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党委(支部)
基层党委(支部) 在任届期满前(一般1-2月)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成立
筹备组,与上级党委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并向上级党委
报送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请示。
党委组织部 2、根据基层党委(支部)请示,提出意见,报党委审批。
党委组织部 3、按照党委意见,予以批复。
4、组织推荐下届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
基层党委(支部) 情况确定两委预备人选,向上级党委呈报请示,并做好大会文
件资料、宣传等准备工作。
5、收到请示后,及时对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进行考察,提
党委组织部 出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组织部 6、将党委对两委候选人审批意见出文批复。
7、召开党委(支委)会研究《党委(支部)工作报告》、《党
基层党委(支部) 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及大会有关决议、
通知等文件材料;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向上级
党委呈报大会情况和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组织部 8、将党委对基层党委换届选举结果的审批意见出文批复。
基层党委(支部) 9、将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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