讲述着属于我们民族的故事。

谣言也是一种“病毒”

  2月10日,网络上流出上海华山医院第四批支援湖北医疗队物资被盗的传言。《解放日报》记者联系到了华山医院第四批支援湖北医疗队的联络人。对方明确告知记者,这又是一则“谣言”!而此前的“上海援武汉医生要求当地医生一起陪着排班”的传言也已被证实是谣言。

  谣言也是一种“病毒”!虽然它毒害的不是人的肌体,但其产生的精神危害甚至比新型冠状病毒本身造成的危害更大。当前,举国上下正在进行一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但屡禁不止的谣言干扰了防疫工作的有序开展,人为制造了社会恐慌,给整个防疫大局挂了“倒挡”。

  党中央有明确要求,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祸害防疫大局的“谣言”病毒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重拳出击,阻断其传播。

  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意见》提出,将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其中便包括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同时,《意见》衔接现有法律规定,对相关规定该细化的细化、该明确的明确,提高了疫情防控时期打击造谣传谣犯罪的针对性。执法司法机关要用好这一打击造谣传谣犯罪的有力武器和依据,从法律层面阻击谣言“病毒”传播,让造谣传谣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以此震慑犯罪、警醒世人。

  面对谣言“病毒”,理性和信心是最好的“疫苗”。谣言有多种,既有信息类的,也有知识类、常识类的。应对信息类的谣言,对非权威渠道发布的信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应该照单全收,而要“让子弹飞一会儿”之后再仔细鉴别、多方求证。对于吸烟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饮用高度白酒可以抵抗病毒等等明显违背常识的“知识类”谣言,切不可轻易相信,盲目跟风传播。

  当然,面对各种谣言,能够有能力鉴别并非易事,尤其是疫情严重的当口,人们难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切实担起责任,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同时,及时对各类谣言、不实信息进行辟谣,安抚恐慌情绪,遏制谣言这个“精神病毒”的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社会舆论风清气正。

  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善者。疫情既是考验,也是一面镜子,照出人性冷暖,亮出精神风貌。在此疫情防控之战的关键时刻,我们每个人都要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的应急防控部署,全力做好自己的事,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作为一种基本的公民自觉和道德素养,防止被各种谣言牵着鼻子走,成为谣言“病毒”的次级传染源、传播者。

莫让网络谣言动摇战“疫”信心

  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都在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然而,一些“网传”“听说”类谣言信息误导了公众,引发了恐慌,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整治网络谣言,避免社会恐慌。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很强。为了阻断这种病毒传播,人们宅在家里,尽量避免扎堆。病毒传播能力强,本身就让人们产生了一定的恐惧。网络谣言四处传播,只会让人们更加恐慌,这不利于公众的心理健康,也会动摇人们战“疫”的信心。整治网络谣言,让人们保持平常心,处于平和的心态,有利于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阻击战。

  整治网络谣言,让网络空间风清气正。互联网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网络谣言一旦滋生,就会在较短的时间内传播开来,这会把网络空间搞得乌烟瘴气。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相关方面应全力整治网络谣言,让网络空间天朗气清。互联网上有着海量的信息,当碰到谣言或者疑似谣言在网上传播的时候,人们应当抱有怀疑精神,多问几个为什么,核实一下信息的来源,以免被谣言蒙蔽了双眼,以免让谣言扰乱自己的判断。

  整治网络谣言,公众要提升科学素养。网络谣言本身是未经核实的信息,一些网络谣言隐蔽性强,给人们的判断带来了挑战。新中国成立以来,人们的科学文化素养提高了不少。此次疫情是对人们科学文化素养的检阅。人们应当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认真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相关方面通过多种渠道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公众应当认真学习这些知识。知晓了相关知识,有了相应的科学素养,碰到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时,就能有个基本的判断,不至于手足无措。

  整治网络谣言,呼唤法治利剑。前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依法治网提供了法律遵循。相关方面应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肆意传播网络谣言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任何人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如果不遵守法律法规,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主管部门应当尽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力度,使谣言在网络空间失去立锥之地。

  愿全社会共同行动,整治网络谣言,让网络空间天朗气清,避免网络谣言动摇战“疫”的信心!

让真相永远跑在谣言前面

网络谣言猛于虎。湖北武汉等多省份、多地区近期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来势汹汹,全国人民对此高度关注。中央和地方做出一系列防控部署,正值社会各方全力以赴主抓疫情防控之时,却有一些人独忧己身,罔顾大局,无端造谣传谣,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影响抗击疫情大局。

疫情当前,不信谣,不传谣。谣言已经成为一些重大灾害的“次生灾害”,它们散播恐慌、动摇民心。当下时节,是应该全国人民团结一心,全力扑灭疫情的时节。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扎紧心防的篱笆,不给任何谣言以可乘之机。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让专业人士、医务人员在“冲锋陷阵”时心中无忧,是我们每个人普通人的职责。

“三人成虎事多有,众口铄金君自宽”。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决不能坐以待毙,等待着谣言“不攻自破”和“谣言止于智者”。毕竟,我国有8.6亿网民,面对网络的纷杂世界,网民有时无法辨认真假,如果不及时正确对待网络谣言现状,久而久之人们对网络的失望,会从线上转为线下,甚者引发社会信任危机。网络要言论自由,但不可造谣自由,自由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

面对疫情,勿抱侥幸心理。春节期间,要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家人,少外出聚集用餐,尤其是去公共场所要戴口罩,回家要洗手,这是对自己健康的负责,对他人健康的负责,也是对防控疫情所作出的切实贡献。如果每个都能切实保护好自己,不给病毒可乘之机,减少传播源,那么,病毒的蔓延就会慢下来,留给我们的科研、医护人员的时间也会更宽裕一点。

面对疫情,勿瞒报漏报疫情。各地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满足人们的信息需求,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抢占先机、赢得话语权、掌握主动权,牢牢占领舆论引导的制高点。

总之,先发制人是社会舆论引导过程中一条公认的定律。政府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谣言。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不造谣、不传谣,更不充当谣言传播的“二传手”,莫听谣言四起,相信眼见为实,真正让谣言止于源头。

“哄抢”西瓜,误信谣言不是理由

西安市长安区瓜农刘亚锋的万余斤西瓜近日被当地村民“哄抢”,损失3万余元。7月27日,刘亚锋瓜园所在的长安区四皓村党支部骆书记告诉记者,当天有人给村民打电话,称西瓜园在犁地,地里的西瓜不要了,村民才去地里拿的。骆书记表示,事发后,村委会已挨家挨户做工作,拿瓜的村民已经向当地公安说明情况,并赔偿瓜农损失。目前,辖区警方已立案调查此事。 (7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别人瓜园里的西瓜,居然纷纷前去“哄抢”,还说是误信谣言,这个理由显得苍白无力,其实,只不过是想占便宜。别人种的西瓜,是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岂能容“哄抢”?误信谣言不能被当作“挡箭牌”。

或许当时可能真的有人造谣,打电话给村民,可村民也应该有最起码的识别能力。即便是无法分清真假,也可以去瓜园的主人家问一下,毕竟都是周边的邻居,问清楚事情真假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其实,这些参与“哄抢”的村民也是知道谣言的,毕竟看到瓜园的主人来了,就匆忙走开。为何要走开?就是因为心虚,如果真是人家不要的,何必走开,应该上前和其打招呼,表示感谢才对。这足以说明事先也是知道的。

参与“哄抢”的事情发生过多次,其原因是一方面信奉法不责众,觉得大家都参与“哄抢”,自己也是没有关系的,另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低。这样在贪便宜心理驱使下,一听到什么消息,就根本不想分清真假,先“抢”了再说,可却给别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造谣者自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对于哪些参与“哄抢”的村民来说,却不能只是简单地“抢”多少,照价赔偿就行了,应该加大惩罚成本,在经济上应该多罚几倍,同时,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有个词叫“中国式哄抢”,不仅是社会文明素质问题,更是一个法治问题。对于“哄抢”的惩罚是有法律依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268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哄抢”西瓜,误信谣言不是理由,而类似的事件不断发生。该让参与“哄抢”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是最好的普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1951eeb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f47e2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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