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20-07-16 12:32: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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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业务流程



1.登记审核(受理)岗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的,接收有关手续,给申请人签发《待办单》,通知申请人交纳检验费,并通知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车辆。接收的有关手续由车管所内部传递给检验岗。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理由,退还全部手续,出具《退办单》。

2.机动车检验岗检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由车管所内部传递到登记审核岗。不符合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理由,出具《退办单》。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嫌疑的,送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3.登记审核岗查验机动车检验岗交来的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送档案管理岗。申请人提供的手续不符合规定,退给申请人并告知不符合规定的理由,出具《退办单》。上一岗位办理的手续不符合规定或有疑问的,报机动车和驾驶员业务监督岗处理。发现假手续,暂扣并交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4.档案管理岗复核登记审核岗交来的全部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报业务领导岗审核或审批。有疑问的,报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发现假手续,暂扣并交嫌疑车辆调查岗处理。

5.业务领导岗按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核或审批有关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盖章,送到档案管理岗。不符合规定的,需签注处理意见,送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6.档案管理岗签发《发牌通知书》,送牌证管理岗。属进口机动车的,按进口机动车登记审批管理规定的程序报批。

7.牌证管理岗通知车主交纳税、费,凭《发牌通知书》和税、费缴纳凭证发牌,收回车辆照片,送档案管理岗。

8.档案管理岗制证,送牌证管理岗。

9.牌证管理岗发证。

10.档案管理岗将档案入库。1.驾驶证业务受理岗受理申请,给申请人签发预约考试凭证。

2.驾驶员考试岗预约考试,对申请人考试。考试合格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将学习驾驶证有关资料送档案管理岗。不合格的,终止考试,在有关证、表上签字,并告知申请人不合格的原因。有疑问的,报考试监督岗处理。

3.档案管理岗复核机动车学习驾驶证有关资料,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报业务领导岗审批。有疑问的,报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4.业务领导岗按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批有关手续,符合规定的,在有关证、表上签字,送档案管理岗。不符合规定的,签注处理意见,送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处理。

5.档案管理岗制证,送驾驶证业务受理岗。

6.驾驶证业务受理岗发证。

7.档案管理岗将档案入库。

一、新车注册登记流程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注册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码各两份;

第二步:持(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机动车来历证明(发票);3注册申请表;4、查验记录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6、地税部门出具的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7、强制保险凭证;8、合格证或进口凭证;9、客运、货运车辆需提供车辆信息采集表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10、警车需提供警车号牌审批表,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11、属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书以及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单位委托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12、常住户口不在本辖区的车主需提供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照相;

第三步:需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车辆外检后排队进入检测线检测,不需要提供的机动车按指示位置把机动车停放好;

第四步:携带由查验员签字封存的机动车档案袋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提交档案袋进行机动车登记、缴费、选号(在互联网上已经预留号牌的除外)、制作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蓝牌车辆发放临时牌照,15日后、30日内到车管大厅号牌发放岗领取号牌;黄牌车辆直接到号牌发放岗领取号牌,号牌可委托邮政岗代办邮寄)。

备注:机动车所有人更新使用原号牌的车辆必须到1号岗登记制作号牌。

二、车辆辖区内转移过户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转移登记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码各两份。

第二步:持(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转移登记申请表;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5、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7、客运、货运车辆需提供车辆信息采集表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8、属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单位委托的需另外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9、常住户口不在本辖区的车主需提供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10、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机动车号牌;11、需将所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照相。

第三步:携带由查验员签字封存的机动车档案袋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进行机动车登记、缴费、选号(在互联网上已经预留号牌的除外)、制作机动车行驶证(蓝牌车辆发放临时牌照,15日后、30日内到车管大厅号牌发放岗领取号牌;黄牌车辆直接到号牌发放岗领取号牌)。

三、车辆辖区外转移过户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转移登记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码各两份。

第二步:持(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2、转移登记申请表;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5、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7、客运、货运车辆需提供车辆信息采集表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8、属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书以及双方身份证明,单位委托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9、常住户口不在本辖区的车主需提供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10、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交机动车号牌;11、需将所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

第三步:携带由查验员签字封存的机动车档案袋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进行缴费、提取机动车档案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码各两份。

第二步:持(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2、变更登记申请表;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4、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5、属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书以及双方身份证明,单位委托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6、申请变更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机动车号牌;7、需将所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

第三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进行缴费、提取机动车档案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车辆转入(包括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转入和机动车所有人住址变更的转入)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转入登记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码各两份。

第二步:持(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2、机动车转入申请表;3、查验记录表;4、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5、强制保险凭证;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7、绿色环保合格标志;8、客运、货运车辆需提供车辆信息采集表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9、地税部门出具的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10、申请转入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密封的档案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照相(由外检民警拆档案进行审核)。

第三步:外检后排队进入检测线检测;

第四步:携带由查验员签字封存的机动车档案袋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进行机动车登记、缴费、选号(在互联网上已经预留号牌的除外)、制作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蓝牌车辆发放临时牌照,15日后、30日内到车管大厅号牌发放岗领取号牌;黄牌车辆直接到号牌发放岗领取号牌)。

六、车辆年审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查验记录表。

第二步: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查验记录表、交强险凭证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

第三步:依次进入检测线检测后按指示位置把机动车停放好。

第四步:前往检测线大厅内机动车查验岗录入机动车信息(需携带: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2、交强险凭证;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4、查验记录表;5、客运、货运车辆需提供车辆信息采集表和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6、地税部门出具的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7、需将所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七、本地车辆委托外地车管所年审

第一步:准备资料(1、行驶证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交强险凭证;3、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4、车主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5、需将所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提交资料查验后提取《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八、外地车辆委托本地车管所年审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查验记录表。

第二步: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查验记录表、交强险凭证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

第三步:依次进入检测线检测后按指示位置把机动车停放好。

第四步:前往检测线大厅内机动车查验岗录入机动车信息(需携带:1、《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3、交强险凭证;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5、查验记录表;6、需将所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九、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

第一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第二步:取号后在指定窗口按照要求提供所需材料(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2、《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个人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单位为变更名称出具的公函;4、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5、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后缴费、签注登记证书,核发新的行驶证。

十、变更车身颜色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码各两份。

第二步:持(1、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2、《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3、查验记录表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5、改色厂家出具的正规发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照相。

第三步:携带由查验员签字封存的机动车档案袋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录入机动车信息后缴费、签注登记证书,核发新的行驶证。

十一、变更使用性质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码各两份。

第二步:持(1、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2、《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3、查验记录表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5、涉及营业的需携带交通运管所证明或从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照相。

第三步:携带由查验员签字封存的机动车档案袋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录入机动车信息后缴费、签注登记证书,核发新的行驶证。

十二、更换发动机或者车身车架,重新打刻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码各两份。

第二步:持(1、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2、《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3、查验记录表;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5、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辩认不清或者损坏的,查验无被凿改嫌疑的,打刻原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辆修理厂家出具的正规发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步:进入检测线进行检测后(单纯打刻原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不需要上线检测)将机动车按指示位置停放好。

第四步:携带由查验员签字封存的机动车档案袋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录入机动车信息后缴费、签注登记证书。

十三、办理临时牌照

第一步:准备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车辆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3、机动车来历证明(发票);4、交强险凭证及其复印件)。

第二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录入相关信息、缴费、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

十四、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第一步:准备材料(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抵押登记的携带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复印件,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携带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第二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缴费录入相关信息。

十五、补领、换领号牌、行驶证

第一步:准备材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3、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留存部分)

第二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受理。

十六、补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该项业务需要在指定窗口办理,具体情况请在咨询台询问)

第一步:将车驶入检测线查验大棚,工作人员依次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和发动机号码(补领的不需要拓印)各两份;

第二步:持机动车行驶证、申请表、查验记录表在检测线大棚依次排队等待查验员进行外检;

第三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录入机动车信息(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3、当值班所领导的面在牌证申请表上签字;4、补领登记证书不可委托他人办理)。

十七、换领登记证书

第一步:准备材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3、登记证书原件)。

第二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缴费、受理。

十八、车辆业务锁定、解除锁定(该项业务需要在指定窗口办理,具体情况请在咨询台询问)

第一步:准备材料(1、人民法院出具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2、属机动车所有人自己要求锁定、解除锁定的需要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3、车主自行书写的“申请”或单位要求锁定、解除锁定的公函)

第二步:前往业务大厅咨询台取号后在指定窗口受理。

十九、校车标牌办理

第二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第二步: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属于专用校车的,还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审查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四)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五)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回复意见,但申请人未按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第三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填写表格,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2a5a2b6cc2f0066f5335a8102d276a201296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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