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01 03:01: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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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
1、矿长的责任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副矿长的责任
生产副矿长负责全矿井防突措施的监督检查,参与防突专项设计、防突措施的审查,负责组织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工作中防突措施的贯彻落实,其他副矿长对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负责。
3、总工程师的责任
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石门揭煤等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4、防突队的责任
1)编制防治突出年、季、月度计划并报批。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负责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给相应的部门。
3)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治的煤与瓦斯突出掘进工作面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指派防突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a04a2e4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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