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被诈骗了,来看看诈骗罪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22 09:11: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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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被诈骗了,来看看诈骗罪立案标准!

2012年7月29日,王某某使用仿古做旧的唐三彩,冒充唐朝文物唐三彩,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受害人徐某,并当场收取徐某定金30万元。同年8月12日,王某某又收取徐某支,并约定余款过户30天后给付。后徐某产生怀疑,要求王某某一同请有关专家鉴定。王某某害怕事情败露,携款潜逃。徐某随即报警,2013年4月23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次日,王某某的亲属将赃款退还被害人徐某,被害人徐某对王某某表示谅解。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一、诈骗罪概念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诈骗罪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6861f4935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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