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兼职问题的思考
□ 陈洪侠,王洪涛
【摘 要】2005年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得通过兼职获取经济利益。但现实中却屡禁不止。公务员兼职不但影响本职工作,违背市场规则而且会导致腐败,影响政府威信。本文在分析导致公务员兼职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国外关于公务员兼职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实践管理方法,提出了解决我国公务员兼职问题的相关对策。
【期刊名称】行政与法
【年(卷),期】2010(000)004
【总页数】3
【关键词】关 键 词:公务员;兼职;制度
2005年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通过兼职获取经济利益。若因工作需要在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少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工作之余介入经济领域,从事商业活动,为自己谋取私利。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三令五申禁止公务员兼职;另一方面,公务员兼职并获取报酬的现象却似乎总是屡禁不止,这种现象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在谷歌中输入“公务员兼职”几个关键字,出现相关内容2,050,000篇左右,其中大多数是各地政府对公务员兼职所采取的清理行动。因此,探讨公务员兼职问题十分必要。
一、公务员兼职的原因
⒈拜金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人员具有“经济人”属性,“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是理性的、自利的、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在现实生活中,公务员在其管理活动中会表现出“经济人”的角色特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政策的鼓励下,不少人成为巨富,使一些公务员在心理上产生了不平衡,对高薪、高档生活羡慕不已。一部分公务员对自身的定位模糊不清,“为什么服务”的实质不明,拜金主义开始抬头,于是,就想到通过兼职来提高收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90d7ad3f0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94.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