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2篇
发布时间:2021-08-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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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一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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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