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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
作者:苏艳
来源:《中国经济报告》2013年第11期
自2003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开始以来,始终以房价作为调控目标。自2011年以来,国务院更是频繁提及“房价合理回归”。但什么是合理房价?我们认为应该是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适应、涨幅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涨幅相一致,为此,我们引入国外常用的房价收入比的概念。由于中国东、中、西部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为了统一衡量全国房价合理水平,本文对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的情况作一个横向比较,为政府、企业以及居民提供一个参考标准。计算方法和衡量标准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不同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和不同的计算方法,本文采用的数据皆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其中商品住宅特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见图1)。
尽管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但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世界银行1998年对96个地区的统计资料显示,家庭收入在999美元以下(最低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13.2;家庭收入在3000美元~3999美元(中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9;家庭收入在10000美元以上(高等收入户)的国家(地区),房价收入比平均数为5.6。各国(地区)房价收入比的数值是高度离散的,这96个地区最高的为30,最低的为0.8,平均值为8.4,中位数为6.4。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
由于中国统计制度存在不少漏洞,中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中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
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12.6%(名义)的增长,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长为8.7%,2008-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年平均增幅为2%,根据对历史数据规律性的研究,预计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速为1%,则2012年房价收入比将持续回落至7.3,低于2011年的水平,接近6-7的合理区间,仍略偏高。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
表1选取全国35个大中城市作为研究对象。为便于研究,对35个大中城市作出以下分类: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为东部一线城市,天津、石家庄、沈阳、大连、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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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宁波、福州、厦门、济南、青岛、海口12个城市为东部二线城市,太原、长春、哈尔滨、合肥、南昌、郑州、武汉、长沙8个城市为中部二线城市,呼和浩特、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11个城市为西部二线城市。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总体呈东中西递减。整体上看,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有以下三个态势:一是呈现出东、中、西梯度递减的态势,且相差幅度较大;二是一线城市明显高于二线城市,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分列第一、二、四、八位;三是经济发达城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一般而言,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东部城市,产业发展好、人口吸引力强,外来常住人口比重大,因此,购房需求大、购买力较强,房价水平也较高。
与2011年相比,有23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有9个城市是因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见图2)的下跌,分别是天津、太原、大连、长春、哈尔滨、济南、深圳、海口和贵阳;其余14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2012年全国楼市呈现出先抑后扬的整体态势,因此,不少城市房价涨幅放缓,出现房价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的现象。随着楼市的逐渐复苏回暖,2012年下半年楼市开始向好,2013年楼市更是超预期回暖,特别是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涨幅明显扩大,预计2013年这些城市房价收入比将有所上升。
单从商品住宅成交均价来看,均价较高的主要是东部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主要为上海、北京、天津,以及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的主要城市。东北三省和中西部地区的省会城市房价均相对较低。
东部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分化。2012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4个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前列,但是和上年相比,北京和广州两市房价收入比上升,而上海和深圳两市房价收入比下降,出现这种分化的原因主要是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走势出现了分化,2012年,北京和广州同比分别上涨6.7%和5.4%,上海则仅涨了3.1%,而深圳更是大幅下降了8.9%(见图3)。
东部二线城市近七成房价收入比下降。2012年,12个东部二线城市中,共有4个城市房价收入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2011年增加了2个(见图4)。其中青岛和石家庄延续了2011年的态势,大连和济南则是在2012年才新进入这一阵营,大连和济南在2011年的时候房价还明显高于全国水平,受2012年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同比出现下降的影响,房价收入比也顺势跌破全国平均水平。
和2011年相比,沈阳、南京、宁波、福州4个城市房价收入比上升,其余8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均有所下降。可见,东部地区作为重点调控区域,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历年走势看,东部二线城市近十年房价收入比整体呈现出上涨态势。其中,石家庄、沈阳、青岛等北方城市房价收入比上升速度慢、波动幅度大;宁波、厦门等南方沿海城市房价收入比则上升速度较快,但受调控政策的影响,近两年房价收入比出现明显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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