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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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

2014 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法》的重要精神,以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进一步做好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以达到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一)学生工作处负责指导并会同各二级学院开展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与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 7 9 人组成。该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本科生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班级评比工作,受理学生的申诉和异议。

(三)各学生班级应在本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班级学生综合测评

和先进个人评议小组”(以下简称为 “班级评议小组”),该小组由班主任主持, 由班长(或团支书)和经民主推选(全班学生 85%以上出席推选产生)出的 5 9 名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群众参与率不得低于 50%)。

二、本科学生综合测评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应坚持学生自我总结评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和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确认三方结合的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

(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接受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对同学的品德操行和文体活动等情况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做到客观、公正。

(三)班级评议小组应将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以适当的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并预先通知公示时间和方式。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向班主任或班级评议小组书面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要求解释说明情况。



(四)本科生综合测评总积分由德育成绩积分、智育成绩积分和文体成绩积分三个方面组成。具体测评内容和积分统计办法见附件一。
( 本科生综合测评采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操作。
(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经班级公示、学院公示,获奖班集体建议名单须经学院
公示,公示期均为 1 天。无异议后学院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批通过获奖学生及班集 体建议名单。



三、荣誉称号

( 先进班级

1.先进班集体标兵

2.先进班集体

( 先进个人

1.优秀学生标兵

2.优秀三好学生

3.优秀学生干部

4.三好学生

5.学年综合奖

6.社会工作贡献奖

7.学习进步奖

四、先进班级的评选与奖励

( 先进班级的评比积分细则见附件二

( 先进班集体标兵


1.条件
全班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成绩积分全部达 ⑵ 全班学生体育全部达到国家锻炼标准;
60 分以上;

全班学生所住宿舍被评为二级学院级“文明宿舍”占该班学生宿舍 30% 以上,没有被评为“脏、乱、差”的房间;

⑷ 党员及班、团干部(委员以上)本学年被评为“三好学生”

(含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人数比例占党员及班、团干部人数的 50% 以上;
班级没有被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或党团组织行政处分的学生;

必修课成绩及格率不低于


97%
全部必修科目及格人次
(必修课单科成绩及格率 =————————————)
全班总人次

参加假期社会实践人数比例


100%
⑻ 无考试作弊现象;
班级评比积分居所在二级学院各班的前
10%
⑽“先进班级评比积分”中, “政治思想教育”积分 100 分以上,“参加校纪校风建设”积分 90 分以上,“学习状况”积分 40 分以上,“科技活动”积分 30 分以上,“社会实践”积分 30 分以上,“文体活动”积分 85 分以上;

⑾ 班主任工作评价良好以上;



⑿ 该班上一学年度未发生重大突发事故。

⒀ 各二级学院推荐后,学校组织评审或答辩确定最终名单。

2.评选比例



全校评比出的“先进班集体标兵”占全校参评班级总数的比例不高于
5%

3.奖励标准

获得“先进班集体标兵”称号的班级可获得

1500 元奖金。
( 先进班集体


1.条件
必修课成绩及格率不低于 体育达标率不低于 98%
90%

参加假期实践人数比例不低于


90%
30%
班集体评选积分居所在二级学院各班排名前
⑸ 班级成员所居住的宿舍没有被学校、二级学院评为“脏、乱、差”的房间;
⑹“先进班集体评选积分”中, “政治思想教育”积分 80 分以上,“参加校纪校风建
设”积分 70 分以上,“学习状况”积分 35 分以上,“科技活动”积分 20 分以上,“社会

实践”积分 30 分以上,“文体活动”积分 65 分以上;

⑺ 该班上一学年度没有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2.评选比例

各二级学院评比出的先进班集体占所在二级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比例不高于

20%
3.奖励标准

获得“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可获得

600 元奖金。
五、先进个人的评选与奖励。

( 先进个人评选应以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为依据,充分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优秀学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 评选资格

1.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3.体育方面达到国家锻炼标准,文体积分在

60 分(含)以上;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5.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

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6.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 60 分;

7.本学年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二级学院处分;


8.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不大于 5 个学时。 ( 具体条件:



1.优秀学生标兵

⑴ 本学年度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 ;

⑵ 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第一名;

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本学年度内被评为“广东省三好学生”或“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以上; 必修课单科成绩 90 分以上(含 90 分);
③ 获得国际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技成果奖(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三等奖);

④ 获得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技成果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⑤ 获得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技成果第二名(或二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负责人;

⑥ 获得省级科技竞赛或科技成果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负责

人;

SCIEI 收录期刊源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的;

⑧ 有实用价值的个人专利(需有专利授予证书)

⑷ 二级学院推荐后,学校组织评审或答辩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2.优秀三好学生

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

5%
5%
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

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
3.优秀学生干部

⑴ 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 任学校团委委员、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以上职务,校级学生组织,二级学院团委、二级学院学生会副部长或以上职务,各学生社团副会长或以上职务,任班长、副班长、团支书职务 ,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较显著。


4.三好学生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全班前 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
35%
32%


5.学年综合奖
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排名居本班前 学年智育成绩积分排名居本班前
40%
48%

6.社会工作贡献奖



⑴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事迹突出; 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和智育成绩积分均居本班前 7.学习进步奖
55%

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和智育成绩积分均居本班前

55%
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在本班排名下学年比上学年提前

10 名或提前幅度在 35%以上。
( 评选人数及比例

1.优秀学生标兵,不设人数比例,获特等奖学金;

2.优秀三好学生,占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学生人数的

1%,获一等奖学金; 1%,获二等奖学金;
3.优秀学生干部,占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学生人数的

4.三好学生,占各班级参加综合测评学生人数的

25%,按综合测评总成绩积分排序,
5%获二等奖学金,后 20%获三等奖学金(三好学生获奖总人数按参加综合测评学生人数的 25%四舍五入)。

5.学年综合奖,占各班级参加综合测评学生人数的5%,获四等奖学金;

6.社会工作贡献奖,占各班级参加综合测评学生人数的3%,获五等奖学金;

7.学习进步奖,不设人数比例,获五等奖学金。注:

1. 完成整学年学业后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二级学院和班级参加评选,完成半学年学业(含学年中途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在在读二级学院和班级参加评选。

2.当年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该班可在上述规定的比例基础上再增加一个

“三好学生”名额(只能从学年综合奖中符合三好条件的学生中增加,其余的奖项不再

做连锁变动)。该名额仅用于“三好学生”称号且在当年内有效。

3.以上各项荣誉称号及奖项不重复授予,只取最高项。同时符合同一荣誉称号或奖

项的评选条件时,以综合测评排名先后为序。

4. 为了使更多的学生获得资助,在学校综合测评中获奖的学生只能拿一项校外奖学金(包括国家级、省级以及各种社会、企业奖项)

5.凡获得优秀学生标兵、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

名单记入学校的《光荣榜》和《年鉴》 ,且作为党团组织优先发展对象。

( 奖励金额


1.特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2.一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3.二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4.三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5.四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6.五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


5000 / 人·年; 3000 / 人·年; 2000 / 人·年; 1200 / 人·年; 800 / 人·年; 500 / 人·年。



附件 1:《本科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

附件 2:《先进班级评选积分细则》



附件 1

本科生综合测评积分统计办法




一、综合测评总积分
综合测评的总积分 (S 由德育成绩积分 (D 、智育成绩积分 (Z 和文体成绩积分 (T 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德育成绩积分占 25%,智育成绩积分占 60%,文体成绩积分占 15%
综合测评总积分 S 按以下公式计算:
S=0.25D+0.60Z+0.15T
二、德育成绩积分
学年德育成绩积分 D 计算公式如下:
D=D1+D2 -D3
其中: D1——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
D2——学年品德操行加分 D3——学年品德操行扣分
1. 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 D1
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满分为 65 分。 由学生个人自我测评、 班评议小组测评、班主任 ( 学生辅导员 测评构成,分别占 10%50% 40%。测评内容如下:


学生品德操行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政治信仰 上进心强,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积极参加学校、 和学习
校、二级学院和班级的政治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 诚实守信,个人信誉度高,遵守考试纪律等。


6.0 5.4


5.3 4.5 4.4 以下






7.0 6.3 6.0 5.4


6.2 5.3 5.2 以下 5.3 4.5 4.4 以下
客观、正确地认识、评价自己,正直乐观,意志坚定,持之以恒。身 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社会实践 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民意,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 责,努力完成任务。


5.0 4.5 7.0 6.3


4.4 3.8 3.7 以下


6.2 5.3 5.2 以下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敢于同违纪行 为作斗争。





6.0 5.4

5.3 4.5 4.4 以下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有正确的科学价 学价值观,积极参加科技文化活动。





7.0 6.3

6.2 5.3 5.2 以下


文明礼貌 举止大方、衣着整齐,待人热情,说话文明。

5.0 4.5 6.0 5.4


4.4 3.8 3.7 以下
维护社会 尊敬师长,护老爱幼,团结同学,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爱护公物,
遵守社会秩序,维护公共道德。




5.3 4.5 4.4 以下



爱护环境,讲究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保持、维护公共 卫生,履行卫生值日责任。





5.0 4.5

4.4 3.8 3.7 以下


勤俭节约 艰苦朴素,珍惜能源、资源,节约水电粮食。

5.0 4.5 4.4 3.8 3.7 以下






2. 学年品德操行加分 D2
不同项目可累计记分,但限最高分为 35 分。 ⑴ 荣誉加分 ① 个人荣誉项

省级各类积极分子 市级各类积极分子 区级各类积极分子 学校积极分子





加分 7 5 4 3 2 20 15 7
二级学院各类积极分子 (含院级优秀党员、 优团、优干等) 国家级 ( 全国三好、优干、优团干等 省级 ( 省三好、优团干、优团等 学校级 ( 优秀党员







学校级 ( 优秀团干、学生干部之星





5 3
学校级 ( 优秀团员



: 个人荣誉同一类别获不同级别荣誉的只计最高分项。 ② 集体荣誉项
荣誉级别


加分

主要负责人
12 9 6 5 4 3


其他负责人
10 7 5 4
一般成员
国家级各类先进集体 省级各类先进集体 学校级各类先进集体 二级学院级各类先进集体 学校文明宿舍


8
6
4
3
3
二级学院文明宿舍 2
: 集体荣誉同一类别获不同级别荣誉的只计最高分项。 社会工作加分
担任职务

校团委委员、校级学生 组织正、副主席,二级学院
校级学生组织正、副 部长,二级学院团委、 级学院党总支委员、 学生支部委员,班长, 团支书



学生社团正、副会 学长,班委、团支委





学学生会正、副部长,二 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学 党分支部副书记
成绩评价
优秀 良好


810 67 45
6 7 4 5 2 3
4 5 2 3 0 1
及格
注:

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的,只计最高分一项;以上各类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由直接管理部门进行评价;



② 学校级学生组织和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干事,学生社团正、副部长,学生教
学信息员、心理信息员加 13 分;
③ 志愿者加分按《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志愿服务加分实施办法》加分;
3 分; ④ 其他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由二级学院酌情处理,最高不得超过
⑤ 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根据任职职务参照以上规定实行加分。 参加校内外知识 ( 非科技类、非文体类 、演讲、辩论竞赛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 准加分: ① 集体项目

获奖等级
单位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学校级


1 (


2(


3(


4-6 (
主要成员

普通成员

主要成员

普通成员

主要成员

普通成员

不分主、次成员
8 6 5 4 3 2
6 4 3 2.5 2 1.5
5 4 3 2.5 2 1.5
4 3 2.5 2 1.5 1
4 3 2.5 2 1.5 1
3 2 1.5 1 0.8 0.5
3
2
1.5
--
--




学院级 --
注:主要成员为排列第一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其他人员为普通成员。 ② 个人项目
获奖等级


(以下相同)


1(

2(

3(

4-6 (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学校级 学院级


8 6 5 4 3 2
6 4 3 2.5 2 1.5
4 3 2.5 2 1.5 1
3 2 1 -- -- -
学生活动加分(最高分 20 分)
参加义务献血,献全血加 1.0 / 次、献成分血加 2.0 / 次; 听校级讲座和二级学院学术性讲座,每次 0.5 / 次;(以讲座卡登记卡为准,此
项加分不含“ 3-100 ”大学生素质教育活动)
3-100 ”大学生素质教育,按要求提交影评,书评或听后感的(具体要求见
3-100 ”大学生素质教育相关要求) ,每篇可加 0.5 分德育分,最多加 5 分;
参加学校( 1.0 / 次)、二级学院(0.8 / 次)、年级(0.5 / 次)、班级 0.3 / 次)组织的集体活动 ( 包括思想教育、公益劳动、文化科技等活动或竞赛等 加分; 若是学生干部作为组织者参与到其中工作, 不能加此项活动的分; 学校重大活动由主管部门出示加分申请,并经校团委审批通过,不超过 5 分。




3.学年品德扣分 D (扣分项目可累计)


3




⑴ 个人项目










2

无故旷课
通报批评


二级学院

4



8 20 40 50 60
行政、党团处分


严重警告



⑵ 集体项目









主要负责人
10 8 5

一般成员
8

学校脏乱差房间 学校通报批评




6
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或学院脏乱差房间) 3
注:① 以上为每次 ( 旷课为每学时 的扣分;
② 同一项只扣最高分一项。



三、智育成绩积分
智育成绩积分计算公式如下: Z=2Z1+Z 2+Z 3
其中: Z1——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专业领域选修课成绩折算积分;
Z2——其他选修课、附修专业课(辅修课及第二专业课)成绩折算积分; Z3—— 智育成绩加分。
(一)必修课 ( 体育课除外 、专业领域选修课(或限定选修课)成绩折算积分计算公式:
( 单科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数× K Z1= ——————————————————
100
(二)其他选修课、附修专业课(辅修课及第二专业课)成绩折算积分计算公式:
( 单科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数× K Z2= ——————————————————
100
注:
1. 必修课程和专业领域选修课(或限定选修课)的课程系数K 值为 1,其他选修课 程系数 K 值为 0.5 ,附修专业(辅修和第二专业)课程系数 K 值为 0.3 2.五级计分制按如下当量折算:优良 95 分、良好 85 分、中 75 分、及格 65 分、不及 0 分;两级制记分制通过按 60 分计算,不通过为 0 分;






3.所有课程均按照学生首次考试取得的课程成绩计算绩点;
4.不及格、不通过以及重考、重修通过的课程绩点数为 0;复学、转学、转专业补修不为综合测评学年度通过的课程绩点数为 0;(建议:不为综合测评学年度内计算绩点 的课程成绩,在成绩审核期由学生本人、班级用户加强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清除)
5.在同一学年内,同一课程的选修课程的二次修读只作一次选修,以最高分计算绩点;申请免修课程的,只计免修成绩或该免修课程选修课的成绩,以最高分计算绩点;
6.经批准缓考成绩、免修通过的课程绩点可以计算在修读学期的总绩点内(以上情况必须在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前给出成绩)
7.体育课成绩不计入智育成绩积分 Z,只计入文体成绩积分 T 8. 参加考研提高班的成绩不计算绩点; SRP项目取得学分的按其他选修课计算绩点,不另外加其他分;短期研修的以教务处转换后的成绩计绩点。







(三)智育成绩加分 (Z 3 可累计加分。
1.科研成果、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奖项 ⑴ 个人项目
获奖等级



国际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 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 省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 校级科技学术竞赛或科研成果



1(

2(

36 (



8 6 5 3
6 5 3 2
5
3
2
1


⑵ 集体合作项目




负责人或 第一作者
8 6 5 6 5 3 5 3 2 3 2 1




















获奖等级

主要成员
6 5 4 3.5
2.5 3.5 2 1.5
2
一般成员或



或第二作者


其它作者
5 4 3 3.5 2.5 1.5 2 1.5 1 1.5 1
国际级科技学术竞赛 或科研成果




1 ( 2 ( 34 ( 1 ( 2 ( 34 ( 1( 2( 34 ( 1( 2( 34 ( 234 (








国家级科技学术竞赛 或科研成果




4.5













省级科技学术竞赛 或科研成果












校级科技学术竞赛 或科研成果

1.5

0.5 0.5





注:以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科技学术竞赛或被评为不同级别的科研成果取最高



得分。


2.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发明被授予专利等,按如下标准加分: 个人作品 (项目



6 4 3 2
SCI EI 期刊索引源上发表的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技期刊统计源



CN国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
集体或合作作品 ( 项目







第一作者 ( 或主要成员
6 4 3 2
其他作者 ( 或成员

SCI EI 期刊索引源上发表的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技期刊统计源


4
3

2
CN国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 1
⑶ 被授予或受理专利项目,按如下标准加分:







集体项目




个人项目




排名第一人
被受理
4 2 1
被授予
7 3 1
被受理
3.5 1.5 0.5
其他人员 被授予
4 1.5 0.5
被受理
2 1

被授予
8 4 2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0

注:
1. 同一篇学术论文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不累加。
2. 获得专利,又将专利成果发表论文,不累加。同一专利,被受理和被授予为同一学年的,只加最高分;被受理和被授予不为同一学年的,被授予学年只能加被授予分与被受理分的分差值。
3. 本学年内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四级加 2 分,六级加 3 分,专业四级加 3 分,日语二级加 2 分,日语一级加 3 分,日语专业四级加 3 分,在同一学年内同时通过两项或两项以上只计最高分 (在校期间不同学年同级别多次考试,不给于再次加分)
4. 本学年内考取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 专业技能证,加 0.2--1 / 项(可 累计,原则上需提供证件原件,本学年获同类证书只计一项)
5. 所有智育加分项目需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并保存在各二级学院备查。






四、文体成绩积分
文体成绩积分 T,按如下公式计算 ( 体尖班学生的文体成绩积分统计方法见后 T=T1+T2+T3
其中: T1——体育课成绩积分;
T2——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基本积分; T3——文娱、体育活动加分。 (一)体育课成绩积分 T1
上、下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
T1 = —————————————× 0.55
2
注:没有体育课的 T1 记为 0





(二)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基本积分 T2
由学生个人自我测评、班评议小组测评、班主任 ( 学生辅导员 测评构成,分别
10%50% 40%
1. 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锻炼积分最高分为 12 分,文娱活动积分最高分为 18 分;
2. 没有体育课的年级, 体育锻炼积分最高分为 51 分,文娱活动最高分为 34 分。
3
(三)文娱、体育活动加分 T 可累加,但最高满分为 15 分。 1.体育竞赛破记录

⑴ 个人项目破记录









市级 区级 二级学院级








10 9

7
6
5.5
5
4
⑵ 集体项目破纪录













加分
一般队员
8 7
主力队员
10 9 7 6 5.5 5 4
国际级 全国级
市级 区级 二级学院级




6
5.5
5
4
3



2.参加校内外体育、文艺、美术竞赛等文体活动获奖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⑴ 集体项目


获奖等级


国家级 省市级 市级 区级 二级学院级


1(


2 (


34 (

主要成员

普通成员

主要成员

普通成员

主要成员

普通成员
2 1.5 1 1 0.8 0.5





6 5 4 3.5 3 2
4 3.5 3 2.5 2 1.5
5 3.5 3 2.5 2 1.5
3 2.5 2 1.5 1 0.8
3 2.5 2 1.5 1 0.8

⑵ 个人项目

获奖等级






13 (或等


46 (或等

78 (或等
3 2 1.8 1.5 1 0.5

等级


国家级 省市级 市级 区级

级学院级
6 5 4 3.5 3 2
5 3 2.8 2.5 2 1




3. 发表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作品,按如下标准加分: 个人作品 (项目



4 3 2 1
SCI EI 期刊索引源上发表的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技期刊统计源



CN国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
⑵集体或合作作品 ( 项目







第一作者 ( 或主要成员
4 3 2
3
其他作者 ( 或成员

SCI EI 期刊索引源上发表的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中国科技期刊统计源

2
1



CN国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 1 0.5


注:
同一文章 ( 或作品 在不同的刊物上发表,只按最高级别标准加分,不累加; (需提供文章发表证明或出版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内容 ( 项目 参加不同级别的竞赛只按最高标准加分,不累加; 参加学校( 1.0 / 次)、二级学院( 0.8 / 次)、年级( 0.5 / 次)、班级( 0.3 / 次)组织的文娱体育、艺术等集体活动或竞赛加分



附件 2

先进班级评选积分细则


一、政治思想教育
1.根据学校或二级学院的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党团知识,每组织一次计 2 分;没有组织学习扣 10 分。 2.积极向组织靠拢
(1 本班有党的知识学习小组,且活动开展正常,计 5 分。
(2 参加党章学习小组的同学占全班人数的10%( 10%30%( 30% 30%(不含 30%60%( 60%、超过 60%的,分别计 5 分、 8 分、 10 分。
(3 参加学校党校学习并通过考试的同学占全班人数的 3%( 3% 5%( 5%5%(
5%8%( 8%、超过 8%的,分别计 5 分、 8 分、 10 分。
(4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占参加党章学习的人数的 20%( 20% 50%( 50%、超
50%的,分别计 5 分, 8 分。




(5 加入党组织的人数占全班人数的 5%( 5%6%( 6%6%(不含 6% 8%(8%、超过 8%的,分别计 5 分、 10 分、 15 分。

3.班委、团支部工作

(1 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好,团支部、班委干部团结协作,形成坚强的核心,计 810
分。

(2 班委、团支部机构健全,计 8 分。

(3 集体意识强,经常组织活动,老师、同学反映好,计10 15 分。

(4 班集体松散或没有形成,扣 5 10 分。

(5 团支部活动开展正常,每学年 6 次以上,每次计 1. 5 分。

(6 团支部活动不正常,每学年不足 6 次,扣 10 分。

注:① (3 和第 (4 条只选其一。

(5 和第 (6 条只选其一。




二、参加校风校纪建设 1.发动、参与

1015 分。 (1 干部积极发动,全班同学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效果良好,计
(2 有一半同学参与,效果良好,计 59 分。

注:本项只可选其一。
2.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给的任务
(1 主动承担工作,并积极、认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计15 20 分。 (2 乐意接受工作任务,并能基本完成任务,计 510 分。 (3 推卸责任,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扣 1020 分。注:本项只可选其一。 3.文明宿舍建设
(1 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文明宿舍建设,效果好,计15 20 分。 (2 参加文明宿舍建设活动效果较好, 8 12
8 分、5 分。 (3 获学校、二级学院“文明房间”的,每间分别给所在班计
(4 被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或评为“脏乱差”房间的,每间分别给所在班扣10







分、8 分。
(5 违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视情节每人次给所在的班扣 24 ( 达到第七的按第七实施
注:第 (1 和第 (2 条只选其一。 三、 学习状况
1.学风端正,学习气氛浓厚,成绩良好, 3050 分。 2.违反课堂纪律,每人次给所在班扣 2 分。
3.考试 ( 作弊者,每人次给所在班扣 30 分。
4.必修课考试(查)不及格率在 5%( 5%10%( 10%10%(不含 10%20%(
20%、超过 20%的,分别扣 10 分、 20 分、 35 分。
∑每人不及格科目数
( 必修课不及格率 =————————————
∑每人所修全部科目数
四、 科技竞赛
1.班集体组织或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会、科技展览等学术、科技活动,每次计 5 分。
2.参加二级学院科技竞赛 ( 或科研成果、科技作品 获得一至三等奖者,每项 ( 分别 5 分、 4 分、 3 分;学校级、省市级以上参照学校标准相应加 1 倍、 1. 5 倍。
五、社会实践
1. 组织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参加人数占全班人数的 80%( 80%90%( 90%90%(不含 90%以上的,每次分别计 10 分、 15 分。
2.组织参加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社会活动,参加人数达 50%以上(含 50%)、20%
50%的,每次分别计 8 分、 5 分。


3.荣获学校以上、二级学院社会实践荣誉的,每人 ( 或文章 ( 分别计 5 分、3

分。


50%(不含 70%( 70%50%( 50%4.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

50%以下的,分别扣 10 分、 15 分。
六、文体活动
1.全班经常有半数以上的人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计 10 15 分。

2.经常承办、组织、参与二级学院大型文体活动,计 510 分。

3.适当组织班文体活动,同学踊跃参加,反映好,计 47 分。

4.偶尔组织班文体活动,计 1 2 分。 5.基本没有组织班文体活动,扣 15 分。
6.代表二级学院参加校运会同学,按人数比例在学院各班排序前 1-4 名的,分别计
20 分、 15 分、 10 分、5 分。
7.在二级学院运动会上获得 1-6 名的,每人次 ( 集体项目按次数 分别计 4 分、3 分、
2. 5 分、 2 分、 1.5 分、 1 分,学校级、省级以上参照学院级标准相应加 1 倍、 1. 5 倍。
8.参加二级学院其他各类文体竞赛,获得 1-4 ( 等奖 ,每人次 ( 集体项目按次数

分别计 4 分、 3 分、 2 分、 1 分,学校级、省级以上参照学院级标准相应加 1 倍、 1.5 倍。


















9.全班同学体育达标率在 95%( 95%90%( 90%、低于 90%,分别扣 5 分、10 分。 注:① 体育特招生在体育方面,文艺特招生在文艺、艺术方面的奖项不计加分。
3 至第 5 条只可选其一。 七、受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或党、团、行政处分的,按人次给所在班扣分如下






8 15 45 55 70

二级学院通报批评
4
学校通报批评
严重 警告 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
3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572f0fdb6daa58da0116c175f0e7cd185251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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