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单好看的宪法手抄报

发布时间:2020-05-15 11:01:0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关于简单好看的宪法手抄报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选举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也就是说,轻微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不良行为划为两类:一类是不良行为;一类是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不良行为在反社会规范这一点上没有区别,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别。前者,涉及的是道德问题;后者,涉及的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等行为;(六)多次偷窃;(七)多次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9175cc00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be.html

《关于简单好看的宪法手抄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