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净值型理财产品是未来发展方向-精品

发布时间:2019-05-13 16:21:5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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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几年,随着经济大环境的改变、大资管时代的进一步深化以及行业监管的逐渐强化,银行理财开始面临资产荒,封闭式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持续走低。在此背景下,银行理财业务的转型升级被提上日程,银行理财产品由预期收益型向开放式净值型转化成为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

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保资管公司等纷纷推出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在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下,不同的监管部门对资产管理业务按照机构类型进行监管,同样的产品因为发行机构不同,在投资门槛、投资范围和资本风险计提等方面都有差异。目前资产管理行业存在监管标准不统一、缺乏统一监测、隐性刚性兑付等乱象,催生了资产管理产品之间多层嵌套、层层加杠杆等行为,引发了监管套利、资金脱实向虚等多重问题,导致金融交叉领域的风险不断积累,增加了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和脆弱性。

国内资产管理业务迎来统一监管

2017 2 月下旬,由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部门合力酝酿制定的大资管统一监管文件草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发业内热议。《指导意见》虽尚未公开发布,但影响深远:银行、券商、保险、公募、私募等机构在内的整个资产管理行业或要迎来统一的监管标准,这标志着分业监管向分类监管改革,单一的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并重转型,在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同时,折射出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风向标。

《指导意见》按照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穿透式监管、宏观审慎管理和实时监管的原则对同一类型的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同一监管标准,减少了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将微观产品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相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业务等影子银行活动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政策工具,从宏观、逆周期、跨市场的角度加强监测、评估和调节。

《指导意见》针对资产管理业务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其中最主要的一条是打破刚性兑付。《指导意见》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定义,明确提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风险时,金融机构不得以自有资本进行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净值型理财产品是未来发展方向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销售的产品绝大多数为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家嘴研究基地财富管理研究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2017 8 月,银行共发行理财产品11 092 款,全部为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其中到期的4005 款理财产品均录得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上,基于维护自身声誉及增强客户黏性的角度考虑,即使某几款产品实际发生亏损,商业银行也会按预期收益率将本金和收益支付给投资者。相应地,当理财产品产生了超额收益时,投资者无从知晓,亦无法获益,这就是所谓的刚性兑付

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显示,银行表外理财业务的综合收益率整体低于表内业务,但由于表外理财业务具有规模经济效应、边际成本较低、资本占用少等优势,仍受到多数银行的青睐。但一些银行理财嵌套产品结构复杂,底层资产难以穿透,极大地增加了风险传递的可能性,这也是监管层密集发布多项政策规范银行理财发展的原因。随着监管的逐渐趋严,银行理财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已经出现,譬如刚性兑付期限错配资金池操作等,而打破刚性兑付的出路是大力发展净值型理财产品。

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特点是通过组合投资、风险分散、信息透明、动态估值以及价格的上下波动将风险传导给投资者。此类产品的投资标的是公开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原则上只包括少量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因为此类产品与开放式基金类似,也称为类基金产品。根据资产投向的不同,净值型理财产品又可进一步细分为货币市场型、债券型、股债平衡型、股票型理财产品。与基金产品不同的是,此类理财产品的开放周期和开放频率可由投资管理人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需要灵活调整,不必比照开放式基金每日公布净值及开放申赎,只需要保持定期开放和公允估值即可。

以光大银行一款名为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为例,该产品存续期达15 年之久。具体分析,该产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具有较长的存续期。目前银行在售的理财产品普遍为短期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年化收益率看上去很高,但实际到手的绝对收益值并不大,所以此类理财产品并不适合追求长期赚钱效应的老年人。光大银行此款养老计划存续期达15 年,是时下投资期限最长的净值型理财产品。

二是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由于是资产管理计划,颐享阳光养老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标明该款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开放式理财产品,但该产品设置了目前同类产品中的最高基准收益率,为银行一年期定存利率+2%”,且收益上不封顶。此外,该产品还设置了较为公平的激励机制:若产品实际投资业绩高于基准收益,光大银行收取超额收益的20% 作为管理费;若产品实际投资业绩低于基准收益,光大银行须以本年度累计提取的业绩报酬对两者之间的差额进行回补。

三是确保收益长期稳定。通过上述基准收益率及激励机制的设立,光大银行此款养老计划能保证较长时期内的稳定收益。从每个月公布的实际收益率看,该款产品实际录得年化收益率为6% 10%,远高于CPI,能稳定抗击通胀。

净值型理财产品对市场的影响

对于投资者而言,相比较目前主流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主动管理净值型理财产品拥有以下几点竞争优势。

一是更高的潜在产品收益。从大环境看,由于国内经济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处于转型期,经济增速中等、货币政策保持不紧不松的局面将成为新常态,各类标准化金融资产价格在无风险利率不断下行的环境下有望呈上涨趋势,有利于主动管理净值型理财产品将资本利得转化为投资者收益,从而比单纯依赖资产利息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更具吸引力。

二是更灵活的差异化或分层产品设计。引入主动管理后,银行可以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通过杠杆率设置、套期保值方案和比例的差异化,设置出风险等级不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甚至可以为高端客户的特殊需求量身定制专属的交易结构和投资策略。

三是更专业的跨境、跨市场类产品运作。随着国人对外币资产的认识不断加深以及美元趋势性走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对外币理财、跨境及跨市场类产品的需求愈发旺盛,银行有必要为这类投资者提供更专业的服务。然而传统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由于存在隐性的刚性兑付,外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较低且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因此,商业银行一般很少将其设计为外币理财产品,而净值型理财产品则无上述隐忧,

净值型理财产品的设计代表着银行理财产品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对超额收益的处理上,部分银行倾向于与投资者共享,而另一部分银行则倾向于将全部超额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这两类产品的出现打破了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封顶的固有模式,投资者可能到期录得比预期收益率更高的实际收益率,这在以往的案例中绝无仅有。

当然,超额收益同时预示着更高的潜在风险,投资者在追求超额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本金损失的潜在风险。对于整个理财市场来说,此类产品的出现拓宽了理财产品梯队建设,活跃了目前相对沉静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市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3a389b2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868f5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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