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0-06-18 11:40: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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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

一、队伍组建要求

(一)队伍名称

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均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队”命名。

(二)成员构成

校级立项项目(团队)必须有至少1位指导教师(专业教师或专职团干)亲自带队并对实践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

(三)宣传要求

鼓励并支持校级立项项目(团队)依托校内外各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应指定1名成员作为宣传员,负责自主编创、主动转发、及时发布、整理报送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及成果,并留存宣传成果记录,积极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四)安全要求

实践过程要注意安全,各项目(团队)应指定1名成员作为安全员,实地调研前做好调研方案设计和应急方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院团委要及时跟进院级立项项目,院级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事前做好规划并制定好应急方案。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明确主题,联系实际

各实践队要结合专业特色、品牌优势,自行明确和设计调研主题,结合国家政策,联系社会现实,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实践活动更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严守诚信,杜绝抄袭

凡立项申报书、结项成果报告、调查分析及建议部分任一引用率超过20%的(不计封面、目录、附件),直接取消实践队立项、评优、资助等资格;各学院项目申报材料和成果材料(包括以学院为申报主体及学院负责整理汇总上报的)出现引用率超过20%的,直接取消该院“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三)遵守规范,符合要求

社会实践的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撰写,此项内容将作为社会实践评优标准之一,各实践队要认真阅读,规范内容。同时,社会实践工作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必须由指导老师亲自指导。

(四)创新形式,突出成果

鼓励广大团员青年结合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形式创新性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队(个人)应形成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有深度的学术调研或实践报告;至少1份具有自身团队特色的成果形式,如影响较大的纪录片、宣传片、相册集、系列vlog等。

三、安全管理要求

(一)活动报备

各级社会实践队在开展活动前,必须向团队所属指导单位或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报备,详细说明活动拟开展的具体时间、参与人员、天气状况、出行方式、是否有指导教师带队等情况,同时要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活动行程,确保安全。

(二)安全联络

各级社会实践队所暑指导单位或学院团委(团总支)需“点对点”设立安全联络员,每个安全联络员负责一个团队的安全联络工作。各团队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必须在每天上午8:00和晚上8:00将团队所在的地点、人数、天气、安全状况等信息报送给相应联络员,联络员做好相应信息记录工作。各团队如遇到突发状况应暂停相关活动,并立即上报所属单位及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老师,相关负责老师需同时上报校团委。

(三)自护教育

各团队活动开展期间,需加强自护教育,做到:严禁外出探险、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水域游泳、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山等;注意出行安全,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黑车”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农用车和货车,严禁骑乘存在安全隐患的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严禁私自外出留宿,谨慎与陌生人交往,谨慎接受约请、赠与,防止上当受骗;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老师报告。

(四)保险覆盖

各社会实践队、各志愿服务团体在活动开展前,须购买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的人身意外和医疗商业保险。校团委将为所有获得校级立项经费资助的社会实践队购买相关商业保险,其他社会实践队和志愿服务团体的商业保险由团队自行购买或由所属单位购买。

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1.优秀组织奖

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的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2.优秀实践队

校团委将根据各社会实践队开展的活动开展情况、实践成果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评选“优秀实践队”若干,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优秀奖项,具体通知及评选办法另行下发。

3.优秀实践成果

校团委将在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对各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实践成果”若干,并择优进行项目深化资助和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奖项,具体通知及评选办法另行下发。

4.优秀指导教师

校团委将根据对各实践团队的指导和参与情况,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奖项。

5.先进个人

完成结项的校级立项项目(团队)推荐至少1名成员参与“先进个人”的评选;各学院可根据团员青年社会实践参与情况向校团委择优推荐,具体通知及评选办法另行下发。校团委将从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出“先进个人”若干,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奖项。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dd45df6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856d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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