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示
依照国家《〈教师资格条例〉实行办法》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合法化和规范化,依照《绍兴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示》关于精神,现就越城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示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在县级及以上人才中心)在越城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相应学历规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诲事业,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3.有教诲教学能力,涉及:具备承担教诲教学工作所必要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认定相应资格原则;
5.具备良好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6. 申请认定中职实习指引教师资格,同步须具备相称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级别。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依照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教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对于户籍不在本地,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种类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高档中学教师资格”、“中档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档职业学校实习指引教师资格”由绍兴市教诲局负责确认。依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继续下放一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告知》(绍政发〔〕35 号)精神,为进一步以便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办事,市级权限(高档中学、中档职业学校教师、中档职业学校实习指引教师资格认定)下放区、县(市)。绍兴市教诲局在越城区设立现场确认点,越城区确认点负责实行本辖区内“高档中学教师资格”、“中档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档职业学校实习指引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体检及资格证发放等事项。
越城区教体局负责辖区内“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程序
1.报名
(1)网上申报: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日期为10月9日至10月17日,申请人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网” ()依照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开放时间以网站公示为准。)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日期为10月19日至20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网上报名确认点与现场确认点必要相一致),未准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时间:每天8:30-11:00和14:00-16:30,逾期恕不办理。
确认地点: 越城区教诲体育局办公室(绍兴市区前观巷168号)。
联系人:王教师,电话:88317005。
现场确认提交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者网上填报信息后下载,必要下载PDF格式电子文稿用规定纸张双面打印、订立姓名并贴上照片)。
(4)《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其中第8栏须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填写及盖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激光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级别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相似2寸彩色证件照5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
申请认定中档职业学校实习指引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交具备相称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级别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体检
(1)经现场确认申请者,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原则和办法》规定,由越城区教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
(2)申请人须参加体检所有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依照本人身体状况酌情安排。未参加(所有)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时间:10月22日(周六)。请关注越城区教诲体育网“公示公示”栏中有关公示。
3、审核认定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状态。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由本认定机构公示,详见越城区教体网(.gov.cn/)公示公示栏。
4、领取证书
申请认定通过者请关注本认定机构公示,越城区教体网(.gov.cn/)公示公示栏。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越城区教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材料复印办法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绍兴市越城区教诲体育局
9月30日
材料复印办法:
㈠ 申请表下载PDF格式电子文稿,A4打印再拼页A3复印,办法如下:
⑴第一、四页拼成A3复印。
⑵第二、三页拼成A3复印到上面“⑴”背面。
若下载为A3格式,双面打印后格式也同样。这样申请表复印后对折(折脊在左侧)如图所示:
㈡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办法,此材料一律用A4规格复印。
⑴第一面复印户口簿“户主页”与身份证第一面(带国徽图标那面)
⑵上面“⑴”这页背面复印户口簿申请人(本人)页与身份证第二面(申请人详细信息等)
㈢、普通话证书及学历证书正反面复印。
㈣、《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第八栏必要由派出所或警署鉴定,鉴定方式各派出所或警署有所不同:有是直接在表中进行鉴定后盖章,有是单独纸质材料鉴定盖章,上述鉴定方式均予承认。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2 | 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
3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 ||||||||
4 | 工作、政治思想体现 | |||||||||
5 |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状况 | |||||||||
6 | 遵守社会 公德状况 | |||||||||
7 | 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 |||||||||
8 | 有无犯罪 记录 | |||||||||
9 | 其她需要阐明状况 | |||||||||
10 | 鉴定单位(全称) | |||||||||
11 | 鉴定单位 地址 | 电话 | 邮编 | |||||||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诲部监制
阐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笔迹应当端正、规范。
4.本表必要据实填写。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99e40210b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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