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10-04 03:09: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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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计划、控制、监督、决策的职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提高公司资金的利用效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的财务活动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会计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公司预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活资金,加强对担保基金的风险防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建立责任明确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财务人员应各司其职。财务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责任制,努力为公司发展作好服务。

公司内部要认真作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每笔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应当准确完整。

公司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处理。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1)财务计划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基金管理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资产管理

7)费用报销流程管理

第2章 财务计划管理

第六条 财务计划是对本年度经营活动的预测,根据本公司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财务计划包括基本业务收支计划和资金计划两部分。

第七条 基本业务收支计划主要有公司业务活动中的收入、费用支出、及其他业务收支、税金及营业结余的留用情况。

第八条 资金计划主要包括公司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九条 公司财务计划在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基础上,由财会部门汇总编制。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经常检查、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年度财务计划的完成。

第3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收入来源有:

1)主营业务收入:指从牛牵峡漂流相关业务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利息的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出租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收入、违约金等。

4)投资收益:进行投资取得的收益。

5)营业外收入:指非业务性收入如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公司的补助、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

第十二条 各项财务收入应按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核算、正确反映,防止漏收、错收。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在外私设账户,以保证损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转移收入。

1)特殊优惠票或免票,收银员需详细记录对方渠道,经景区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同意后方可出票(如现场管理人员不在,电话确认后即时补签字)。

2)每天景区现场收银员结账后将当天销售台账《每日交款明细(汇总表)》以图片形式传会计,复核。

3)每天冉昆山收到收银员交的款项后开据三联收款收据:收银员、会计、自己各一份,确认当天缴款情况,并于当天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不得坐支。

4)出纳即时将现金日记账明细录入财务系统,会计收到原始凭证后再次复核。

第4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支出是指公司为开展主营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

1)业务支出:土地、河道等的租赁费用,景区建设,河道维护费用,宣传费用等

2)营业相关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保险费、公杂费(车船燃料费、养路费和牌照费、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具)、外事费、邮电费、注册登记费、差旅费、修理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印刷费、水电费、房租费、招待费、劳保费、咨询费和其他费用。

3)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等。

4)增值税:根据国家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应缴的增值税。

5)其他业务支出: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发生的其他与业务有关的支出。

6)营业外支出:指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罚金、其他等。

7)所得税:根据国家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

第五章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六条 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到建账设卡,帐实相符,确保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十七条 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属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网络(包括硬件购置费及软件开发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由财会部门进行核算,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实行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5%。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调用、维修和管理,每季核对,年终全面盘点,发现账物不符,要及时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

二、生产设备              10

三、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家具       5

二、运输工具 4

三、电子设备 3

第十九条 低值易耗品应比照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建立登记保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对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的库存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证正常业务开展的限额内留用,对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缴存银行。对库存现金定期检查核对,保证帐款相符。银行存款要按月与银行对帐,对未达帐项作未达帐项调节表。

第二十一条 建立钱、物、帐分管制度

1)出纳人员专管货币资金的收支并进行序时登记。

2)物资管理人员负责财产物资的收发并保证其安全完整。

3)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控制,并通过资产清查达到帐实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二条 建立资金审批制度,凡是涉及财务收支及税务等经济活动都必须经财务主管、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三条 建立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高度集中的办法,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财务部办理。财务部通过财务核算,监督控制各业务环节的资金周转状况及资金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暂收、暂付款项为临时性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是利用暂时不用的资金为确保资金的保值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

第七章 费用报销流程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报销分为建设费用、办公费用、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

第二十七条 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第二十八条 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报销单封面与封面后的托纸必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纸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封面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托纸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托纸上注明所贴票据张数、金额(按金额大小分类汇总);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张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9、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10、票据需注明业务发生时间、起至地点等资料;

第二十九条 报销费用原则上不提供现金,由会计部门直接转入员工指定账户。

第三十条  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累积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特殊情况需公司负责人审批并执行追加预算程序。

第三十一条 费用报销基本流程:  

经办人填写报销单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会计审核报销凭证 → 董事长审批同意 → 会计复核并做报销凭证 → 出纳审核并付款 

第三十二条 办公费用报销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统一采购,申请人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由申请人部门负责人签字,董事长审批后,财务人员执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采购专员在借款之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采购完成并办理报销事宜,执行公司费用报销流程。

第三十三条 业务招待费

1.公司级招待费用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2.部门因公需招待时,应事先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招待。

3.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个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交通费

原则上应自行解决,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以上(含)事先批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报销。报销凭证上需注明时间、路程起始点、工作内容。

第三十五条 其它费用

未涉及的其它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财务人员酌情处理,金额超过500元时,需请示财务总监/董事长。

第三十六条 借款标准及流程 

1.员工借款须确有公务需要,个人借款一般不超过其半个月工资额,超过时须有公司担保人(未特别指明担保人时,现金借款单上的部门负责人为默认的担保人,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款,确需借款的由主管领导担保,方能办理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主管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3.员工因公需要借款时,应合理预计所需金额并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有效批准后到财务部支取现金。

4.办公人员借用公款,在原有借据未办理报销手续或未还清欠款的不得再借。

5.借款人员完结事务,在报销时扣回借款,交回剩余现金。因特殊原因当时不能扣回借款或交回现金的,在本月发放工资时扣回。

6.个人非公原因一律不得向公司借支。

第三十八条:借款流程

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董事长审批 → 会计复核并做凭证 → 出纳审核并放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公司必须接受审计、财政和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各项收支内容的检查和监督,并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

第四十条 本制度若与国家现行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法规执行。

20183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61a86bd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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