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及考勤考核管理办法(参考模板)

发布时间:2020-11-26 09:45: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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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XX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及考勤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XXXXX乡保障所及各村委会:

现将《XXXX(、县、乡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及考勤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XXXXX

XXXX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及考勤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等现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乡村聘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保洁员、水库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

第二条 聘用

(一)被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

(三)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条 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等现象。

  (二)爱岗敬业,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 考勤制度

(一)实行签到制,不得由他人代签。

(二)每日必须做到及时到岗。若有特殊原因,可自行调整,但必需及时说明情况。

第五条 考核制度

(一)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月度考核可委托各村村小组组长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考核结合月度考核、各村及上级有关部门抽查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年终考核结果作为来年续签合同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考核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档次。

第六条 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一)每发现一次工作不达标的扣除工资30元,连续三次工作不达标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无故旷工一次扣除工资50元,无故旷工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聘用合同。

  第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自XXXXXX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571ffd214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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