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21-04-06 18:37: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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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通知》(陕教审办[2018]4号)精神及要求,我校对内控审计工作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开展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通知》(咸师院发[2018]31号),召开内部控制审计动员安排会议,对经济活动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实施了内部控制审计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

通过审计发现现有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学校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本次审计涵盖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及运行有效性的审计。

本次审计以2018831日为审计基准日,审计范围为201811日至2018831日学校的内部控制建立及实施情况。

(二)工作方法

本次审计围绕重要经济业务和高风险领域,重点检查各单位(部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措施、岗位责任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积极梳理单位间是否存在责任划分不明晰、业务衔接不顺畅等制约管理责任落实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以审促建”的方式,推动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发现现有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推动学校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本次审计包括如下工作步骤:

1.制定审计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审计工作

2.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通知精神,梳理业务流程和排查业务风险点,逐项自查相关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及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提交自查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调查表。

3.查阅内部控制制度、会议纪要、管理制度、单位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图等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情况相关资料。

4.对学校财务处、国资处(招标办)、基建处、后勤处、资产经营处、实验室管理处、于右任书法学院、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附属中学等9个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了解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5.结合学校有关制度、经济活动运行资料、财务资料、自查报告、审计调查表等,对照检查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并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性测试。

(三)审计依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2.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3.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通知》;

4.参照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

5.咸阳师范学院有关管理制度、各单位(部门)管理制度。

二、 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

(一)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1. 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

20169月,学校成立“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内部控制规范和操作流程,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监督指导学校内控建设的正常开展。

学校部门预决算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党委办公会审定;

差旅费管理办法、体育竞赛管理办法、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等制度由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

《咸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学院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检查机制。学校财务处作为“内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具体业务组织、协调及沟通单位,每年组织学校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内部控制专题培训,梳理单位内部存在的风险点,研究风险防范措施;多次召开有关部门预算编制、收费管理等有关会议,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各单位内控建设;业务流程风险防范主要通过制度约束、廉政风险防控、审批权限设置等形式进行;学校财务处对预算业务、收支业务及合同业务的管理控制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2. 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架构

学校成立“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财务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组成。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为开展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评价工作的直接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3. 岗位职责权限和权利运行规程

学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章程》《咸阳师范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确定“三重一大”的内容和标准,进行集体决策;印发了单位(部门)工作(岗位)职责和基本工作规程,基本明确了岗位职责;经过调查研究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根据发展规划编制了年度工作计划。

4. 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

学校建立了《咸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实验室立项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等制度,基本管理制度较为完备。

5. 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

学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明确规定,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不超过两届,涉人、涉财、涉物及基建、招生等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任职一般为一届。对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重要岗位明确了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学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规定了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 会计与信息系统

学校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了会计机构——财务处,明确了财务处的职责和权限,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具有资格条件的会计工作人员。

学校建立了财务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教学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设置有信息中心,保证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1. 预决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

学校设立财经委员会,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学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规定了预算管理、预算审批制度,规定预算单位和预算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学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及财务分析等的要求。

学校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调整中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预算编制时,项目支出必须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论证;决算编制前能够进行资产盘点、债权债务核实、对收入进行催缴,年度报告按规定公开。

学校梳理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执行、决算与绩效评价等主要风险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协调,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相结合、与具体工作相对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进行有效处理;建立了预算执行定期通报制度;制定了预算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决算编报及分析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 资产管理控制情况

《咸阳师范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付审批与支付执行岗位的分离,财务管理办法要求财务处指定人员定期不定期抽查盘点现金,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核对银行存款。

《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帐、卡、物的管理,资产的验收管理;《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明确了固定资产处置的原则、程序、账务处理;《咸阳师范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了资产购置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验收制度等。

《咸阳师范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规定了保管及维修保养制度;《咸阳师范学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规定了该类物品的采购、领用、出入库程序。

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专利管理办法》,明确了专利权的归属及转让等问题。

在执行中,学校严格执行了经费支出审批办法,财务处定期对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了核对,印鉴按照规定分别保管,明确了票据的领用、保管、注销等职责和权限,对票据进行了严格的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及卡片管理制度,采购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处置收入及时上缴学校。

3. 债务管理情况

《咸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了债务的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控制机制。

2018年学校没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各类款项,未发生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活动。

4. 收入管理情况

《咸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部门服务性收入管理办法》规定收入业务统一归口财务部门,收入管理制度健全。

学校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具财政票据,各类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梳理了收入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并针对性实施了关键控制措施;包括收入实现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按照规定及时向学校财务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

5. 支出管理情况

《咸阳师范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了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对大额支出和重大项目分级审批,履行集体决策,对大额资金支出按规定进行通报,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学校针对支出业务主要风险点实施了关键控制措施;按照规定保管、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杜绝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况等;针对历史遗留的应收账款等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集中清理了往来账项,对应收未收款项进行了清理,加强了内部控制。

6. 合同管理情况

《咸阳师范学院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了经济合同法律顾问审查制度、部门会审制度,明确了合同专业章的部门职责、范围、工作流程。

实现了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专用章由学校财务处管理并按规定使用;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条件和程序,学校所有经济合同,按规定程序经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审签后,报财务处办理用印备查手续,加强了学校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的实时监督,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聘请法律顾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问题。

7. 采购业务管理情况

《咸阳师范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了采购方式的选择、验收、付款、采购进口产品报批、监督检查等。

学校对各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严格把关,在执行项目前,采购单位须提交经项目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核签字的申请材料,并附项目立项证明材料、采购内容清单等,严禁无预算采购;对提交的材料及时审核、登记,根据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项目特征对采购方式进行审查,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实施集中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实施公开招标,未达到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备案批准的采购方式或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校内自行采购过程中,由审计、财务、国资以及采购单位主管校领导组成项目采购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开标、评标,把控、审核,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确保采购公开、公正、透明。

8. 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制定有《咸阳师范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基建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实施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规范了立项、招标、造价、建设、验收等业务流程。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确需变更签证的,基本能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权限进行审批;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需要认质认价及变更材料的依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认质认价。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能及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付款手续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审批,报财务处办理付款。

9. 科研项目管理情况

学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专利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学校围绕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和科研合作,对校内项目进行集体评审,加强对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进行中期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按时组织开展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科研资金按照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履行申请、审批、招标采购、验收等程序。

10. 财政专项项目管理情况

制定了《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了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项目的过程监控及验收制度。

学校各部门(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及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向,提出立项申请,并按照财务处的要求附可行性报告等,财务处汇总后按规定组织评审。项目实施归口各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加强了预算控制,确保支出内容与项目内容一致。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各归口部门按程序组织验收。

11. 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

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信息系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制度。学校“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要求,逐步实现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全面整合与资源共享,使学校信息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信息中心作为我校信息化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决策。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统筹全校信息技术和管理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协调校内各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问题,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12. 公车改革推进情况

制定《咸阳师范学院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公车使用的流程和管理以及公车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并上报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车改革领导小组。

学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没有提前发放补贴及既发补贴又报销公车交通费的情况,不存在正厅级党政领导保留公务用车的同时领取交通补贴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的情况,没有超范围、超标准发放交通补贴的情况,已取消的车辆已经封存停使。

13. 所属企业管理

20184月学校成立了资产经营公司。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成立了咸阳师范续学院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学校行使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人权利,资产经营公司相关制度正在建设中。

14. 基金会管理

学校无基金会。

15. 其他附属单位的管理。

学校合作办学运营“咸阳师范学院伟达学校”, 成立了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管理委员会,该学校20186月正式签订办学协议,相关制度已起草完成,即将出台。

三、审计评价

我校的内部控制覆盖了学校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包含相关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等,对重要经济活动建立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各项经济业务的控制基本能够有效执行,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但在个别细节方面,还应及时修订有关制度,完善控制措施,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方面

(一)应及时建立健全并修订有关内控制度。

学校内部机构变动时未及时出台有关管理制度;新建的个别实验实习场馆及馆藏物品,未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工作重心发生改变、业务调整的部门,未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及制度;上级有关政策修订和学校实际情况等发生变化后,相关部门未及时修订有关制度;存在个别管理制度与相关部门职责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制度没有严格遵照执行。

学校在经济活动各方面,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各种客观原因,存在个别制度未严格执行的情况。例如在合同管理方面,由于节假日、时间因素等影响,存在个别合同边签订边履行的情况,个别经济事项存在未使用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协议)的现象;在工程管理方面,建筑材料认质认价存在先施工后认价、施工变更签证存在先施工后完善手续的现象;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部门撤销合并时,固定资产相关手续不完善的现象。

(三)内控专题培训和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学校尽管组织进行了专题培训,但在开展内控专题培训时,参加培训人员主要是各单位报账员及办公室主任等,负责本部门内控建设的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不够,培训内容主要是国家经济政策及会计基础工作培训,具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次数较少,内部控制建设管理部门、内部控制评价部门的人员内部控制系统性培训亦亟待加强。另外,需要加强对内部控制建设的宣传工作,提高各部门对内控建设的重视程度,进一步理解内控建设工作,明确内控建设的工作职责,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四)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

学校近年来加大了信息化建设,建立了财务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教务信息、学生信息、资助系统、科研系统、后勤系统、资产系统、OA办公系统等多个信息系统,但存在个别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不高,信息不能完全共享,应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投入,加快实现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全面整合与资源共享。

咸阳师范学院

20181019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2326ea5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fc3d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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