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分局外网网站业务办理网页格式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受理范围:区级
办事流程:提交材料—受理—核准或核驳—证照发放
办公地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登记科(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00-17:00
联系电话:96105
提交手续: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2)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变更住所: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变更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公司章程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委派产生的,毋需提交相关决议或决定) 增加注册资本:(1)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验资报告(股东应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应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验证);(3)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4)上市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开发行新股),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外资股份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部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e4b9839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c0.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