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01-28 15:52:2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代理人的条件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章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
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借理人的,本人除不能代表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02cb54a83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cb.html

《代理人的条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