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南小学编外校聘教师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门南小学编外校聘教师工作管理办法
一聘任原则校聘教师应在合理地调配校内教师资源,保证校内教师满工作量的前提下,按照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在聘任工作中坚持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履行审批加强管理的原则。
二聘用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政治进步,思想健康,遵纪守法,治学严谨。
具有全日制示范类大专和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对特色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普通话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 经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男性年龄不超过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岁。
三履行责任校聘教师应遵守学校教学规范,对学生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负责。
校聘教师接受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 校聘教师不得随意调换课或无故缺课。
四校聘教师的管理校聘教师需上缴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任课一周后,教务处将校聘教师有关信息报学校办公室。
校聘教师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教务处和所在学科教研组根据
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负责校聘教师的任务安排日常管理聘期目标及工作考核等工作。
教务处对校聘教师传达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及具体教学规范。 校聘教师的课时费由总务处负责造表列支。
教务处对校聘教师承担的课程及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并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体系。
对校聘教师的业务管理按学校在编教师管理。
校聘教师如有违法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聘用部门须立即终止聘任,直至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待遇及其他校聘教师在聘用期间,按核定的课时津贴标准及实际上课情况按时发放课时津贴,不享受其它待遇。
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全职校聘教师须坐班,周课时不得低于学时。
对教学效果不好或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校聘教师,教务处要及时更换。
对考核不合格或出现教学事故者,不享受学校一切针对校聘教师的奖励,并予以解聘。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2d24954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e2.html

《门南小学编外校聘教师工作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