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发布时间:2018-08-28 11:32: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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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以各级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每年的9月至12月是参加下一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缴一年保一年,不缴不保”。

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注意:成都市城乡大病制度中的“大病”不是指医学意义上的具体病种,而是指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所涉及的疾病,即根据患病发生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进行对比,在一个保险有限期内,单次住院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有可能导致患者陷入经济困境的疾病。

2019年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为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普通门诊费用哪些可以报销?如何报销?

普通门诊的支付范围有:诊疗项目和药品两大类。

诊疗项目报销范围:

包括诊查费、注射费、清创缝合、洗胃、导尿、灌肠费、血液分析(含血常规)、尿液分析(含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肝功、肾功、电解质、血脂、乙肝五项检测、胸片、常规心电图检查、黑白B超、普通针刺疗法费用共20类,212项。

药品报销范围:

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以及部、省、市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补充目录范围,共计800余种药品。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保卡就诊,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直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刷卡报销。

2、门诊特殊疾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3、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9dc9070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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