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
作者:闻健;
作者机构:;
来源:老同志之友
ISSN:1002-8188
年:2016
卷:000
期:003
页码:P.18-18
页数:1
中图分类:F842.67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养老保险;人社;单位财务部门;参保缴费;日至;标准计算
摘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总后勤部财务部,对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已做出规定(人社厅函[2015]369号)。问:下达退役命令后,各个时间段离队的退役军人,应如何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答:2014年10月1日以后下达退役命令,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已经离队的退役军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7938c48b5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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