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终端合约销售管控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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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市场[2013]01

关于进一步加强终端合约销售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渠道:
在终端销售工作中,社会渠道对提升终端整体销售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同时销售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终端销售进一步发展,为了保障终端营销工作全面、有序地开展,现就终端销售工作要求如下:
一、用户资料规范要求
1、客户资料信息规范填写。资料信息填写项目:客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地址、客户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联系人地址,这些信息必须如实填写。
2、明确要求用户在办理业务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对以虚假资料办理用户入网的按每户100元对代理商进行处罚。处罚信息由市场销售部负责导入总部集中管理系统,处罚金额从当月帐期的代理佣金中扣除。
3、办理3G终端合约用户需签订《中国联通客户3G合约计划业
务协议》,并由用户本人签字确认。
二、合约终端机卡分离管控
1、代理商在3G终端合约销售过程中,要识别用户群,根据用户兴趣需求推荐相关软件应用,并“第一推介”存费送机合约计划。
2、代理商在办理业务时传达至用户,若因机卡比对失败,用户预存话费无法正常返还、停机造成有理由投诉的,产生的损失由代理商承担。
3为真实有效反映3G终端附着指标,渠道销售双卡终端时务必辅助用户将卡正确插入W卡槽,避免由于插入副卡槽后系统反映为机卡分离导致取消赠费引发客户投诉。
4、合约用户必须绑定卡号与手机终端,办理合约用户时,拆机后将机卡进行初次比对;自合约用户入网次月起,合约期内系统每月进行机卡比对,要求社会渠道办理终端合约计划用户机卡分离比例低10%超出10%部分不计入销售任务,同时扣除3G销售佣金及终端奖励,并每户扣罚300元。
5、社会渠道享受公司优惠政策买断的终端,需按公司要求办理相应合约业务,不允许裸机销售,否则不结算销售佣金及奖励佣金,扣除现场买断奖励并每户扣罚300元。
注:合约计划机卡比对规则:
1)终端合约计划实行机卡比对规则,从用户入网次月起在合
约期内每月对用户号码产生的所有通信记录中的手机串号与ESS捆绑的手机串号进行比对(同iPhone机卡比对规则)如果当月有一次匹配,则当月视为机卡匹配;否则当月视为机卡分离;若用户发生机卡分离,则自机卡分离次月起,对用户号码实施违约停机。
2机卡分离停机90天内,用户可到自有营业厅凭有效身份证件、合约计划中所绑定的号卡和战略终端,在足额缴纳所产生的欠费后办理恢复开机。
3如机卡分离停机超过90天,公司对合约计划用户号码进行销户处理。
三、三无用户和极低使用用户管理 1、三无定义:无通话、无流量、无短信 2、极低使用定义:通话小于6分钟
3 渠道门店发展的3G用户,在入网第三个月出现离网或是“三无用户或极低使用用户”,则从渠道账户扣除该用户的入网首返服务费。
四、其他要求
1 做好用户的推介告知。用户入网时,渠道人员应清楚、准确地向用户介绍套餐资费,切勿存有误导、欺骗等不规范行为。



二O一三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 抄送:
中国联通阜阳市公司市场销售部 201315日印发
共印2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2a41906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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