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学费

发布时间:2020-08-24 17:25: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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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湖南工学院交流学生课程成绩学分认定表

  湖南工学院交流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

  注 1、课程类别为公共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

  2、表格中学生所修对方学校课程提供原名称外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我校课程填写课程名称同时填写课程编码。3、本表须在电脑上填写并打印。

  【第二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湖南工学院2020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湖南工学院2020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一、 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一)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

  发展目标建设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应用型大学。

  办学类型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适时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科专业以工为主,经、管、文、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服务面向立足湖南,重点面向工业企业,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2020年,学校设有37个本科专业,其中36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理工类占70%、经、管、文、艺类占30%),专业布局与学校发展定位相符合,专业结构较合理。学校按照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大力发展应用型专业,重点发展与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建筑工程、信息产业相关的应用型专业。

  表1 我校本科专业招生一览表

  院部名称 数量 学科分类

  工学

  工学

  机械工程学院 5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5 工学

  理学

  工学 专业名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联网工程

  工学 工学 艺术学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6 管理学

  工学 工学

  管理学

  工学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4 工学

  工学湖南工学院学费

  工学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1 3 工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管理学

  经济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管理学

  管理学

  管理学

  文学湖南工学院学费

  外国语学院 4 文学

  文学

  文学 软件工程 工业设计 产品设计 工程管理 建筑学 土木工程 工程造价 安全工程 工业工程 物流工程 环境工程 材料物理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商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酒店管理 会计学 物流管理 商务英语 英语 日语 翻译

  (三)在校生情况

  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243人(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910%),全日制专科生1394人,成人教育学生410人,折合在校生17678人。

  (四)生源质量

  学校继续加强吸引优秀生源的工作,形成了考生踊跃报考、录取人数超计划的良好局面。36个本科专业,计划招生3617人,实际招生3878人,实际报到3767人,新生报到率为914%。生源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且录取分数线超出当地分数线较多,保证了生源的质量。其中,广西、福建理科平均录取分数高出最低控制线分别为1246分和807分。浙江、内蒙古文科平均录取分数高出最低控制线分别为665、617分。湖南省本科录取时,我校理科抛档线为464分,超出省最低控制线22分,文科抛档线为519分,超出省最低控制线18分。

  表2 2020年我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情况

  超出批次最低控制线情况

  超过10分及以上的省市的数量

  超过20分及以上的省市的数量

  超过30分及以上的省市的数量

  超过40分及以上的省市的数量

  超过50分及以上的省市的数量

  超过60分及以上的省市的数量 理 科 25 17 12 9 7 4 文 科 7 7 6 4 3 3

  二、 师资与教学条件

  (一)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改善了师资队伍结构。我校现有专任教师821人、外聘教师176人、其他师资118人,其中“双师型”教师 166人;折合在校生17678人,生师比为1451。

  821人专任教师中,博士70人,硕士598人,博、硕士占比80%;正高级73人(教授55人),副高级249人(副教授17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39%。35岁以下440人,占比53%;36-45岁178人,占比21%;46-55岁164人,占比19%;56岁以上39人,占比7%。

  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湖南省院士专家委员会咨询专家1人,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对象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 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

  学校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出台了《湖南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积极探索青年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工程应用能力;通过开展教学大比武和优秀教学奖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教学氛围,激发了全校教师教学热情,提高了参与教研教改的积极性,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

  表1 教师培养培训情况

  项 目

  总计

  当年参加培养培

  训教师数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

  境内进修人次数(人次) 数量 1755 33 1619

  境外进修人次数(人次)

  参与教改立项课题(校级以上)人次数(人次) 6 1040

  (二)教学经费保障

  学校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证本科教学经费投入,实现了本科教学经费逐年增长。2020年,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额为 95633 万元,学费收入为 8707万元,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总额为 27302 万元,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额(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为 197 %, 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为1548元。学校教学经费投入为40867万元,生均2312元。其中,本科专项教学经费1351万元;实验经费为7356万元,生均419元;实习经费2642万元,生均151元。

  表2 20202020年湖南工学院教学经费投入情况

  2020年度

  项目 总额

  (万元)

  20427 生均 (元) 1082 2020年度 总额 (万元) 27302 生均 (元) 1548 生均较上年增长(%) 本科教学日

  常运行支出 498

  (三)教学硬件建设

  2020年学校固定资产总值为1083556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11079万元,2020年新增值为135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为62692元。学校现有3校区,占地9043566平方米,生均面积528平方米,建筑面积568898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757969平方米,生均35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308058平方米,生均147平方米。各类教室237 间,面积108万平方米,其中,多媒体教室 135间、语音教室14间。校内实验(训)室面积57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207129平方米,生均151平方米,学生食堂5个,面积231139平方米。学校有室内外运动场馆21个,面积124265平方米,生均05平方米。主要场馆包括市体育中心1个(共享)、市多功能综合性体育馆1个(共享)、市游泳馆1个(共享)、校体育馆1个、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2个(含草坪足球场2个),室外篮球场36个、羽毛球场等12个。有大学生活动用房6954平方米。运动场设施设备齐全,较好地满足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

  (四)图书资料服务

  图书馆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和环境育人职能。一是加大投入,加大学校自身馆藏资源建设。2020 年图书馆文献资源经费投入650余万元,新增纸质图书179626册,新增电子图书1930000种。至2020 年底,拥有纸质馆藏总量1161015册,生均668册,拥有电子图书3100000种;学校现有纸质期刊990种,1268份,电子期刊8020种,拥有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40个。2020年图书流通量125316册次,电子资源访问量552万次。二是加大校际合作,与衡阳兄弟院校签订了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协议,联合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扩充了我校图书馆资源。三是积极服务。图书馆在“23世界读书日”围绕“用书籍点亮人生,让书香飘逸校园”主题,举办了书展、读书知识有奖竞答、图书捐赠、好书荐读等系列活动,丰富我们的校园文化生活。举办2020级新生入馆教育,使新生更好地了解和利用图书馆资源。

  (五)校园信息化建设

  重视校园网及网络资源平台建设,服务教学功能日益增强。学校在信息化建设中先后投资了2000多万元,建成了“多链路出口、千兆主干、百兆到桌面”的校园网络。目前,校园网出口总带宽为7002M,有10310个信息点,其中图书馆安装了71个无线网络AP,实现了教学、科研、办公、学生宿舍、家属住宅有线网络全覆盖,无线网络为辅助。已建有精品课程网、超星学术视频、课程中心(网络课程资源平台)等数字学习资源。目前我院已建有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实验室综合信息应用平台、体育俱乐部管理、信息门户、统一身份认证、阳光服务平台、邮件系统、VPN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等应用系统,构建了校园信息化服务与保障体系,为教育教学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

  (一)强化应用型本科教育理念,完善本科教学顶层设计

  高校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为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增强学校服务地方和行业的能力,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以《湖南工学院“三重一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湖南工学院关于制订2020年版本科才人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湖南工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及《湖南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试行)》为指导,在2020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开展了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构建了学科专业与社会需求相融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拓展“三位一体”

  【第三篇】湖南工学院学费2020年湖南工学院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20201119湖南工学院学费

  湖南工学院202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20〕4号《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确保2020年我校“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20届湖南省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为组织好“专升本”学生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研究“专升本”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2、学校设立“专升本”工作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全程参与“专升本”工作的监督、检查。

  3、各二级学院和各推荐学校设立“专升本”工作小组,各二级学院成员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和“专升本”专职干事等组成,各推荐学校根据本校情况自行设立,负责本学院的推荐报名等工作。

  二、选拔比例

  各推荐学校(含本校)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20%。接收专科学生到本校就读的本科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各专业参考总人数的50%以内。

  三、选拔条件

  各二级学院和推荐学校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成绩优良。如专业报名人数超过20%,则按前五个学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推荐。(课程门数以应届培养方案为准,含考试、考查,补考合格科

  目以初始成绩为计算依据)。学籍异动的学生按学籍异动后当前所在年级参与本专业成绩进行排名。

  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专业学习。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五年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纳入选拔范围。

  四、选拔程序

  (一)建立合作关系

  推荐学校与我校商定“专升本”合作事宜,并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推荐学校每一个专业只限联系一个本科院校的相应本科专业,推荐学校的每个专业限对口我校一个相应的本科专业。各合作学校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时,必须将相应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提交我校审核,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专业目录跨学科门类中的二级类)不能对口“专升本”本科专业。

  (二)组织学生报名

  本校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专升本”推荐选拔比例和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被推荐的学生在二级学院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专升本”报名表(请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一张贴志愿表“照片”处,另一张暂贴志愿表右上方)(附表2),2020年3月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报名Excel表和“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并送教务处。经学校学籍领导 小组审核同意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在3月15日至25日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

  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名(网址并在校园网页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各推荐学校参照上述程序办理本校的“专升本”报名工作。

  (三)组织选拔考试

  1、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查资格合格者,由我校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时间定于5月13日(星期六)。考试科目均为3门(考试科目附件一),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各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

  2、命题和制卷

  命题以校内老师为主,另聘请合作学院老师参与命题。由本学院及合作学院从对口“专升本”专业中推荐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专升本教师库”,负责命题和阅卷工作。命题和制卷过程采用全封闭管理。校监察处对实施过程负责全程监督。

  3、考试

  设立二个考点本校和长沙(学校另定)。

  考试期间,成立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整个考试期间考务管理、考试监督、考场安全保卫、后勤等方面工作。

  选调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的教师任监考教师,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专升本”招生考试的人员和教师不得参与“专升本”考试各项工作。

  长沙考点每个考场选调本校老师和长沙考点学校老师各一名共同监考。

  4、阅卷、登分、统分

  从“专升本教师库”中,按专业(课程)及考试试卷份数确定临时抽取老师(原则上由主办学校产生阅卷教师),负责所有“专升本”学生试卷的

  评阅工作。

  由本校教务处和监察处组成阅卷工作小组。选聘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教师组成“专升本”阅卷教师库,按专业(课程)共同随机差额化选调阅卷教师,负责所有“专升本”学生试卷的评阅工作。

  登分、统分工作由本校工作人员录入,不同工作人员实行交叉核对,确保登分、统分工作无误。

  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提出查分申请,填写查分申请表,经批准后由教务处会同监察处、阅卷教师、学生共同查分,经查阅试卷确有漏改、漏统、错统情况的,由阅卷老师提出成绩更正报告,经审批后可以更正。学生对评判标准、宽严把握有异议的不予处理。

  (四)确定选拔名单

  1、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结合学生平时的综合表现情况,各本科专业按照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选拔名单在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如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拟选拔录取名单。

  3、6月5前在在“专升本”网络管理平台将正式确定的“专升本”注册学生数据上报省教育厅。

  四、“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

  1、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即取得我校2020级相应本科专业学籍,由我校发出“专升本”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到原推荐学院领取录取通知书。

  2、“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来我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因学生自动放弃入学出现的缺额不再办理补录。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不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严格执行我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

  理的有关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版式及格式内容的通知》(学位字〔2007〕25号)的规定办理。湖南工学院学费

  五、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2、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学校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本校教务处、各推荐学校负责实施发布“专升本”工作信息。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20年“专升本”报名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二○一六年 月 日

  【第四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湖 南 工 学 院 - 副本 (2)

  湖 南 工 学 院 电工技术论文

  院 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专 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 学 生 姓 名 曾 庆 杰 学 号 1260340136 指导教师姓名:

  2020年11月6日

  我的《电工技术》

  一、我的收获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对这门课程有了初步了解。本课程是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必修的一门技术基础课,它与《高等数学》等基础课联系密切,同时又为学习《电机及拖动基础》、《电子技术基础》、《机械设备及其电气控制技术》及《工厂供电》等课程准备必要的基础知识。通过对《电工技术》的学习,我知道了许多有关电工知识

  1.理解电路的重要性以及它的实用性;

  2.掌握电路中常用元件的性能及它们的应用;

  3.掌握电路中的基本定律及常用的其分析计算方法,熟悉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

  4.熟练运用相量表达式和相量图分析计算正弦交流电路;

  5.掌握三相电路的计算方法以及它的特性;

  6.了解非正弦交流电路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其分析计算方法;

  7.掌握电工实训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初步具有选择、使用与电工实训相关的仪器仪表的能力。

  学完了这门课程之后,我对电路概念和定律有了初步的理解,初步了解电路中常用元件的性能及它们的应用(例如电感元件、电容元件等);会对简单电路的进行分析和计算,尤其是学习了正弦电路以后,我感到正弦电路对日常的生活和工业生产的作用巨大。三相电源

  的应用为工业生产提供了足够的动力。《电工技术》让我们当代大学生有了动手的机会,使我们毕业之后不至于只懂得死的专业知识,对生活实践一无所知;同时,学习了《电工技术》让我们在修理家庭电路是更加从容,避免了危险,为人身安全又多了层保障。

  二、我的感悟

  《电工技术》这门课程还没有引起当代大学生的重视,从上课情况可以看出。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选这门课只是为了那两个学分。规定近百人的教学班级,每次出勤人数仅达规定的一半。真正对这课程感兴趣的学生更是少之又少。可能是《电工技术》这门学科学生还不太了解电工技术是电工科学技术的简称。电工科学技术对物质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能源、信息材料等现代社会的支柱都有着深刻的影响。电能作为一种二次能源,便于从多种途径获得(如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各种新能源发电等),同时又便于转换为其他能量形式以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种种需要(如电动力、电热、电化学能、电光源等)。与其他能源相比,电能在生产、传送、使用中更易于调控。这一系列优点,使电能成为最理想的二次能源,格外受到人们关注。电能的开发及其广泛应用成为继蒸汽机的发明之后,近代史上第二次技术革命的核心内容。20世纪出现的大电力系统构成工业社会传输能量的大动脉;以电磁为载体的信息与控制系统则组成了现代社会的神经网络。各种新兴电工材料的开发、应用,丰富了现代材料科学的内容。物质世界统一性的认识、近代物理学的诞生以及系统控制论的发展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电

  工发展的影响。同时,各相邻学科的成就也不断促进电工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因此,电工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推动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促进社会文明的有力杠杆。电气化与现代社会自19世纪80年代开始应用电能以后,几乎所有社会生产的技术部门以及人民生活,都逐步转移到这一崭新的技术基础上,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生活方式,使20世纪以“电世纪”载入史册。电照明开发较早。它消除了黑夜对人类生活和生产劳动的限制,大大延长了人类用于创造财富的劳动时间,改善了劳动条件,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这为电能的应用奠定了最广泛的社会基础,成为推动电能生产的强大动力。电传动是范围最广、形式最多的电能应用领域。

  水电机组由1942年的108兆瓦提高到1978年的700兆瓦;核电机组由1954年的5兆瓦提高到80年代的1300~1500兆瓦。与电力系统规模扩大相适应,输变电成套设备容量也迅速增大。继1952年制成第一套380千伏交流输变电成套设备后,70年代以后又先后制成1000~1500千伏的交流输变电设备。用电设备中约有70%的负荷为电动机,大的如轧钢电动机和高炉鼓风电动机,其单机功率分别达12780千瓦和36000千瓦;小的有千百种用途各异的微特电机。电力电子技术的出现不仅使直流输电技术得以稳步发展,而且使交、直流传动技术和各种电源转换技术都得到革新。它将微机控制与功率执行紧密结合,统一完成逻辑、控制、监视、保护、诊断等综合功能,有力地推动着机电一体化的技术潮流。努力探寻新的发电方式是电工发

  展的重要方面。自1954年以后,核能发电很快成为继火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发电方式。

  50年代末,磁流体发电崭露头角,到1985年已建成50万千瓦工业性磁流体-蒸汽联合热电站。实现受控核聚变反应是最终解决人类社会能源问题的途径之一。各国都集中力量进行研究。到90年代,人类正迈向解决这一问题的大门。超导材料研究的新突破,向人们展现了超导电工时代的诱人前景。燃料电池和动力蓄电池可以分散建设,不需长距离输电,将有可能为电能供需系统开创全新境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应用紧密配合的结晶以电能应用为标志的技术革命区别于它以前的技术革命的根本点在于,它不是直接来源于工场或其他生产实践领域,而是来源于科学实验室。正是它的出现,首先把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清晰地写在人类认识史上。人类很早就注意到自然界的电磁现象,但直到1800年A.伏打在实验中发明了伏打电池,使人类首次获得持续稳定的电源,促进了电学的研究转向电流,并开始了电化学、电弧放电及照明、电磁铁等电能应用的研究。

  1831年,M.法拉第通过实验发现了电磁感应定律,推动了电磁科学与技术发展。这一定律的发现,不仅使静电、动电(电流)、电流与磁场相互感生等一系列电磁现象达到了更加全面的统一认识,而且奠定了机、电能量转换的原理基础。1873年,J.C.麦克斯韦导出描述电磁场理论的基本方程——麦克斯韦方程组,成为整个电工领域的理论基础。发电机的发明实现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征服了自然界蕴藏的神奇动力,预告了电气化时代的到来。与发电机的发明过程同时,

  【第五篇】湖南工学院学费关于湖南工学院获奖(助)学生志愿服务工作

  一、关于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学生志愿者服务部(初拟)

  (一)部门总则

  1、湖南工学院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学生志愿者服务部是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指导的针对全院获奖(助)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部门在国家法律、法令、学校规章制度和部门章程的规定范围内开展获奖(助)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2、本部门通过组织和指导我院获奖(助)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感恩精神,积极推动我院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在学士学位评估和党建评估中引领校园文明之风;

  3、学生志愿者服务部奉行“感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坚持“感恩社会、回报祖国、服务同学、自我成长”的服务宗旨,积极开展获奖(助)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二)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学院获奖(助)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统计并整理全院获奖(助)学生基本信息;

  2、组织全院获奖(助)学生参与学院各项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

  3、负责与学院共建单位的志愿服务工作;

  4、负责联系其他各类单位,并与之共建,定期进行志愿服务工作;

  5、积极协助学院以及中心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关于志愿者

  (一)志愿者组成

  主要由全院各系获奖(助)学生(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院一等奖学金的学生)组成,各系勤工部门及志愿服务组织对本系获奖(助)学生进行统一组织管理,并及时向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学生志愿者服务部汇报相关信息。

  (二) 获奖(助)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管理细则

  ● 志愿者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感恩、良知、信念与责任,义务无偿地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且不能抱有获取利益的心态加入到志愿服务组织。严禁在志愿者及服务对象之间推销各种商品、服务而获利。为防止金钱纠纷影响到中心的声誉,请志愿者、服务对象之间切勿轻易借出金钱、物品等。任何人利用志愿者服务部或以志愿者的名义、标志进行非法活动的,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开展获奖(助)学生志愿服务行动应坚持四个原则

  1、义务参加的原则;

  2、量力而行的原则;

  3、讲究实效的原则;

  4、持之以恒的原则。

  ● 获奖(助)学生志愿者基本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2、遵守志愿者服务部的管理规定;

  3、自觉完成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

  4、参加志愿服务教育与培训;

  5、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6、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7、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部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8、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服务部规定的其他义务。

  ● 获奖(助)学生志愿者基本权利:

  1、参加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2、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3、申请成为志愿者服务部的注册志愿者,领取相关证件;

  4、就志愿服务工作提出积极建议和意见;

  5、就相关法律法规及、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学生志愿者服务部和志愿服务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 志愿服务内容

  社会公益活动、校园文明督导、校园清扫、知识传播、做义工帮助他人、社团活动、文化艺术活动等没有报酬的相关活动。

  ● 获奖(助)学生志愿服务累计时间

  1、接受国家、学院、社会等各项助学金累计(一学年)1000至2000元的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不低于5个小时;

  2、接受国家、学院、社会等各项助学金累计(一学年)2000元之3000元的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不低于7个小时;

  3、接受国家、学院、社会等各项助学金累计(一学年)超过3000元至5000元的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不低于10个小时;

  4、接受国家、学院、社会等各项助学金累计(一学年)5000元以上的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一年不低于12个小时。

  三、日常管理

  (一)成立队伍。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成立获助学生志愿者服务部,各系成立获奖(助)学生志愿服务队,确定服务队队长,从获奖(助)学生中选拔若干名学生担任联络员,负责服务队活动开展的联络组织工作。

  (二)加强领导。获奖(助)学生志愿者服务部加强对各系服务队的宏观指导,并对各系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支持,定期督促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制定日常活动开展的计划,使服务队活动开展长效化、规范化。

  (三)注重实效。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向系部申请获奖(助)学生服务,各系要建立服务登记台账,对获奖(助)学生参与服务活动的情况记录在册,每年度获奖(助)学生服务队办公室对各系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学生工作处将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各系也可根据实际开展相应的评选表彰活动

  。

  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学生志愿者服务部

  【第六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 [2007]38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及相关的上报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第五条 各系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本系院的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院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第三章 资助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可分为1-3等,一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缴纳学杂费,生活俭朴。

  第八条 凡在上学年度内,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受资助资格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本学年有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受到纪律处分者。

   参与不健康活动者,有其他违纪或者不诚实信用记载者。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名额分配。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分配名额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各系(院)国家助学金名额。

  第十条 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向各系(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 班上推荐。各班必须成立以班主任为首的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班委(团支书)委员4人,寝室长及普通同学3人组成,具体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监督工作,并负责向本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推荐本班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

  第十二条 各系(院)评选。各系(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在全系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表》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查各系(院)上报结果,并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获得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

  第十五条 学校审定、公示。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在全校公示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接受广泛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第十六条 学校上报。学校根据公示后的结果,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最终名单,将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助学金以现金形式发放或冲抵学费,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每人每月,一学年按十个月计算。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 算,专款专用,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评审条件和 原则,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 经批准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评审期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犯校规校纪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所发的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正确对待和使用,真正把它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挥霍浪费,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获资助的资格,并追回所发的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07年10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a46319216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89.html

《湖南工学院学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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