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实施方案》(X人社发〔X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县已纳入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扩大范围,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大和XX中、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探索建立适应我县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为目的,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开展试点,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增强公立医院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适应我县持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要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既要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又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适应行业特点,坚持中西医并重,把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生产要素纳入收入分配体系,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体制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三)坚持水平调整和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医务人员的主体地位,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实现一定幅度的增长。妥善处理医务人员与医院其他人员,以及不同专业人员之间的薪酬关系,妥善处理不同等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之间的薪酬关系。
(四)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和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五)坚持把握原则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公立医院是薪酬制度改革的主体,确定的试点医院要结合实际,根据自身定位和特点制定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吸取以往改革取得的经验,保持政策的衔接、稳定和连续。同时,要大胆创新,借鉴成功做法,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充分尊重医院的自主权。
三、改革试点范围和时间
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我县需根据实际选定一家公立医院作为改革试点,试点时间从61日起组织开始实施,为期1年。
四、薪酬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

按照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工作特点和我县实际,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在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提高10%)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占比,使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达到46或者37,即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为提升公立医院核心竞争力,留住人才,对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模式。
牵头单位:卫计局参与单位:人社局、财政局(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由卫计局根据医院收入水平、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方案。县人社、财政部门结合我县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和提高试点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3倍以内。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

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其薪酬水平可再适当提高。
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升和动态调整机制。由县卫计部门结合我县公立医院的综合效益提出方案,并经县人社、财政部门联合核定,确定公立医院绩效薪酬总量。既要注重社会效益,又要考虑医院可承受能力,不得突破公立医院收支平衡原则进行分配,个人薪酬不得一次增幅过大,实行有升有降的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卫计局参与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三)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
推进试点医院综合改革,要注重调动试点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县卫计部门根据试点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要制订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实施办法,既要体现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要求,保证薪酬水平高于本院平均薪酬水平,又要与本院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超过本医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同时结合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因素,积极探索试点医院院长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年薪制。
责任单位:卫计局
(四)落实试点的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1.试点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医院制定本院绩效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职工

意见,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差异,兼顾不同学科之间的平衡,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高风险高强度岗位的医务人员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价值,避免大锅饭。
责任单位:试点医院
2.医务人员薪酬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责任单位:试点医院
3.低年资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参照我县机关公务员平均水平确定。不断缩小编制内外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差距,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
责任单位:试点医院
(五)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1.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体现公益性目标,引导医院破除单纯逐利机制,通过扩大医院分配自主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体现技术价值,提高服务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结合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X卫财发﹝X138号)精神,县卫计部门要制定科学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试点医院的考核,综合考虑试点医院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

运行绩效、成本控制、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可以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结果与试点医院薪酬总量挂钩。有条件的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初次核定绩效水平由试点医院在控制线内自主申报。一个年度结束后,在不超过3倍的前提下,对绩效考核为优秀和良好的,次年的人均绩效工资总量可在上年基础上适当提高;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的,原则上不予提高;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次年的人均绩效工资总量要适当下降。同时明确,凡未按相关规定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医院,次年不得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水平。
牵头单位:卫计局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
2.县卫计局要制定试点医院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代表政府综合考虑工作责任、医院管理实际情况、医院考核评价结果和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试点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并将考核办法及评价结果报人社局备案。
责任单位:卫计局
3.试点医院要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相应降低薪酬水平,并将考核评价办法和薪酬调整方案分别报送县卫计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试点医院(六)经费来源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纳入工资专户,要用于人员奖励,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
责任单位:财政局、卫计局(七)加强监督管理
试点医院薪酬工资要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发放。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严肃财经纪律。人社、财政、审计、卫计等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医院薪酬分配的监督管理。卫计部门要于次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情况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凡不按规定在医疗服务收入中扣除成本和提取各项基金,一经发现,按照人事管理制度及财经纪律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公立医院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改革实施的各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X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成员由卫计、人社、财政、编办、审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试点医院改革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周密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县卫计局要迅速行动,完成对我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前期调研,确定试点医院,同时制定出我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和公立医院调研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县人社、财政等部门备案;每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各自归口向市人社、卫计、财政等部门报送;X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各相关部门和试点医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解放思想,敢闯敢试,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深化医改、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三)强化部门配合,协调统筹推进。县人社局要对试点医院薪酬分配占比、绩效工资总量占比、激励部分占比,做好宏观把控;卫计局负责试点医院的考核评价体系设置、绩效分配方案和具体考核办法的制订、指导和监管;财政局根据医院公益性的要求,按政策规定搞好试点医院的经费保障;编办要创新编制管理,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和编制管理相互结合。审计局为试点医院绩效总量的确定及考核评价提供重要依据。
(四)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各方面高度关注,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原则上不主动对外宣传,避免炒作。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要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关心讲深

讲透,把相关政策讲清楚,引导公立医院和广大医务人员正确看待改革。妥善处理公立医院在改革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24e714cf0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f4.html

《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