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办理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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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办理生育保险
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 行政依据
1、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2、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21]91 办理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 办理程序
1、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提出待遇支付申请 2、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窗口办理审核拨付手续 3、审核合格后,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单
4、单位经办人持“拨付单”和“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到财务窗口办理转帐手续,个体人员直接转入代扣社保费的存折上 所需资料
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单位申报并加盖行政公章。
1.单位参保职工: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参保人员:有效失业证、手术费原始票据、病情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承办部门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生育处 联系电话 87706752 办理地点
市政府第四办公区三楼四区 投诉电话 87706733 收费标准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随到随受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 ③ 晚育假增加15;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怀孕不满4个月30;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 营养补助
①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天× 10 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 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7051b48d6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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