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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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了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报警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几项规定》(简称三项规定贯彻落实,落实三项规定。
一、制定相关制度。相继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警察大会,分层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深刻理解警察的精神本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三项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官在执法案件中可以有法律依据,不要求说话,防止权力案件、人情案件、金钱案件。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按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项规定执行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力,确保铁规力量、制度威力。
二、重视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全院人员在事件中向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事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询问事件的情况进行全面、诚实的记录,实现事件一次记录,警告事件人员不记录或不诚实记录,通报批评,事件负责人、审查人员对执法事件是否有违法干预、插手、问题事件的情况(包括拒绝情况进行现实登记,实现事件处理各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问题司法活动的监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全面开展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30日对2012年以来执行三项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无死角检查,通过向事务人员了解业务科实行三项规定记录文件,未发现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反三项规定情况,为公正司法提供纪律风格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在执法事件中,抵抗诱惑,保护下划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四、加强纪检监察,保护规定的红线。另一方面,从我院内部、干部自身开始,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实现讲纪律,遵守规则,不折不扣地抓住三项规定的具体措施,不违反人情、干预事件,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事务人员讲人情干预事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制约,在干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触摸事件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经检查,按规定认真追究责任,加强干部红线的底线意识。
迄今为止,我的事件中,有关领导人没有向具体事件打招呼或批示,但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介入具体事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询问事件。
加强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部大会召开专题集中学习训练,确保将三条规定精神传达给第一位干部。一是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出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报警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动手办案活动及司法人员问案记录、处置工作规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引导全院干部深入理解三个规定的重

要意义,正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确保干部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
__党组将学习贯彻落实三项规定和确立问题或干预、出手检察事务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项维护四项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项规定实施方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项到位,严格落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一、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三条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三条规定和实施方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引导干部提高政治地位,理解精神本质。将相关规定的摘要资料分发给各干部,让所有干部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的内容。二是对违反三条规定的典型案例,立即通报,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各干部写下学习心得,提高了纪律规则意识。三是组织三条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用闭卷形式,全体检察官积极参与,认真回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查了所有干部对规定内容的把握,达到了促进考试、学习、知行一体化的目的。
二、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不断加强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订《严格遵守《三条规定》《一条办法》责任书》,将贯彻落实《三条规定》等相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通报箱、公开通报电话等方式,积极接受人民群众、事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执行三项规定实施方法的监督,进一步推进三项规定全面贯彻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为了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了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报警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几项规定》(简称三项规定贯彻落实,落实三项规定。
一、制定相关制度。相继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警察大会,分层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深刻理解警察的精神本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三项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官在执法案件中可以有法律依据,不要求说话,防止权力案件、人情案件、金钱案件。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按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项规定执行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力,确保铁规力量、制度威力。
二、重视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全院人员在事件中向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事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询问事件的情况进行全面、诚实的记录,实现事件一次记录,警告事件人员不记录或不诚实记录,通报批评,事件负责人、审查人员对执法事件是否有违法干预、插手、问题事件的情况(包括拒绝情况进行现实登记,实现事件处理各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问题司法活动的监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全面开展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30日对2012年以来执行三项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无死角检查,通过向事务人员了解业务科实行三项规定记录文件,未发现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反三项规定情况,为公正司法提供纪律风格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在执法事件中,抵抗诱惑,保护下划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四、加强纪检监察,保护规定的红线。另一方面,从我院内部、干部自身开始,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实现讲纪律,遵守规则,不折不扣地抓住三项规定的具体措施,不违反人情、干预事件,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事务人员讲人情干预事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制约,在干部处理事件的过程中触摸事件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经检查,按规定认真追究责任,加强干部红线的底线意识。
迄今为止,我的事件中,有关领导人没有向具体事件打招呼或批示,但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介入具体事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询问事件。
加强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部大会召开专题集中学习训练,确保将三条规定精神传达给第一位干部。一是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出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报警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介入、事务活动和司法人员询问事件记录、处理工作规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意见》引导全院干部深入理解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确保干部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64e8df4b5360b4c2e3f5727a5e9856a571226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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