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公有住房及二手房的,须出具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出具市(县)级以上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四)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50%; (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本人及其配偶的收入不足以支持还贷的,可以由借款人提供第三方担保。借款人还贷能力的计算,可以包括本人及其配偶和保证人的收入。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偿还贷款本息责任;
贷款流程
1、 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可去中心领取,也可网上下载)
2、 准备相关材料,送交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
3、 中心审批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4、 银行与开发商办理抵押手续
5、 放款
贷款所需资料
如实提供贷款所需资料(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调解书、购房首期付款发票、建房资金证明原件当场核对后退回借款人)。
(一)借款人需提供以下基础性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2份;
4.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公有住房全部价款的20%首期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借款人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二手房全部价款的40%首期付款银行凭条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原件各2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7.借款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提供第三方担保的,除需提供以上1-6项资料外,还需提供第三方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济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单原件各2份。
(二)借款人除了提供基础性资料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相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商品房开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开发企业为借款人出具的阶段性承诺函原件各2份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2.购买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3份,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复印件、购房名单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各2份加盖售房单位公章。
3.单位集资建房的,须提供集资建房协议书原件3份,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为借款人出具的阶段性承诺函原件各2份且加盖单位公章。非本单位、本系统职工购买集资建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市、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
4.购买公有住房的,须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房改房批复文件复印件、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单位为借款人出具的阶段性承诺函原件各2份且加盖单位公章。
5.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2份,所购二手房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原件各2份。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借款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工程概预算书和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原件、抵押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7.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借款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大修合同原件,大修预算书原件、有资质的房屋质量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原件、抵押物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原件各2份。
贷款额度
海口、三亚50万,其他市县30万。二手房最高30万,装修、翻建不超过费用的50%
贷款期限
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和公有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建造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公有住房所需价款的80%;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自有住房所需费用的50%
放款
分支机构确认房屋抵押受理通知书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转入受委托银行的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受委托银行在收到贷款资金当日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指定的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账户内
还款
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经确定,须经申请审批才能更改。具体还款方式为:
(一)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贷款本金х月利率х(1+月利率)还款月数
月还款额=(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贷款本金
月还款额= +(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х月利率贷款月数
利率4.5%(五年以上)
提取
购房发票、缴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有效期限一年)。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银行盖章)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另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附上中心和银行审批联)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ac2d1f1aef8941ea76e05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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