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规定>>>>
劳动法关于社保缴纳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
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
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
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
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
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
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
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
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
补充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
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
遇。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
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社保缴纳标准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四金缴费比例: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养老保险金=基数×8%+基数×22%(好像最近才改成这个比例了)
医疗保险金=基数×2%+基数×12%失业保险金=基数×1%+基数×2%
住房公积金=基数×7%+基数×7%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
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