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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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249,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围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政策落实,完善监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重点任务分工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水平。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压减企业开办环节,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时限。大力推进统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规范、数据标准和服务平台接口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形成办理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文书材料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制。探索推进商事登记立法,健
全完善统一规范便利高效的高质量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科信处、法规处
2.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不断滚动优化,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出台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任单位:注册审批处、各业务处室
3.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
4.深化产品准入改革。对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推动“转、减、放”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聚焦到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产品上,做好总局下放的工业产品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
5.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
动。完善简易注销制度,坚持诚信推定和背信严惩,推动简易注销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强制退出。(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科信处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6.牵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支撑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责任单位:反垄断处 7.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反垄断处、执法稽查局 8.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案件查办和督查督办力度,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保护处、商标处依职责分工落实
9.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持续强化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领域涉企收费监管工作,推动
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责任单位:价监处、财装处、个私协会
10.大力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机制,组织开展重点服务业质量社会满意度测评,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实施更高标准、提供更优服务。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鼓励认证机构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责任单位:质量发展处、认证检测处
(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11.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结合监管职能制定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12.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构筑完善信用监管平台,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单位:信用监管处、科信处

1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特种设备处、质量监督处、质量发展处,省药监局
14.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统筹区域间执法协作,明确协查组织、方式和时限,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社会共治。(责任单位:执法稽查局、人教处、法规处 (增强服务意识
15.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规范化。建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内各项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统一化的管理制度,严格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以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各项涉企证照的电子化应用。(责任单位:注册审批处、科信处

16.强化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供给结构,不断提升市场标准在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企业公开标准实现便利化、信息化。开展一批营商环境标准化试点,推动营商环境相关标准实施应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单位:标准化处
17.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凡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认证检测处 18.加强基础服务。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作用,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技术服务。加快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优质的计量测试服务。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和自愿性认证“拉质量高线”作用,引导产品、服务提质升级。持续推进“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公共服务。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创业就业的帮扶指导,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计量处、标准化处、认证
检测处、运用处、保护处、注册审批处、个私协会 (完善制度体系
19.健全市场监管规划体系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规划体系,编制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等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规划,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流转顺畅、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运行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20.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统筹推进立法项目,及时推动适应实践发展的改革举措上升至立法层面,做好各监管环节和监管领域法律制度的协调衔接。(责任单位:法规处,各业务处室
21.增强法规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意见,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强化政策效果评估。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提高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22.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优化审理程序、证据审查、复议监督机制,严把程序关、法律关、
证据关,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责任单位:法规处
23.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举措。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注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开展评议,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法规处、各业务处室
三、强化组织保障
24.加强组织领导。要提升认识,明确要求,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分管局领导按分管领域督促抓落实;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5.强化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通过各类媒体,持续深入广泛宣传,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6.落实责任,严格督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强化落实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
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跟踪督导调研;要重点关注群众办事反馈的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改革举措,提高改革的有效性和精准度。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________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更具吸引力的一流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助力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_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助力“五型政府”建设为突破口,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企业反响集中的诉求和问题,聚焦“怕慢假庸散”,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切实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持续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实,都昌万事兴”主题教育活动,从严查处吃拿卡要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行为,以担当作为展现干部作风,以作风改进提升营商环境,为实现都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营商环境保障。
二、活动范围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包括县局机关各股室、各分局、稽查大队、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窗口 三、工作重点
(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努力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一朵云”的要求,对接全市统一的政务云,从根本上扭转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中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逐步实现“统一进出、信息共享、并联办理”

2.下大力压缩行政权力事项。凡市场能有效调节、上级未列为审批的事项一律取消;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的事项一律下放,既要确保承接部门“管得好”,又要按要求确保 “放到位”
3.全面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赣服通”运用,确保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审批全面实现“一窗受理”,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全面规范证明材料清单,清单外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实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 (营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
4.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全面实施省、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
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环节外一律取消,不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名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设置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市场准入障碍。全面开放市场,法律法规规定外的招标限制一律取消,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外地企业、民营企业等参加投标。
5.提高信用联合奖惩力度。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共享互通,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水平,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建立公开制度,大力扶持守信企业,对守信企业在融资、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给予政策支持;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和惩戒,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项目立项等方面,依法实施监管和制约,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联合奖惩大格局,打造“诚信都昌”名片。 6.强化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建立知识产权尤其是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培育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查处机制,加大对专利、注册商标、商业秘密等方面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性的侵犯产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性案件。加强商业纠纷解决平台、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商会、
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商事仲裁机构等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实行市场化运作,根据企业办理知识产权质押业务,进一步缩短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办结时限。
(营造成本最低的发展环境
7.推进企业开办“全免费即日办”。进一步精简企业开办环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新设立的企业开办全流程“全免费即日办”。既首套印章刻制由政府买单;登记注册、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登记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同步完成,实现营业执照立等可取。支持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通过简易注销便利退出市场,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营造规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8.规范涉企执法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园区企业检查准入制度,对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引企业,除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不得随意到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持凡查必备,报县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准,严禁未经备案擅自实施对企业的各种检查。
9.建立投诉企业保护机制。鼓励企业举报投诉营商环境中的问题,在投诉举报线索受理、调查、反馈等各个环节,
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坚决防止泄露投诉内容尤其是泄露投诉企业信息问题的发生,严禁以各种借口威胁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企业的行为。对涉企实名投诉优先办理,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
10.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持续加快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加强扬尘、餐厨油烟、露天焚烧综合治理,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联动,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加快河长制湖长制提档升级,重点整治不达标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逐步改善水体环境质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力争土壤环境质量稳定提升。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在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基础上狠抓营林造林,引导企业打造生态园区、厂区,着力提高城市绿化能力和水平,确保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稳步增长。 四、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为一年,自20209月开始,至20219月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930日前
1.成立机构。成立都昌县市场监管局行业作风问题专项
治理领导小组,由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县局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各分局、稽查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应急维稳股,负责日常工作及各方协调联络。
2.营造氛围。召开全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动员大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利用简报、宣传栏、墙报等加大工作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各单位要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承诺书报县局应急股备案,把“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作为推动都昌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摆上更加突出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学习讨论,在全局迅速形成统一思想,凝聚广泛共识,为“优化营商环境”顺利实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自查自纠阶段(101日到1031
各单位要站在对都昌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怕慢假庸散”,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查摆、自检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情况和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自查。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
议,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群众提、自己点、干部议的方式,努力把问题找准。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签订承诺书。1020日前,报县局应急维稳股备案。
2.扎实整改。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就问题整改、优化服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那些能够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主动整改的干部,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那些不主动查找问题、不如实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有错不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干部,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综合治理阶段(111日至2021731 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多措并举的原则,综合运用受理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民主评议、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通报曝光等多种形式,集中解决一批制约和妨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1. 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设立举报电话079222570707925223176
2.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县局组成督查组,以“优化营商环境”内容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地开展明查
暗访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和评价“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工作动态,发现存在的问题。
5.严查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按照《都昌县优化营商发展环境问责办法(试行(见附件2,受理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对举报问题性质进行初步核实,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破坏和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对打着执法旗号要挟市场主体、谋取私利,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鼓励举报,坚决惩戒,公开曝光。对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县直和部门,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成主要负责人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对营商环境考核评议不达标、营商环境恶劣且长期得不到改善、发生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问责或追究纪律责任,并在全县通报曝光。对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甚至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活动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县局要组织全面检查,适时开展暗访督查,检查工作成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并自觉纠正的,依纪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
(建章立制阶段(202181日至831

各单位在巩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如何根治干部不正之风,如何规范权力运行,如何加强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研究制定治本之策。把“优化环境”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对“优化营商环境”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向局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并积极整改,不断充实工作内容、提升整治水平、增强整治效果。要认真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提炼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嘉奖表彰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并进行复制推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营商发展环境 五、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设在应急维稳股,负责活动的指导、组织工作。各相关职能股室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正确处理、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好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把“优化营商环境”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五型”政府建设、聚焦“怕慢假庸散”和“干部作风实,都昌万事兴”主题教育相结合,既要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创新性做好自选动作,探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新路,形成自己的特色;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边整边改,讲
究效果,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实现全面“提质、提速、提效” 3.加强督导,确保实效。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要认真找问题、查原因、出实招、抓实事、求实效,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摆花架子,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各单位要以更新观念为先导,以提高效率为重点,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狠抓整改为关键,以责任追究为保障,扎实开展活动,掀起活动高潮,实现预期目标。
4.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吸引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开展互动交流、问计于民,广泛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引导和造势作用,大力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公开曝光负面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关心企业、支持企业的浓厚氛围,吸引更多企业和人才到都昌扎根发展。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机制
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邓小文任组长,刘国斌、谭强、成盛强、黎世亮、陶胜华、文纯春、文晓林、周剑明、李皓、彭友谊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登记注册股。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也要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优化举措有序开展、落地生根。 三、工作任务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进一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公章刻0.5个工作日内、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内。(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3.进一步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依法审查企业名称登记事项,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4.深化产品准入制度改革。继续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完善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责任股室:食品生产股
5.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市场主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促进质量提升。支持有关产品、技术、质量、品牌、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推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股室:标质股
6.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基层,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市场主体和
群众办理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保护维权提供便利。(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
7.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深化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畅通银行与企业合作渠道,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服务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一对一服务,从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工作入手,推动形成高效服务的工作机制,解决营商环境中事难办的情况。(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8.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依法沿用原字号,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部门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9.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可申请简易注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压缩企业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告20天。(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0.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及备案、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信息归集。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防止滥用限制措施。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激励市场主体自警自律。(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并实行计划管理、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将随机抽查的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直接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相应减少抽查频次。(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2.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开展行政性垄断行为专项执法,严厉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邮政、排水与污水处理、交通运输、殡葬、气象等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垄断协议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防止出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责任股室:执法大队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
14.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殊领域实行重点监管,防源头、管过程、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对公众聚集场所、故障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
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源发性的质量安全事故。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责任股室: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药品股、医疗器械股、标质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特设股
15.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分类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执法大队、其他具有相关职责股室
16.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加大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监管工作。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责任股室:计量股
17.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和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和机制,畅通12315热线及平台投诉举报渠道,严格处置流程,加强部门间监管协同,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
的维权服务。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优胜劣汰,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股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18.加强民生价费监管和涉企收费治理。围绕保障民生权益,持续加强医药、教育、公用企事业、消费品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日常市场巡查。围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打通减费降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股室:价监股
19.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落实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20.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1.持续提升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便利化水平。对各类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外省转移来湘乡的市场主体,经原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认定的相关许可、认证、评级资质,直接予以认定。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多个事项涉及相同申报材料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提交。推动事权下沉,将部分市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所。(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职责的相关股室
22.加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加快“领照即开业”在全市落地实施。对能够便利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并提供告知承诺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对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3.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
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4.使用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按照系统集成的要求,省局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审批系统,届时我市按照上级部署统一进行使用,规范审批和许可行为,提高审批和许可效率,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审批和许可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智能化引导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5.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的优势,切实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继续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基础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市场主体通过PC端和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均可以随时下载、实时验证和移动应用。(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6.提升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和信息共享便利度。将依托省局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办事人员只需持身份证及电子营业执照,就可以在一体机上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档案信息。(责任股室:信息中心
27.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为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合理可行的技术支撑。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标准实施,实现同
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股室:标质股 28.强化法治保障基础。分类梳理、汇编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布。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公平竞争审查关、廉洁性评估关。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考评,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办公室 四、严格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各责任股室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责任股室要围绕工作目标,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加强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实。 根据《关于落实责任分工的交办函》(潭优办函〔20203《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潭办〔202010要求,市优化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条例》《规定》的落实情况坚持“一季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将本单位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有关情况、落实《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情况于每季度末的20日之前报登记注册股。

(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局将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各责任股室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根据各责任股室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加减分,确保各项预定目标如期实现。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股室要采取走访、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关于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的建议。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2d46dc555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c3.html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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