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纪案例通报
【篇一:违法违纪案例通报】
经云南省纪委调查,李云忠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处长,曲靖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严重违纪违法。其在曲靖任职期间,日均受贿达1.7万余元,单笔受贿最多达600万元,受贿总额高达4000余万元。
2014年9月30日,云南省纪委宣布,李云忠严重违纪,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随后,李云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前的李云忠一本正经,连朋友送条烟都坚决不收,人叹其廉洁;人后的他被老板们尊称为“三哥”,颐指气使、无法无天,变着花样弄权敛财,人惊其无耻。案发后,李云忠忏悔说:“我的所作所为,已经看不到半点党性,这是我最大的缺失。”
在被查办之前,李云忠有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
在一种人生中,他是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为人谦虚,待人温和,是下属和同事眼中“工作严谨、廉洁自律”的典范。
然而,就是这位一本正经的“好干部”,在另一种人生中,却是颐指气使、不可一世,是老板们众星捧月的“三哥” “三哥”喜欢抽烟,老板们便一箱一箱地往他家送各种高档烟;“三哥”爱打牌,一打就是一个通宵,只要“三哥”高兴,老板们再忙也奉陪到底;“三哥”缺钱花,老板们更是二话不说,想方设法孝敬他,最大的一笔达600万!
“我的所作所为,已经看不到半点党性,这是我最大的缺失。”案发后,李云忠忏悔说,贪婪之心,于他而言,不是简单的见财起意,不是“触景生情”,更不是一时糊涂,而是有很深的思想根源,灵魂深处不干净。
值得一提的是,十八大以后,李云忠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收敛、不愿收手,在罪恶的泥沼里越陷越深。
据调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李云忠在中秋、春节期间照常收礼,毫无顾忌地通过帮老板“协调”工程项目,从中提成受贿,“进账”达30笔共500余万元。甚至在组织对其进行初核调查前夕,李云忠依然不改贪婪本色,“忙着”在茶室和饭店收钱。利令智昏,不外如是!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时间:2015-01-14)
湖南省绥宁县水务局原局长康清焰受贿案
水务部门曾一度被看做是“非主流”的“清水衙门”,可一位偏远山区县的水务局长,却利用职务便利,成了“雁过拔毛”的“周扒皮”。经查,湖南省绥宁县水务局原局长康清焰,先后收受多人送来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3.5万元,并在工程款结算、工程投标、争取工程项目等方面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有媒体曾把他说成是“把百姓安危记心头”的正面典型,但在私底下,他却是一个“现金红包记心头”的反面代表。
一个正科级的水务局长,看似职级不高,权力却不小:水毁工程维护、病险水库加固、河堤修复,工程量不大,但涉及的资金总量却不少。随着国家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加大,昔日“冷部门”曝出腐败案件,让人震惊,更值得警惕。
自认为过年时接受“朋友”以拜年为名送上的几笔“礼金”很“安全”的康清焰,后经人检举和有关部门调查,很快便束手就擒。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康清焰应该明白,在法律之外,还有党纪的约束。党员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这在《廉政准则》里有明文规定。打着“合作投资”的幌子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既违法,又违纪,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2014年3月3日,他因犯受贿罪,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其受贿犯罪所得23.5万元,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时间:2014-12-31)
江西安远涉20余名官员稀土腐败案
日前,江西安远县原县委书记邝光华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这名“稀土重县”的昔日“父母官”,因收受贿赂近700万元,并向下属打招呼“关照”非法开采稀土的亲属,造成国家巨额损失而身陷囹圄。
据邝光华供认:“2011年以来,我妹夫、连襟相继参与非法开采稀土,自己不但没有安排人员去查处,还私下和人打过招呼,希望对他们能照顾就照顾一下。”
据办案人员透露,安远县非法开采稀土混乱局面的背后,却有一条清晰的官场黑色腐败链:非法矿主大肆行贿寻求“保护伞”--监管干部逐级“进贡”谋求“安全感”--官商勾结、抱团腐败形成“利益板块”。其中,2011年至2013年期间,邝光华在逢年过节累计收受县矿管局原局长凌永生10万元红包后,逐渐对矿管工作放手、放权,导致当地稀土非法开采现象泛滥。
以安远县腐败窝案为例,稀土领域“潜规则”有三种呈现形式:
一是收受贿赂,进行“权力变现”。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邝光华的妹妹邝玉珍等人集资先后两次在安远县非法开采稀土175吨和108吨,违法销售获利4400万元。虽然有哥哥邝光华的“关照”,邝玉珍等人仍按“潜规则”,先后7次向安远县矿管局分管矿产执法的副局长谢国富共行贿105万元。
二是藏身幕后,亲属成牟利“代言人”。以亲属名义变相牟利也是腐败官员的惯用手段。据调查,安远稀土腐败窝案中,涉案的县委原主要领导庇护纵容5名亲属在其管辖范围内非法开采稀土。
三是以权力为“干股”,参与“分红”。非法开采者为了避免或减少打击,往往采取吸引干部入股等变相行贿方式腐蚀拉拢基层干部。安远县某派出所的一名所长为使自己参股的非法采矿点不受整治,在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甚至直接出面向有关部门领导先后8次行贿63万元。
办案人员认为,“一把手”带头腐败往往对当地政治生态形成“逆导向”,导致上行下效,腐败蔓延,因此必须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真正形成权力制衡机制,才能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江西省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廖晓明认为,必须从严惩处稀土领域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提高违法成本,让公职人员“不敢腐”;堵上现行法律法规漏洞,让动了歪心思的人“不能腐”;健全体制机制,让稀土开采的各项审批程序在阳光下进行,让腐败现象没有滋生的土壤,实现“不易腐”。
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查处三栋镇征地拆迁贪腐窝案
基本案情
《诗经》中有歌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征地拆迁工作中,镇党委原副书记翟武良、原副镇长黄文胜,以及竹仔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钟国良等就是这么一群“硕鼠”,他们上下勾结、相互串通,虚报青苗、伪造房屋,用瞒天过海的手法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中饱私囊。在惠城区纪委和司法机关的联合调查下,这群“硕鼠”被连窝端掉,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1名,今年1月,经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三栋镇党委原副书记翟武良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三栋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文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竹仔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钟国良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法院对其他从犯一一作出判决,所贪污的公共财产也被如数追回。
案件点评
权力再小也必须在监督下运行。纵观这起窝案,涉案人员级别不高,涉案金额却不小,产生的影响极为恶劣。这一“苍蝇式”的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再次警醒我们:再小的权力失去监督,都有可能酿成腐败。这种“小官巨腐”问题,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十分突出,个别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回顾这些案例,不难看出这些人之所以能屡屡得手、恣意妄为,基本上都是在钻监督缺位的空子。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失去“阳光”照射的地方成了腐败滋生的温床,失去监督的权力则在膨胀的私欲中渐渐脱离了运行的轨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监督则规矩难行。权力不分大小,都必须在监督下运行。对于基层干部来说,必须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流程管理,充分满足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并以铁的纪律确保制度刚性执行,才能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时间:2014-12-10)
江西省乐平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
陈志波违纪违法案
嗜赌如命,小节不慎坠深渊
今年50岁的陈志波,1982年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教师,几年后被选调进入公务员队伍。凭借一贯出色的表现,2006年被组织上委以乐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的重任。事业上的顺风顺水,让陈志波得意忘形,有了放纵行乐的念头,最为明显的就是染上了赌博的恶习。
“刚开始,我还念叨‘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只是打一元、两元的麻将;慢慢嫌不过瘾,改为‘推牌九’、‘拖拉机’;发展到后来,‘两副头’、‘包王’、‘包分’等各种玩法,无所不会,企图在赌场上捞一把。”在冒险和侥幸心理的混合作用下,陈志波赌瘾越来越大,一有空就约人赌两把,到了不分场合、不论时间、不看对象的地步,就连下乡检查,中午临吃饭前也要抓紧时间“搞一搞”。什么个人的前途、组织的托付、家庭的责任,统统被抛到了脑后。最多的时候一晚输了3.5万元。钱,像水一样往外流,不光工资、积蓄全输光了,外面还债台高筑,打下了几万元的欠条。为赌不择手段。权力,成了他捞取赌资的“救命稻草”。经查,从2008年起陈志波利用权力为满足赌欲在渡改桥项目的地质勘探、施工设计、项目招标等收受老板、包工头等好处费索贿、受贿10余万元,
案件点评
一名副科级干部,为满足赌欲索贿、受贿10余万元,其负责的工程却近5年不能完工。荒唐的行径,既反映赌徒的疯狂心理,也折射“反腐轮不上我”的典型“蚁贪”思想,认为只要小打小闹,数额不多、动静不大,纪检部门不会注意、难于监督;搞好了与上层的关系,单位领导就信任有加、不会监督;现行体制是各管一亩三分地,班子成员习惯于互不干涉、不愿监督;至于下属,都是言听计从、不敢监督。思想的错位,必然导致贪欲的膨胀、人生的“脱轨”。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时间:2014-11-24)
中共贵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篇二:违法违纪案例通报】
近期,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案件。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胶州市李哥庄镇党委原书记王勇违纪案。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王勇在担任胶州市营海街道办事处主任、杜村镇党委书记、胶西镇党委书记、李哥庄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以其亲属名义先后投资入股多家公司,并实际持有股权。因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青岛市纪委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门诊与慢性病管理处副调研员王朝霞违纪案。1993年5月至2015年4月,王朝霞违规出资入股亲属所办化工公司,期间随公司规模扩大多次增资持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王朝霞警告处分,其本人已按规定办理撤资退股手续。
3.即墨市商务局主任科员徐昌礼违纪案。2012年9月至2014年7月,徐昌礼违规兼任某物业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卫生监督员,并领取工资薪酬。即墨市纪委给予徐昌礼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辞去兼任职务,收缴违纪所得。
4.平度市畜牧局原副主任科员吕玉全违纪案。2009年5月,吕玉全在担任平度市畜牧局副主任科员期间,违规出资与他人联合成立果蔬专业合作社,并任理事长、法人代表。2011年5月,因经营不善,合作社停止经营。平度市纪委给予吕玉全党内警告处分,其本人已按规定办理股权变更手续、退出合作社。
5.莱西市发展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原科长臧文波违纪案。2001年6月至2013年9月,臧文波在组织委派担任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违规投资入股该公司并分红。莱西市纪委给予臧文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本人已按规定将股份转让、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违规以亲属名义经商办企业,有的违规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有的违规兼职取酬,有的违规入股分红,都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谋取经济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和纠正。
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历来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对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均有明确禁止性要求。但有的党员干部依然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我行我素、不讲规矩、不守纪律、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住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青岛市纪委)
【篇三:违法违纪案例通报】
摘要: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拿起纪律这把戒尺,切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上。
2015年,伊犁州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县处级干部违纪问题。现将其中1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市长李素梅严重违纪问题。李素梅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投资和配偶、女儿从业情况等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套取、私分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福利、组织公款旅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未按规定对有些项目进行招投标,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各类费用、提取大额现金。李素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州南岸干渠灌区管理处原处长赵湘清严重违纪问题。赵湘清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和收受财物、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餐费、违规发放午餐补助、违规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违规超支接待费。赵湘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州粮食局购销处处长陈新宁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2年8月,陈新宁违反廉洁纪律,在装修个人住宅时接受伊犁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姚某安排该储备库工程的承建方帮忙装修并垫付装修款。陈新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七、昭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田全意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田全意违反廉洁纪律,为感谢他人赠写书法作品,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予他人,并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田全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八、州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清河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问题。李清河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同意其子在其负责和分管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李清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纠正其子在其负责和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九、州国资委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原处长杨永峰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杨永峰在兼任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兼职取酬并收受礼金,通过下属企业出售个人车辆获利。杨永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十一、州话剧团原团长谢震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5年,谢震中作为州话剧团主要负责人,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部分干部“吃空饷”问题不制止、不清理、不整顿,在单位和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谢震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二、州煤炭局原调研员刘新红违反组织纪律和违规兼职(任职)取酬问题。刘新红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投资及女儿从业等重大事项;在担任州煤炭局综合处处长、调研员及退休后不满三年期间,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在其配偶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两家企业兼职(任职)并取酬的情况。刘新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十五、那拉提景区管委会公务接待费超支问题。2011年至2013年,那拉提景区管委会存在公务接待费超支问题。州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杰(时任那拉提景区管委会副书记、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纪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背离了《党章》要求,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对这些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查处,进一步表明了州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
自治州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拿起纪律这把戒尺,切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上。特别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增强向党中央看齐意识,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动摇、不含糊。要严格遵守“五个必须”,坚决防范“七个有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出轨、不碰底线。州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和张春贤书记“新理念、新状态,讲看齐、严要求,强‘三力’、善作为”的要求,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磨炼自己、提高自己,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牢记自己是党组织中的一员,自觉维护党内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时刻接受组织的约束和监督。要严守党的廉洁纪律,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要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尽职尽责、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要严守党的生活纪律,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坚决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员精神追求,用更加严格的标准和要求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三力”、“四强”的好干部。
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a2e56ac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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