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2019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6-10 09:28: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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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 学校简况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年的昌吉师范学校,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年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亩,其中,北京路校区亩;世纪大道校区亩。目前,学院有教职工名,其中专任教师名,拥有高级职称教师近人,取得硕士及博士学位的教师人。学院设有中文系、中语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数学系、计算机工程系、物理系、化学与应用化学系、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初等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航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个二级教案单位,共个本、专科专业(其中个本科专业,个专科专业),专业覆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八个学科门类。学院于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年开始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年月正式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院现有在册本专科学生余人,研究生人。学校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自治区重点学科、能源与动力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网络与新媒体三个自治区重点专业,已逐步形成了专业设置比较合理,多学科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学院现有各类教案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万元, 图书馆藏书万余册,电子图书万余册。

承优良传统、载多年积淀。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院将秉承“惟德惟才,笃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中心,进一步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和重点学科特色,全面提高教案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教案科研同步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水平的应用型大学,使昌吉学院成为新疆高等教育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 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专业介绍及培养方式

专业名称:小学教育(文科)

培养目标: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使学生成长为适应时代要求,满足全疆各个地区小学教育改革的需要,热爱边远地区小学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情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实现学科素养和教师专业素养高度整合,且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小学从事教育和教案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能“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教得好” 能胜任全科教案工作和班队管理工作的本科层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

主要课程: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小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科研方法、小学语文课程与教案论、小学数学课程与教案论、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小学班队工作原理与实践、现当代文学、古代文学、美学原理、写作、儿童文学、小学科学课程与教案论、小学英语课程与设计、小学音乐课程与设计、美术教育、书法基础。

专科阶段专业要求: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四、报考条件

.符合要求的专科专业学生按《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新教高〔〕号)和推荐学校的有关规定推荐报考。

.计算机水平达到一级及以上,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应达到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级及以上水平。

.少数民族学生水平达到三级乙等或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对推荐院校推荐工作要求

.由推荐院校将推荐学生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于月日前报送至新校区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报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年“专升本”学生推荐表;

()年“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年“专升本”推荐学生专业成绩排名表;

()高考录取底册复印件;

(5)专科成绩单复印件;

(6)获得各类证书复印件。

要求:以上纸质材料中学生推荐表汇总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其他材料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六、考试及录取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学校根据考生平时成绩()、选拔考试成绩(占,两个科目各占)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月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教育厅审核;

.教育厅审核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标准

小学教育(文科)专业“专升本”学生收费标准与同专业统招本科生相同,标准为:元年·生。

八、学籍管理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昌吉学院教务处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获得学籍注册资格,在校期间管理与我校其他全日制本科专业学生同等要求。

九、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具有学籍且符合毕业要求的“专升本”学生,学院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证书注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两年制本科,达到昌吉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可申请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十、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教务处

联系人:潘存爱 唐利华

联系电话:

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南路号(邮编)

网址:

附件:年“专升本”学生推荐表

年“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年“专升本”推荐学生专业成绩排名表

昌吉学院

年月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fb663a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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