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
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 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 贍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 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 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 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
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 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 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 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 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
子女有酷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
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 斤,小米(大米) 斤,豆类
杂粮 斤,油 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 /年:必
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 具体说明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
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党支部:
村村委会:
老龄委:
子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048e86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547a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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