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汽车美容养护连锁加盟店托管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9-06-26 14:35: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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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汽车美容养护连锁加盟店托管合作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店面管理

第四章 管理费用

第五章 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 店面维护

第七章 产权

第八章 财务

第九章 保险

第一十章 监管及奖罚机制

第一十一章 双方约定

第一十二章 违约及终止

第一十三章 其他

甲方(管理公司):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方(委托方):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提高XX汽车美容连锁加盟店服务水平,使加盟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XX标准,从而让店面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XX汽车美容连锁加盟店(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X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店面。

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甲方“美容连锁店面托管项目” 事宜,特订如下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合同期限:

乙方加盟等级为 加盟店,加盟费RMB 万元,协议生效

之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完成协议约定的

销售目标,方可享有优先续约权,双方另行签定新的协议,确定新年度的任务

指标。

托管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日止;合

同期满后,乙方若仍需继续托管,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协议。

第二章 定义

2.1 本协议内系列产品指甲方提供的有XX注册商标和所代理/合作的各种车用产品(主要包括:深度养护系列、润滑油系列、太阳膜系列、车身贴膜系列、无水冷却液系列、封釉镀膜系列、发动机免拆系列、装饰精品系列、香水香座系列、美容精品系列、 防冻液系列、添加剂系列、雪种系列、免垫胶系列等产品)。

2.2本协议所指“连锁加盟店”指由甲方授权加盟的“XX汽车美容养护连锁加盟店”项目的加盟店。

2.3 连锁加盟店的经营范围:XX产品(XX系列产品和所代理/合作的产品)、项目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产品、项目及服务)。

2.4 本协议为主协议,若有附件协议补充规定则为本协议的子协议。

2.5 在本协议中,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XX”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以下简称商标)。

2.6 加盟店

1)洗车区、美容施工区、维修养护区、客户休息区、商品区、办公区、仓储区、员工宿舍、食堂、停车场以及其它功能区域等,全部占地约

2)店面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通讯、煤气、汽/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冷藏等设备;

3 “设备、工具及物料耗材

所有设备,包括美容/维修/办公/消防/厨房等固定资产;

所有工具,包括美容/维修/办公/消防/厨房等店面运营所需工具;

所有项目施工所需的配件、物料等

2.7双方,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2.8总收入,是指经营店面所得的各项营业内与营业外收入总和。

2.9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店面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

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

2 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 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 土地使用税;

5 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 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 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 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 投资方成员在店面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

12)其他非店面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三章 店面管理

3.1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店面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店面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

3.2店长责任制

1)店长或副店长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2)店长是管理公司在店面的总代表。店长对店面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店面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3)店长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4)副店长/技术主管协助店长工作

3.3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店面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店长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店面工作的店长/副店长或技术主管均受店面雇佣,其食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店面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店面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一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5天,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店面费用中列支。

3.4店面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店面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

除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甲方主要工作:

(1) 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店面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XX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2) 负责给乙方招聘的员工开展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3) 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 尽快为乙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乙方能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独立经营和管理。

(5) 派出业务骨干筹备店面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到位。

(6) 对店面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7) 逐步建立健全店面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以及薪资激励制度;

(8) 进行市场推广,为店面拓展客源市场,利用甲方现有的电子商务等渠道,为乙方做促销推广;

(9) 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乙方股东提交店面的年度经营计划,并分解到各月;

(10) 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店面各项收费标准。

第四章 管理费用

4.1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营业期。

4.2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4.3甲方考虑到乙方试营业期间营业压力大,因此给予乙方试营业支持,开业前期自甲方管理人员到位后至正式开业,乙方只须按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基本管理费,无需支付效益管理费。

加盟店级别

五星级

区域中心店

旗舰店

基本管理费

1万元/

1.5/

2万元/

4.4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乙方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4.5甲方管理人员入后,若甲方当月完成下达的任务目标,乙方除需按协议缴纳基本管理费外,另需向甲方缴纳效益管理费。

4.6效益管理费按以下方式缴纳,乙方于次月15日前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

加盟店级别

五星级

区域中心店

旗舰店

效益管理费

营业额×8%

营业额×10%

营业额×15%

第五章 双方的责任

5.1:乙方的责任:

1)办妥店面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及相关证件

2)提供店面经营所必须的定额备用金,备用金须在店面对外试营业前3天向管理公司店长提供,备用金额度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店面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安排落实店面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纳入店面费用。

5)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6)其他必须由乙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5.2甲方的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优秀的人选到店面任职;

3)按时提交店面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店面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店面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乙方优秀员工,进入店面管理层;

5)、负责编制和完善店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资源优势,在管理公司直营店内安排加盟店员工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 店面维护

6.1店长负责安排店面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6.2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更新、添置店面的设备、工具、陈设、家具等,其费用不算入管理费用。

第七章 产权

7.1店面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店面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7.3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店面财产。

7.4管理公司有权处理换下来的不再适用的家具、设备及物品等。所获款项,计入营业报表营业外收入项。

7.5委托方处置店面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财务

8.1店面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8.2店面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由员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应缴税金

8.3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店面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店面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九章 保险

9.1双方同意店面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店面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培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9.2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的其他费用,均由店面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乙方开支科目。

第十章 监管、奖罚机制

10.1乙方派股东代表听取店面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店面年度经营计划,拟定店面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10.2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店长签字。超过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乙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10.3甲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10.4乙方有权了解和知晓甲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甲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10.5甲方如完成乙方下达的各项目标,可按营业收入增加效益管理费。

第十一章 双方约定

11.1基建结束后与店面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磨合期,若因设计和修建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为确保经营,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基建方和乙方双方确认,列入基建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

11.2因基建资金、设计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担开业延误之责任。

11.3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甲方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11.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11.5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1.6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章 违约及终止

12.1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12.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2.3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30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12.4若乙方擅自辞退店长,被辞退店长有权获得店面的相应补偿,店面应补偿其1个月工资并休完其应得之有薪休假。

12.5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30天内付清。

12.6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12.7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须提前三十日向另一方发送书面通知。

12.8若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5万元人民币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并赔偿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12.9方不能按时派出管理人员进场,每延误一天予以罚款500元。

12.10如乙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须考虑顺延本合同的法律关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须给予甲方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12.11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12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店面正常经营的,乙方应对甲方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12.13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十三章 其他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如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委托方将店面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13.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13.4本合同于 日由双方代表在

正式签署。

13.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3.6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店长各执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址: 址:

   

编: 编:

话: 话:

真: 真:

箱: 箱: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以下为附赠

甲方:总部(XX汽车美容保养有限公司)

乙方:加盟店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书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汽车美容养护加盟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XX汽车美容养护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赢利模式、店堂样式、培训支持、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专业汽车美容保养及有关营运的(包括技术培训、推广活动模式及广告宣传材料)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2、“公司商标”:指称为XX汽车美容保养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品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3、“公司形象”:专业汽车美容保养加盟店应按要求使用XX汽车美容保养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使XX汽车美容保养形象的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模式下营运。

4、“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XX汽车美容保养加盟店。

5、“加盟金”:加盟金是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的费用,不论是本协议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甲方均不予返还。

6、“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协议签定后,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协议的担保费用,保证金不计息,协议期满解除协议时,加盟店无违约行为,总部应予全额返还。

7、“管理服务费”:为了使每个加盟店能严格按照总部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确保消费者获得真正的XX汽车美容保养的产品及服务,加盟店每个月须向总部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协议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法人,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用、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在遵行加盟条件的前提下,经营决策由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但可以向总部咨询参考。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由总部开发并完善的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及公司形象的权利。

1、总部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记号、样板、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公司店铺。

3、加盟店不得有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4、加盟店除为公司店铺经营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也不能以任何形式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四条:加盟店址选择

1、加盟店铺设在乙方处。即地址为( ),               原则上甲方在乙方的加盟店县级城市不超过4个,市级城市不超过8个,省会不超过16个,一线城市不超过20个。

 2、特许加盟店由乙方选址并出资设立,甲方同意后开设。店面及店内装修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模式和风格装修,经营由乙方负责,自负盈亏。

3、特许加盟店桌、椅及主要装修材料,使用甲方指定生产厂家的产品和款式,由乙方自行采购。店内统一采用甲方指定的同一品牌的检测设备。

4、甲方统一提供服装、宣传品及其它附属设施、附件,并收取成本费。

5、总部不得在加盟店所在市辖区属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另外的公司店铺。

6、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在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建议乙方追加建店,乙方表示无意再加建店时,总部可以让第三者再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第五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四条第一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协议。

2、如该追加建店的条件符合经济、人才要求,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必须同意。

3、加盟店在签定了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协议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保证金及管理费。

第六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或主要岗位人员(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员)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培训,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须的知识和技术。

3、加盟店开业前后,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总部开发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加盟店必需参加一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和总会以外的经营者会议。总部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5、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进行指导及监督工作。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必须每月向总部汇报本月经营情况(相关表格另发),随时允许总部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及店铺经营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7、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七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据、手提袋、标签及其它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规定的统一产品。

第八条:促销及协助销售

1、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2、总部对加盟店提供有关销售情报,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3、如总部建议售价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知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实际符合的价格建议。

第九条:加盟金、保证金及管理费

1、加盟店于签定协议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三级城市加盟费15000/店;二级城市加盟费25000/店;一级城市加盟费40000/(本费用为标准店费用,至尊店为本费用的130%,旗舰店为本费用的170%)。本加盟店为      在市区()加盟费为     。

2、加盟金是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的费用。不论是本协议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及国家政策原因,加盟金均不予返还。

3、协议签定后,加盟店需在本协议签定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三级城市5000元;二级城市8000元;一级城市12000元。

在以下情况,甲方扣罚保证金:

(1)不按甲方要求随意更改门店招牌、内部装修的,;

(2)不按统一定价的,;

(3)不按总部规定的产品和服务经营的(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产品及服务),;

(4)不按甲方认可指定的加盟店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的,

(5)私自出卖XX汽车美容保养相关资料或者在XX汽车美容保养加盟店以外使用XX汽车美容保养提供的技术的。

违反以上条款的,酌情扣罚10005000元,严重者扣罚保证金外,取消加盟资格,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7、为了使每个加盟店能严格按照总部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确保消费者获得真正的XX汽车美容保养加盟店的服务,加盟店每个月向总部交纳加盟管理服务费,每个加盟店的管理服务费为300/月。

第十条:产品的供应

1、产品的价格及供应数量。乙方的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标准报价。乙方第一次进货总量可以为5000-10000\月,六个月以后的进货量不得少于20000\月。

2、产品订购。乙方应保证向甲方发出订单内容的准确性,甲方收到订单并与乙方确认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甲方于收到全部货款的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第十一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及时将产品合理配送并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如发现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货物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全部接受货物。

第十二条:奖励制度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每年销售量完成200000。甲方将按乙方销售总量的10个百分点作为奖励。

第十三条:产品退换制度

为降低乙方经营风险,乙方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甲方承诺对乙方实行退换制度,退换方法如下:

1、乙方保证退换的产品完好无损且未经使用;

2、乙方负责将退换产品发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风险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产品核查无误后,给予调换或按原货价百分之九十计算退款(其中不包括赠品)。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的每次加盟期限为三年。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加盟店按当时加盟金的一半支付,原保证金可作新协议的保证金,不再给予返还。

3、乙方在特许加盟期间,原则上不许转让。如必须要转让,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罚。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除

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⑴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的统一经营政策。

⑵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⑶加盟店向其他公司泄漏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总部相关资讯。

⑷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十六条:协商

对本协议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协商解决。

如确有矛盾冲突,又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对方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当事者双方署名或盖章后生效。

合作协议及合同仅供参考,如需专业合作协议及合同请咨询当地律师拟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8acff5d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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