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雨花校区

发布时间:2019-02-13 22:48:3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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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雨花校区

2012-2013学年春季期终考试通知

2012-2013学年春季期终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371日、2日、3日三(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考试场次及监考老师的安排见《湖南科技职院雨花校区2012-2013学年春季期末考试安排表》。

三、组织机构

考:曾宪章

副主考:谭乐平

考: 立、王 芳、许 彪、刘立专、孔义、黄志冰、廖兴、莫钧、胡少林、周

务:周金红

考务工作人员及机动监考:陈纳红 江雪姣 卓文博 彭婕

四、巡考人员安排(到岗时间:上午850;下午1350

1、孔义负责巡视5-2-45-2-71-2-11-2-4考场;

2、刘立专负责巡视1-1-11-1-4考场;

3、黄志冰负责巡视5-3-95-4-8,5-5-3,5-5-5,5-6-5,5-6-8考场;

4、廖兴负责巡视1栋教学楼4楼,阶一,阶二考场

5、莫钧负责巡视4栋教学楼考场;

6、王芳负责巡视1栋教学楼3,5-1-10考场

7、胡少林负责巡视1栋教学楼5楼、6考场

8、周密负责巡视图书馆1-6楼考场。

五、巡考监考要求

1、巡考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能随意退场,对各考场在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掌握、解决,并报主考领导,每场考试下考30分钟前到验卷室验卷。

2、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监考教师职责》,并在开考前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完毕后,必须将考卷清查整理好再交验卷老师验收。

六、考场布置及卫生工作

1、请学生处安排并督促负责教室卫生工作的学生在628日、71日、2日晚务必搞好教室卫生。

2、请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主任组织辅导员和学生628日下午 300以前将分管的考场布置好。具体安排如下:

1)经贸系负责14-6,5-1-10,5-2-4,5-2-7

2)信息系负责图书馆1-6,5-5-3,5-5-5,5-6-5,5-6-8;

3)艺术学院负责11-3楼;

4)音乐系负责5-3-95-4-8,阶一,阶二教室。

3628日下午330教务处将组织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主任(如本人不能参加时请指定好代理人)对考场布置情况进行检查。

七、考试秩序

1、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考区的正常秩序和安静的环境。

2、负责协调考试中异常情况(违纪)的处理。

、收发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考生签名表

1、监考老师应在考前30分钟(上午830以前,下午130以前)到教务处领取试卷(教务处办公室 5-3-3),并提前15分钟(上午845以前,下午145以前)进入考场。

2、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须在15分钟之内将试卷整理好并送交验卷室(教务处)由各系(院、部)教学主任验收,并将当场考试的“考场情况登记表”、“考生签名表”收齐后交教务处陈纳红老师处。

3、如有学生舞弊,陈纳红负责将舞弊学生名单的情况汇总报学生处和相关系(院),由学生处做出相应处理。

、验卷收卷安排

1、孔义负责经贸系考卷的验卷,彭丽负责本系考卷的收卷;

2廖兴负责信息系考卷的验卷,邹嫦娥负责本系考卷的收卷;

3、莫钧负责艺术设计学院考卷的验卷,左静负责本院专业考卷的收卷;

4、胡少林负责音乐系考卷的验卷,张迦负责音乐系考卷的收卷;

5、周密负责公共基础课考卷的验卷,吴红负责公共基础课考卷的收卷;

6、黄志冰负责外语教学与培训部考卷的验卷,杜娜负责本部考卷的收卷。

、阅卷教师领卷

1、各系专业考卷的领取分别找:

系:邹嫦娥

系:彭

艺术设计学院:

系:张

2、思政与公共课部考卷的领取找:

外语教学与培训部考卷的领取找:杜娜

、对监考人员及辅导员老师的要求

1、各系(院、部)628日前开好监考老师和辅导员会议,强调监考纪律和考试注意事项。

2、各系(院)督促辅导员在628日前作好考纪宣传工作及考场布置工作;同时要求辅导员在所带班级进行考试时,要到考场核查学生参考情况,并在考场登记表中签名。

3、监考老师必须认真阅读《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中第49页“考试管理条例”有关考场规则和监考须知的内容,并严格执行。特别提醒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吸烟、嚼槟榔、吃东西,也不得看书看报、站到走廊上或做些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任意离开考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4、监考老师应在考前15分钟进入场,检查考场情况并接纳考生入场,核查考生身份,考前10分钟应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前5分钟开封或清点完试卷,考前2分钟开始分发试卷。

5、监考老师要认真并据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6、如发现学生舞弊,监考老师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取试卷和相关证据,并在考卷和学生签名表上标记。考试完毕交教务处陈纳红老师处。

、对学生的要求

1、各院系部要组织进行期终考试的动员工作,并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组织重点学习《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中第50页“考场规则”、第51页“舞弊处理”、第56页“关于学生考试舞弊和违纪行为的处理实施办法”等学院相关文件规定。

2、学生应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并按学号(或考场座位号)就坐。

3、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座位上左上角,以便监考老师查验。

、阅卷要求

1、考试结束后,有阅卷任务的教师及时找各系(院、部)干事领取自己所教班级的考卷进行阅卷。

2、考卷看完后,以班为单位按学号先后顺序装订好,送到教务处先验收,再装袋,然后在交卷表上进行登记。

3、学生成绩评分表分别送交教务处和各系(院、部)。

4、阅后的考卷、学生成绩及试卷分析(各一份)在201375日前交教务处周金红老师处,学生成绩同时录入教务系统。迟交和迟录都将按《日常教学事故》处理。

十四、其它要求

1、老师录入成绩必须准时、准确,核对无误后方可保存成绩。发现成绩录入错误,学院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2、为严肃考风考纪,监考老师不按要求监考、私自调换监考或擅自请人代监考,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论处。

十五、后勤保障工作

1、行政资产处和后勤服务公司负责考试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安排医务室人员正常值班。

2、负责考试期间正常班车的通行及考区内外环境卫生工作。

教务处

2013624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8b49a7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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