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劳动合同备案

发布时间:2019-06-04 18:00: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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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劳动合同备案



  篇一: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办理须知
  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办理须知
  时间:20XX710日作者:
  审批依据:
  1、《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46号)
  2、《关于印发〈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劳社[20XX]54号)受理范围:驻市内四区的中央、省、市属用人单位
  审批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已提交《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
  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3、备案数据电子版。
  审批程序:
  1、申请:用人单位可从大厅窗口领取或直接从网络下载《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格。
  2、受理并审核:对资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材料登记表》;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开通网上办事:劳动保障部门信息中心为企业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权限
  4、登陆网站:用人单位根据授权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网址:),选择“我的办事大厅”或“单位办事”栏目,录入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按照网上备案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备案信息。
  5、备案时间: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后,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备案。
  6、网上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在3日内办结。对审查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将通知用人单位并指导用人单位修改,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备案。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香港中路17号二楼)
  联系电话:85916409
  根据20XX年《青岛市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办法》》要求,企业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首先应持《营业执照》、《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等资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生成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第二,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录入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第三,由于用工登记部分材料需存入职工个人档案,还有涉及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问题,企业完成网上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就业登记、解聘备案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确认。
  篇二:劳动工资网上备案常见问题
  劳动工资网上备案常见问题
  1.劳动工资网上备案怎样开通和登录?
  答:20XX123日之前成立的企业,可以直接用就业登记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劳动关系模块。高级密码如果没有修改和登录密码一样。20XX123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需要携带(1)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2)网上备案业务承诺书一式两份盖公章(在劳动关系模块温馨提示里面下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项证件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果登录劳动关系模块,账号和密码不匹配?
  答:1.登录时是否使用Ie8浏览器。2.是否从劳动关系模块进入。如两种情况均不属于,需企业提供单位的国税号(地税号)到现场或者打电话进行重置密码。企业在劳动工资备案中需要做的工作?
  答:1.企业需要进入青岛市人社局(http//)劳动关系模块把20XX1月—20XX12月份全年工资导入(录入)
  劳动关系系统(详细操作请见劳动关系温馨提示下载用户手册)。2.企业需要到劳动关系模块的工资指导线备案填写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表,在网
  上填写数据提交审批,导出打印一式四份加盖公章。
  3.企业怎样导入工资?
  答:企业进入劳动关系模块在企业工资录入和企业工资导入都可。如果企业人数较多,可以用导入的方法,在相关下载里面下载工资模板。人数较少的企业,可以用录入工资。工资导入比录入要简单一些。
  4.导入(录入)出现匹配失败的原因?
  答:错误类型一:模板类型错误
  导入时提示“模板错误,请使用指定模板类型”情况一:模板名称不得为中文
  情况二:模板版本过高
  解决方式:看一下模板的后缀名是否是.xlsx如果是该类型的则代表为高模板,只需要将这个文件另存为97-20XX版本的excel表格就可以了!
  1.导入时提示“第一个sheeT页中不存在有效合同”
  ?情况一:模板中存在隐藏的sheet
  由于企业大部分都安装了杀毒软件(比如:360),当下载模板时杀毒软件会进行检测,其中360认为这个模板有问题时会默认的在可是sheet页之前增加一个隐藏的
  页面
  解决方式:1,重新下载模板,再次导入
  2,自己新建一个模板,格式安装模板格式设置即可
  错误类型二:数据错误
  ?身份证号码错误
  1:系统中要求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15位的身
  份证信息已经不允许进入系统
  2:录入模板时,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两列填反了3:身份证号码不得大于18,若大于18位则会出
  现‘系统异常,请使用指定模板’的错误信息4:其中外国人的工资,请使用护照号进行工资的导
  入
  错误提示类型举例及解决方式:
  ?【该人员无基本信息】:
  出现的原因:1: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
  2:该身份证号码在数据库中不存在对
  应的人员信息
  解决方式:
  1:核对身份证是否正确;若身份证号码错误
  则可以直接在导入界面中修改身份证号码信息
  2:若身份证号码无误,则需要在【个人基本
  信息登记】中将该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进系统后,再次保存修改结果
  3也可以将错误信息勾选上之后进行删除,
  然后再次进行导入
  4:外国人如果提示没有基本信息,请联系所
  在区市的劳动关系处,由劳动关系处进行外国人的基本信息添加!
  ?【该人员无有效合同】:
  出现原因:
  1: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
  2:该人员在本单位下不存在有效合同解决方式:
  1:核对身份证号码是否争取
  2:重新新签或者补签一条有效合同
  3:选择相应的人员类别,比如‘劳务派遣’
  ‘实现生’这些人群本身就是不需要签订
  劳动合同的,此时只需要选择一下相应的人员类别即可
  ?【工资低于最低标准】
  出现原因:
  1:工资录入错误
  2:工资低于了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解决方式:
  1:核对工资金  
额是否正确
  2:工资正确的前提下,选择相应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原因,比如:‘产假’,‘刚入职’?【工资已成功导入一个月,请勿重复导入】出现原因:
  目前系统中有导入工资的时效限制,在一个月之内,工资是可以随时进行重复导入修改的,但是超过一个月之后接不可以再次进行修改
  比如:莫公司在20XX120号导入了20XX11月份的工资,那么该企业的20XX11月的工资时效是从20XX120日至20XX220日之!
  ?【未匹配】
  该种错误,目前属于企业普遍会遇到的错误。出现的原因为:
  篇三:劳动合同备案那些事儿
  劳动合同备案那些事儿
  马年伊始,山东省济南市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调试完毕,即将正式启用。该系统包括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备案、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协议备案等主要模块。为了适应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行动计划,辖属章丘市人社局提前谋划、率先行动,于今年11日起即启动了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备案——社保缴费“一条龙”办公程序,1月份新增3052名社保缴费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百分之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章,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劳动合同备案正是基于法律授权设立的一项行政监督和行政服务措施。
  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实践中,不少地方政府一味强调社会保险参保率,而忽视其中可能存在的劳动关系造假。其后果,无异于纵容了用人单位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
  而劳动合同备案通过设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备案——社保缴费“一条龙”办公程序,不经过劳动用工登记的则不能进行劳动合同备案,不经过劳动合同审查备案的则无法缴纳社保费。其结果是,新增社保缴费人数与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完全相等,并且杜绝了虚假劳动合同和违法劳动合同的出现。同样,解除劳动合同备案和社保减人也是一个道理。
  防范假冒劳动合同
  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不良企业和人员为了谋取不当得利,通过假冒劳动合同骗取市场准入、旅游签证、工伤保险的闹剧并不鲜见。例如:
  在实行准入制度的行业,“借用”人员资质的情况就非常普遍,导致假冒劳动合同现象频现;一些人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随意参保,来申请旅游签证,实现不法目的;为占有优质教育资源,一些人本来在偏远郊区打工,却通过与市区学校附近的用人单位签订假冒劳动合同的方式来争夺子女的名校入学权;个别不良分子发生非工伤事故伤害后,利用企业管理漏洞进行应聘并骗取劳动合同,然后人为制造事故现场和假冒证人证言骗取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认定,等等。
  以上种种假冒劳动合同,可借助人社部门的专业手段,辨别当事人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效抵制不良人员和企业浑水摸鱼。
  防范非法劳动合同
  对于直接用工的企业,常见的非法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几种:
  主体资格不合法。有的企业在没有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情况下招用劳动者,有的劳动者不满18周岁,却违法约定法律禁止的工作岗位。
  试用期约定不合法。约定试用期或培训期只支付生活费,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约定次数与期限超出法定要求的试用期。
  无限扩大用人单位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决定权。有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本企业集团内部和关联企业内,对于合理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不视为变更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在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协商权。
  工资约定不明确。有的企业以工资保密为由,在劳动合同中不约定劳动报酬,使工资标准和经济补偿金失去
  证据。
  无视经济性裁员规定。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超过经济性裁员规定的标准时,不是履行法定民主程序,而是分散批次单方解除,甚至为了社保减人伪造虚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以上违法情形,通过劳动合同备案可以得到及时纠正。
  规制劳务派遣滥用
  因劳务派遣属于特殊的用工形式,为此,济南市人社局独立开发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除了借助网上备案系统外,还要求对书面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书面审查重点内容包括主体资格审查、劳动合同文本审查、对“三性”岗位的审查、对同工同酬条款的审查、对社会保险费标准及缴纳地的审查等。
  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2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因此,济南市人社局还设计了劳务派遣协议网上备案模块。重点审查如下内容:
  劳务派遣协议采用格式条款时,审查其是否具有采取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等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
  协议内容的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劳务派遣协议除了具备一般民事合同的内容外,还应当特别约定同工同酬、岗位性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被派遣劳动者使用比例、工资和劳动条件的执行标准、工资福利支付形式、社会保险执行标准和缴纳形式、法定退工和约定退工、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给付、双方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尽的权益义务等条款。
  对工伤处理条款的审查。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务派遣单位通报。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申请主体处理工伤认定等事宜,用工单位配合劳务派遣单位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山东省章丘市人社局吴春明)
  来源:中国就业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e5a085e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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