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4014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利润损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14年4月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渡期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本次重组前的总股本142,122,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17322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523,188.58元(含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因本次重组新取得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6559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4.914561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ª;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7598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866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本次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832,149,558不变。
4、本次过渡期间利润分配方案依据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协议有关约定作出。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5月30日,除息日为:2014年6月3日,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3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因本次重组新取得的股份不参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息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派发(股东账号:08*****124)。
3、过渡期间利润分配除息金额的计算
上市公司(合并口径)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523,188.58元,上市公司重组前的总股本142,122,609股,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173222元(含税),因此,上市公司每股除息金额为0.517322元/股,除息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0.517322。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公司地址:广西北海市海角路145号
咨询联系人:何典治
咨询电话:0779-*******
传真:0779-*******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7e86d54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8d52d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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