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对银行业的影响及发展建议

发布时间:2020-02-25 21:08:4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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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对银行业的影响及发展建议
作者:李悦
来源:《财讯》2018年第10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最初开始于美国花旗银行,我国交通银行在1986年首先提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作为一种创新型金融工具,促进了西方国家的短期融资市场发展,然而这样一种优势性很强的金融产品,在中国开展7十年之后便无疾而终,面对现今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我们又对大额存单提出7期望。本文对大额存单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对银行业的影响,并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发展我国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的措施建议,以期对我国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有所裨益。

        大额存单 定期 可转让

        近些年来,我国的金融市场不断的改革与进步,特别对于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更甚。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在这次改革中再次被推到了人们的眼前,其实我国商业银行在1986年的时候就由交通银行率先引进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业务,但是因为种种的因素在1997年期间被暂停。作为二十一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在世界经济体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历经二十多年的业务发展,我们已经意识到大力发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的重要性,和一个稳定的金融环境密切可分。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的发展历程

        我国正式推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时间是20世界80年代末,虽然我国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至今已经有了将近30年的历史,但是其发展相对比美国来说还是相当的缓慢和落后的。我国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大致可以分为:(1986-1987年)萌芽时期、(1989-1996年)发展时期、(1997-2004年)萧条时期、(2005年一现在)复苏时期这四个阶段,大额存单在2005年以前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于利率监管、国家政策的限制和大额存单自身存在的不足等等=在历经长时间的创新与改革,我国金融市场在很多方面的条件得到非常大的改良,特别是在201562日《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发行,这样子给我国重新推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奠定了基础。文件要求具备发行资格的银行正式推出大额存单这一金融产品。其中,机构购买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高于1000万元,个人购买大额存单起点金额要高于30万元。结合利率市场化推进进程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人民银行可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适时进行调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8df493c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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