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基金避税方案分析 Lele was written in 2021 分红基金避税方案 一、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规定: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即企业投资基金取得的现金红利免于征收所得税。 二、业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