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发布时间:2022-12-03 21:30: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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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经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相关规定及操作流程

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规定
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已毕业的学生党员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已落实的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及档案。
(一)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
①本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 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基层党组织;
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村镇基层党组织。
(三)因学习或因事出国(境)的党员,时间在半年以上,人事关系仍落在我校的,本人须填写《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出境)保留党籍申请表》,办理申请保留党籍手续。同时按要求与暂留组织关系的学院党组织保持联系,接受组织管理,按时缴纳党费。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我校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四)党员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或办理相关手续,果没有正当理由,造成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动脱党。

(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要求: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清楚,主送单位、党员姓名及人数准确(人数在党员姓名后用大写注明,并加上括号。如壹、贰等)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栏填写正确,所在单位(填所毕业高校校名)和所去单位(填具体单位全称)填写清楚,党费交纳情况要写哪年哪月,介绍信的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内的一般不超过30天,区内的30-60天,区外的60-80天。考取其
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可适当延长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90天。若有填写错误而更改的,须由开具介绍信的党委组织部盖校正章,不能随意涂改。
二、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操作办法
(一)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处);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铁路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以上党组织的具体名称,详见中组部组织局编著的《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
(二)在区内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所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校党委组织部;再由校党委组织部转至其接收单位所在党组织。体方法如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38585e5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fdb77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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