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321条规定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6-29 00:09: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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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321条规定的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321条规定的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的,如果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输人数众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话,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种行为其实也侵犯到了国防安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321条规定的是什么?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偷越国()境罪认定标准

  ()本罪与叛逃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

  2、犯罪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偷越国()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偷越国()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会给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破坏,而仍然希望这一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而叛逃罪直接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应叛逃,而仍然故意为之。

  3、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偷越国()境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的行为;叛逃罪在客观方而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处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4、犯罪客体不同。偷越国()境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叛逃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偷越国()境罪与军人叛逃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中国公民、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均可成为偷越国()境罪的犯罪主体;而军人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只能是现役军人。

  2、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偷越国()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军人叛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3、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偷越国()境罪侵犯的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都是国家对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军人叛逃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我国的军事利益,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安全和军人永不叛国的职责。

  我们在正常情况下出境入境都是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件手续的,如果运送他人偷越我国边境或者是国境,很容易造成其他潜在的犯罪行为,比如说有很多毒贩子可能就通过这种方法逍遥法外。因此,处于边界或者是全体公民都要知道,把别人偷偷运送出我国边界的这种行为是犯罪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66f0837f21dc281e53a580216fc700aba6852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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