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249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以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围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政策落实,完善监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压减企业开办环节,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时限。大力推进统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规范、数据标准和服务平台接口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形成办理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文书材料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制。探索推进商事登记立法,健
全完善统一规范便利高效的高质量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科信处、法规处
2.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不断滚动优化,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出台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各业务处室
3.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
4.深化产品准入改革。对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推动“转、减、放”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聚焦到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产品上,做好总局下放的工业产品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
5.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
动。完善简易注销制度,坚持诚信推定和背信严惩,推动简易注销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强制退出。(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科信处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6.牵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支撑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责任单位:反垄断处 7.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反垄断处、执法稽查局 8.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案件查办和督查督办力度,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保护处、商标处依职责分工落实
9.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持续强化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收费监管工作,推动
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责任单位:价监处、财装处、个私协会
10.大力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机制,组织开展重点服务业质量社会满意度测评,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实施更高标准、提供更优服务。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鼓励认证机构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认证检测处
(三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11.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结合监管职能制定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12.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构筑完善信用监管平台,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科信处
1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特种设备处、质量监督处、质量发展处,省药监局
14.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统筹区域间执法协作,明确协查组织、方式和时限,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社会共治。(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人教处、法规处 (四增强服务意识
15.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规范化。建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内各项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统一化的管理制度,严格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以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各项涉企证照的电子化应用。(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科信处
16.强化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供给结构,不断提升市场标准在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企业公开标准实现便利化、信息化。开展一批营商环境标准化试点,推动营商环境相关标准实施应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17.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凡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认证检测处 18.加强基础服务。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作用,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技术服务。加快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优质的计量测试服务。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和自愿性认证“拉质量高线”作用,引导产品、服务提质升级。持续推进“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公共服务。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创业就业的帮扶指导,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计量处、标准化处、认证
检测处、运用处、保护处、注册审批处、个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