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统战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4-06 01:16: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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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统战工作总结

篇一:统战工作总结合集二:2016年度统战工作计划
2015年度统战工作计划2015年的统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高举团结、发展、奋进的旗帜,扎实做
好各项基础工作,推动我乡统战工作上台阶,团结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推进我乡实现
跨越发展目标而奠定环境基础。
一、继续协助党委做好“经济统战”工作 重抓招商引资工作。2015年是我乡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推进的一年,我乡统战部门应在招
商引资这个大战略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主动介入,积极跟进,从侧面推波助澜,积极拓宽国
内外统战渠道,引导和发动更多有识之士投资。主要做到: 提高服务质量,重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保持和发展现有非公经
济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与我乡经济建设。定期召开非公有制经济代
表人士座谈会。协助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发展的跟踪服务。重抓石关商会工作。充分发挥石关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吸引更多新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
商会,发展和壮大商会力量,进一步规范商会工作制度。根据企业各自发展特点发挥其在商
会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商会中介组织的职能,拓展信息网络,扩大营销网点,提高我乡各种
农经产品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更多客商投资。
二、深入基层切实做好宗教工作重抓治理乱滥建工作。认真执行土地、建设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
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促进我乡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在治
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巩固整顿成果。建章立制,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活动场
所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
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正面宣传,定期跟踪,对已登记的宗教寺
庙加强指导,防止 滑坡。
三、重抓民族政策的落实工作。加大党的少数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增加收
入。
四、扎实抓好党外人士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同党外人士的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
联系挂钩制度。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的调查了解,定期组织党
外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文件以及党的发展史等理论;在平时的工作中给他们压担
子,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磨练、总结合集二:2016年最新统战工作条例全文(完整版) 2016年最新统战工作条例全文(完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统一战线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
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
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
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的重要法宝。
第三条 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
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
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
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
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
全统一服务。
第四条 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是:
(一)民主党派成员;
(二)无党派人士;
(三)党外知识分子;
(四)少数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十一)华侨、归侨及侨
眷; (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
表人士。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五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组
织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中央和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
科研院所党委,应当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应当明
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有关人民团体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
(二)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推动与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督促检查
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考核的内容;
(三)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
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
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四)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中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五)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六)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
(七)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参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
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
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七条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
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
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
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
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
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
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
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
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
工作。
(五)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
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
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
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七)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
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下级统战部负责
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九)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第八条 统战部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统一战线工作。统战部应当加强同政协组织的 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支持配
合外事、对台、侨务、港澳等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 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
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
统战部副部长。
第十条 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统战部,对统一战线贯彻落实
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章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第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
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参政党。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
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无党派
人士可以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第十二条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政党协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有关重要文件;宪法的修改建议,
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
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
重大问题。 政党协商主要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及其他方面的协商。 第十三条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
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
执行。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发挥其在反映社情
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
派人士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各级政府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
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建设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参加重要会
议,参与有关政策、规划的制定和检查工作。 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动,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
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地方党委可以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
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是指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政治监督。主要有下列形
式:
(一)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的专门会议上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向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党委有关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检查,参加廉政建设情况
检查、其他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六)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
(七)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中的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人大
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有关调查研究;
(八)在政协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的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提案等形式提出批评
和建议;
(九)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相关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五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支持民主党派加强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教育管理工作;篇三:2015年统
战工作计划
2015年统战工作计划三门峡市第四小学
2015年我校统战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
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践行“同心”思想,继续坚持“抓队伍、强教育、起作用”的思路,
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作用,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努力探索我校统战工作的有效机制和
途径,不断提高服务学校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要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着眼大
局、谋划发展,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打造品牌、彰显价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
进一步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全方位服务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
建设,为建设一流大学凝心聚力,建功立业,建设和谐奋进大家庭,不断开创统一战线工作
新局面而努力。
一、重点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夯实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进一步坚定
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校党委的决
策部署上来,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教育他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线,以“同心”思想为主题,结合“中国梦”、“兰大梦”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统一战线成员的政
治共识。
2、加强民主党派团体的组织建设,提升党外知识分子参政议政能力与水平。加强民主党
派领导班子建设,引导民主党派团体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动员和支
持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在学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学
校的改革、发展和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做贡献。
3、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进一步增
强少数民族师生员工“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观念,发挥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中的独特作用。深入贯彻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继续开展宗教理论政策研究。坚决防范和抵御校园传教渗透活动。了解
和掌握我校少数民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维
护校园稳定。
4、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我校统战工作科学化水
平。按照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际,研究探讨我校
统战工作的科学发展,探索统一战线服务的新思路、新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
立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同时,积极支持统战干部
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体现高校特点的统战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二、具体工作
1、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继续
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我校队伍建设的源头作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
篇三:统战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2014年,我镇统战宗教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县委统战部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统战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发挥统战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我镇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新思路,做到了凝聚力量,团结人心,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为统战工作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今年以来,我镇始终关心和重视党的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到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调整和充实统一战线工作小组。建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的领导体制。建立了党外人士联系信息库,掌握了各方面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召开了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积极推荐党外人士后备干部,把培养和推荐党外干部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我们依照新时期新时代的特点,建立了镇统战工作制度。召开了无党派人士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与党外人士代表保持了经常性的联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开展统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统战人士的积极性,组织和发动他们为我镇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多作贡献。
三是坚持统战理论学习。党委十分重视统战理论的学习,把统战理论学习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学习中。大力倡导理论与调研相结合,一般学习与撰写理论文章相结合,学习政策与钻研业务相结合,学习理论与振奋精神状态,想事、谋事、干事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目的,不断扩大统战理论的学习培训面。
四是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党委在重大问题决策前,总是主动倾听统战人士的心声和建议。党委每年研究统战工作不少于2次,对涉及本地区统一战线方面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通过以上措施,在全镇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统战工作,人人关心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信息宣传工作。
今年,我镇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对信息质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时上报了统战理论调研文章,较好地完成了统战信息的报道任务。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有关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了镇、村民族宗教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明确
了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成立宗教稳定安全检查小组,有镇党委副书记负责,定期对宗教场所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信访稳定、防火、防盗以及食品安全,确保宗教场所和谐稳定,长治久安。促进宗教工作民主管理,维护宗教场所合法权益。巩固治理“两乱”成果,做到了无非法活动,无乱建寺观教堂。
四、做大做强非公有制经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工作。
我镇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大力开展民族产业集聚区建设。通过积极协调,热心服务,营造宽松、和谐环境,全力保障民族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顺利开展,目前以奥克钡盐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产业项目正在蓬勃发展,推动了我镇非公有制经济健康运行。
建立工商业联合会例会制度。支持、帮助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和“百企带百村”扶贫济困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地方社会事业建设。例如我镇政协委员、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次筹措资金,为家乡修路、捐款等,解决家乡的实际困难,为当地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五、认真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推荐工作,
把党外干部安排工作纳入镇党委整个干部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一是与组织部门加强配合,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把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党外干部选拔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二是积极主动地向镇委汇报党外人士工作。三是积极向镇党委推荐后备干部,今年我镇选拔了一名非党优秀同志作为后备干部。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明年我们更要按照县统战部的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使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
明年工作计划:
1、更好的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2、完善党政领导联系统战对象制度,充分发挥统战对象的优势。
3、做好宗教工作,在宗教群众中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引导宗教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4、加强统战信息的上报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a17e73750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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