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0 06:30:1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9-04-1110:47:45作者:本站编辑来源: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浏览次数:580
积金发〔200912



范住房公积金取管,根据国务院《住公积管理条例》、《浙省住金条》和《湖州市住房积金理办法》等有关规,结本市实际,制定本施细
施细则适用于市行区域内住房公提取理。




有下列情形之的,以到住房公积金管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提账户的全部存储余额:㈠离、退休的㈡出、出境定居的
㈢非市城镇户籍或户口出本,并与单位解除或止劳关系的;职工调离市后人账异地转移不成功的被判刑罚并服刑两年以的。
㈣大分或完全丧失劳动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动关未重新就业的
㈤与位解除或终止劳动系后重新就业满五年,满两并且家庭生活严重㈥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的。
符合述㈠至㈥项提取条的,提取时,其本人或偶未清公积金个人住房款的取的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还贷
有下列情形之的,以到公积金中心提本人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储余
㈠购、建造、翻建、大具有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㈡偿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其用于提前偿还公积贷款,需符合市住房公金管会(下简称“公积金管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式。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应还清再申请提取。
㈢在作所在地无自有产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㈣市积金管委会按规定定的他住房消费。
符合述㈠、㈢、㈣项提条件,职工在办理提取,其人或配偶未还清住公积的,得提取个人账户内储余
有下列情况之的,以到公积金中心提本人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储余用于付物业专项维修资、物服务费等费用
㈠被入本市城镇居民最生活障范围或特困救助围的
㈡职本人、配偶及其直亲属患重大疾病、发生大伤事故,造成家庭生严重
㈢公金管委会确定的其特殊况。
符合述㈠至㈢项提取条的,提取时,其本人或偶未清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公积应当优先用于归还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75df22db6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d0.html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