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2020)

发布时间:2020-06-28 12:06: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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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2020

  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东侨开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秋季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

  一、招生原则

  2020年秋季,东侨开发区初中新生招生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对象

  2020年东侨开发区初中(七年级)新生招收完成小学阶段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

  三、接收学校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含湖滨校区)、宁德市实验学校(100个学位)。

  四、招生办法

  (一)具有东侨开发区户籍、房产证〔若共有产权的,法定监护人持有产权面积不低于50%(含50%)〕且现居住社区属于东侨管辖的小学毕业生。

  学生或监护人需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东侨开发区小学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该毕业生所就读学校《2020年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表》或电子学籍证明材料),《2020年东侨开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读东侨开发区内学校登记审核表》(附件1),选择以下一所学校申报就读。

  申报东侨中学:于2020722日至23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初审汇总后,于2020727日上报开发区教育局,由开发区招委会审核。逾期未报名登记的新生,学校原则上不予保留其学额。东侨中学两个校区新生安排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并通告。

  申报宁德市实验学校:于2020722日至23日到东侨教育局报名登记,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数的,按公平公开原则抽签产生;报名人数不足,除学校直接接收外,剩余学位由开发区招委会研究确定。

  (二)有东侨户籍但无房产证的小学毕业生〔含共有产权且法定监护人持有产权面积低于50%(不含50%)〕。

  学生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东侨开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读东侨开发区内学校登记审核表》(附件1),于2020722日至23日到东侨开发区教育局报名登记,经开发区招委会审核后安排就读学校。

  (三)其他特殊情况人员适龄儿童

  1.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

  2.因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市委、市政府或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及招委会研究决定)的人员子女。

  3.小学阶段在开发区所属学校就读的非本地户籍的东侨工业园区内企业员工适龄子女。新生家长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企业就业证明、1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购买"幸福佳园"保障房人员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4.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分别按照《宁德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宁教综〔20165号)和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的通知》(宁教综〔201817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等文件执行。

  以上人员持相关依据资料,于2020722日至23日到东侨教育局登记,经开发区招委会审核后安排就读学校。

  (四)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069号)等文件精神办理

  1.申请登记。非本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东侨开发区可入读学校的,家长需持:(1)东侨公安分局办理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20229日);(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019831日前法定监护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2019831日前东侨辖区产权所有者的户口簿、租赁或典房契约的原件及复印件;(5)《2020年东侨开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东侨开发区内学校登记审核表》(附2)。

  于2020722日至723日到东侨开发区教育局申请登记。由开发区招委会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抽签资格。

  2.接收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余额数的,由东侨招委会核实后安排就读学校;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余额数的,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就读对象,抽签办法、时间及地点另见公告。抽签尚未抽中的,回原户籍地初中学校就读。

  3.注册时间。由接收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关"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被确定接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接收学校建立初中学籍。

  五、注意事项

  1.学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

  2.学校要控制班生规模,每个教学班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

  3.凡已申请外地初中学校就读或被民办学校提前招收的初中新生,不得再参加报名申请。

  4.初中新生户籍迁入东侨开发区确认时间截止到2020 630日。

  5.本文中所指的本地户籍指东侨或蕉城户籍。

  附件:

  1.2020年东侨开发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就读东侨开发区内学校登记审核表

  2.2020年东侨开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东侨开发区内学校登记审核表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委员会

  2020618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cb2d562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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