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7 13:45: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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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第1节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

党章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的组织制度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选举制度和党内监督制度等,而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的组织制度的核心内容。

一、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党章第十条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他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资金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向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2、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党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的不好,党内生活就混乱无序,国家和人民利益就蒙受损失。

民主集中制包含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所谓党内民主,就是保障党员的各种民主权利,使党员真正享有平等的直接或间接的决策权、党内事务的管理权和监督权。具体表现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是由党员或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本决策是由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经过党员大会或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本决策是由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经过党员大会或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决定的;党的领导机关要定期向党员或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内实行集体领导,少数服从多数等等。所谓党内集中,就是党的意志统一、组织统一和行动一致。具体表现为:在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纲领、路线和政策;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整体,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纪律;在这基础上实现全党行动的一致。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民主和集中,二者既互相矛盾,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首先,民主是集中的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各自意见和方案都讲出来,才能进行比较和鉴别,把最好的意见和方案吸收到决策中,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而实现党内的正确的集中。集中离开了民主这个前提和基础,就会变成独断专行,形成的决议和决定会带有许都主观主义的因素,给工作造成失误,挫伤党内外群众的积极性。其次,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归宿。没有正确集中的指导,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因为没有集中的指导,民主不会有正确的方向。没有集中,党就会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党的一切活动都无法进行;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就可能遭到破坏,行驶民主权利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党的正确决策就不可能成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统一意志,更谈不上贯彻执行的问题。可以这样说:民主的过程就是集中的过程,没有集中也就没有民主。当然,民主作为基础和前提,必须决定、制约集中,并通过集中来反映自己的存在;而集中作为结果,只能服从民主,接受民主的制约,并体现民主的要求。这是由民主和集中的不同功能决定的。

第二节 党员要自觉地按照民主集中制规范自己的言行

按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我们广大共产党员应怎样自觉地用民主集中制规范自己的言行?最重要的是,必须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

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要求党员始终把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个人的意志和行动,必须自觉地服从党组织的需要,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

必须摆正个人在组织中的位置。对于一名党员来说,个人和组织的关系,是个人服从组织的关系,个人的意志和行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组织的需要和安排。个人服从组织,不仅是对党的纪律的服从,而且是对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服从,是共产党员自愿向党组织承担的政治责任。因此,共产党员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地置身于党组织之内,而不能游离党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

要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共产党员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服从组织的最集中的表现。因此,每个党员在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时,必须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在实行工作中,要不曲解,不变通,不梗阻,不迟疑,带头贯彻落实。在执行党的决议时,要坚决认真,扎扎实实,不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更不能凭个人的好恶有所取舍。当个人有不同意见时,要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在组织没有改变决议之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在任何情况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都要坚决贯彻执行,不能见异思迁,降低标准和要求。尤其是党员干部,更要身体力行,不仅自己要模范带头,而且要宣传、组织、领导党员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议,使之变为广大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行驶好党员的民主权利

在处理党内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上,要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是由于民主不够所以导致的个人专断;二是由于集中不够所导致的极端民主化。这就要求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正确行驶自己的民主权利,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共产党员如何正确行驶民主权利?

要端正立足点。一定要从党的事业出发,决不允许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自觉地把行驶民主权利的立足点放在维护党的利益、坚持党性原则和遵守党的纪律上。

要严格按照党内生活的正常渠道,遵循有关组织程序进行。党员对党组织,对党的干部,对同志提出建议、批评,发表自己的意见,揭发、检举、申诉、控告问题,都要通过正常渠道来进行,即在党组织的会议上,或向上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决不允许采取不负责任的自由主义的态度,更不允许拉帮结伙,搞小团体、小帮派、搞乡土观念。

要防止分散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党是一个战斗的组织,没有集中统一的指挥,是不可能取得任何战斗胜利的,一切发展党内民主的措施都不是为了削弱党的必需的集中,而是为了给它以强大的生气勃勃的基础,这是我们大家都充分明了的。清楚了这个道理,每个党员在党组织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襟怀坦白,积极发表个人的见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时,党组织一经作出决定,就对每个党员的言行具有约束性,不管是否同个人的意愿相符合,在行动上都必须坚决执行、自觉维护。决不允许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各取所需的态度。

3、正确处理自由与纪律的关系,自觉遵守和服从党的纪律

在党内、党员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讨论党内事务,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样干就怎样干。党内的自由是以遵守党的纪律韦基本前提条件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特别要自觉增强全党服从中央和顾全大局的组织纪律观念。

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中央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代表着全党的整体意志,代表着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为此,我们每一个党员尤其是党员过年不,更有更高的自觉性,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用组织上的高度集中统一、行动上的步调一致,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

必须要顾全大局。能否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利益关系,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领导有直接的影响。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之中,因此,顾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就显得特别重要。在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矛盾时,只有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处理,才能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顾全大局,保证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做到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全局利益,自觉牺牲个人和局部利益,维护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第三节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党章指出:“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一、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一)做到“四个服从”,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

民主集中制规定的“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生活正常秩序,保证全党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的准则,它的基本精神贯穿于其他五项基本原则之中。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明确这“四个服从”的规定,严格按照“四个服从”去做。

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每一个党员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整体。如果党员可以随意脱离党的组织,对党组织的决定不负执行的义务,那就不成其韦一个党员,而党组织也就成为一盘散沙,就不能成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就没有战斗力。从根本上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是正确和比较正确的。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这时,党员个人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是为了维护党组织的集中统一,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党的组织在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各人掌握的情况、站的角度等不同,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承认和坚决执行多数人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做出决定的过程中,党组织要认真对待少数人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出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作出决定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看法,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把双方争论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我们党的组织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各级组织之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贯彻执行,必须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指示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如果上级的指示,决定不适合当地的情况,可以向上级组织提出意见,说明情况,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在紧急情况下,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上级组织而又必须马上作出决定时,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时候报告,请求批准。

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党是由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结合起来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权威。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整体的利益。因此,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紧密地团结在中央的周围,同中央在思想上、组织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做出决定,各部门、个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反映情况,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或意见。

(2)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要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的决策顺利贯彻执行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对艰巨复杂的改革和建设任务,如果没有党的高度集中统一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就不可能取得成功,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也不会有保障。维护中央权威,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发挥地方积极性同维护中央权威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统一起来,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不得公开发表和散布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四)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

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基本制度。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是党的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要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继续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方法。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维护选举结果严肃性。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党内民主

2013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改革爱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1)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是实现党员知情权的前提,党务不公开,普通党员无法知道党内情况。《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逐步扩大党务公开范围,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得到增强,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这有利于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

(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党章第十一条规定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这为党代表履职创造一种新形式,比如党委在平时决定重大问题时征求党代表意见,向党代表通报党内重要事项,列席党委会等,为党代表反映普通党员意见提供畅通渠道,是维护党员主体地位,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措施。

(三)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党章第十三条规定了“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实行巡视制度,由上级纪委和自组织部门联合向下级党委派出巡视组,直接受上级纪委领导。对监督各级党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权利的运行、党风廉政建设都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作为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一步重要党内法规,对几年来试行的巡视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提升,将自上而下加强对地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党委要根据条例要求落实和完善巡视制度。进一步完善对纪检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增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

三、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进行

发展党内民主,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我们要从更加坚强有力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高度,把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任务切实落实好。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要按照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积极推进党内民主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使党内民主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紧密联系、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国情党情相结合、发展党内民主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相结合、发展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相结合、发展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相结合,始终把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放到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大局中来把握、来部署、来落实。要坚持实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既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又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全党步调一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7404e9427d3240c8547ef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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