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专业目录
http://www.chinakaoyan.com/ask/questionShow/id/558.shtml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kaoyan.com/cupl/中国政法大学考研论坛
http://www.chinakaoyan.com/club/clubHome/clubId/27.shtml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复试题分析

试题:08民商保研复试题
1、破产共益费用的范围(特征二)
2、从董事会职权的性质说明其是否有权作出公益捐赠的决议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异同(特征一)4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差异(特征一)
5、试从票据行为无因性的角度评析(票法条:好象是第10条)(特征一)
6论述物权法15条的法律意义(特征一)(特征三)7、公司法:股东出资责任,抽逃,股权等(特征二)8物权法:占有形态,无因管理,孳息归属(特征一)面试:
1动产抵押与公示公信原则的关系(特征一)(特征二)2格式合同的解释(特征一)

3、合伙的种类和特征(特征二)
4、票据行为与一般法律行为的区别(特征二)5、派生诉讼与一般股东诉讼的区别(特征二)6融资租赁合同(特征一)(特征二)
7、破产债权与共益债务。(特征二,破产中的比较多次考到,值得注。)
07年民商考研笔试部分:10道单选,20道多选。简答与论述:
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特征一)(特征二)2、破产法上的抵消与民法上的抵消的区别(特征二)3承揽合同中关于解除权的特别规定(特征二)
4、新破产法中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的相互转化条件(特征二的经典试题,涉及多个法条,内容很多。)
5、我国合伙企业法法关于合伙的种类和特点(特征三)
6法条评析《物权法》A160善意取得制度(题目中附了法条)(特征一)(特征三)面试部分:
1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特征一)2谈谈物权公信原则(特征一)
3、谈谈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资产(特征一)
4、谈谈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治理结构(特征一)(特征二,有一定的

难度)
5、新公司法关于减资规定对股东和债权人的影响及调整。(特征二)6承揽合同中关于解除权的特别规定(特征二的经典试题)7、案例:关于出资人在出资不足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8、关于公司股东出资责任的。(特征二)9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和联系(特征一)10、公司独立财产,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之间的关系11意思表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特征一)(特征二)12、一人公司是公司吗?为什么?(特征一)13评析物权法第15条。(特征一)(特征三)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2006年民商考研笔试试题:一、简答题
1、在我国合同法上,要约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撤销。(特征二)2、简述我国票据法上的汇票提示规则。二、论述题
3、论我国合同法上赠与合同的撤销制度。(特征二)4、论破产债权与共益债权的区别。(特征二)
分析的角度分为民法和商法两个部分:试题简称为:07考,06考,08保,07面。

一、民法部分
民法部分的试题,总的而言,在紧密结合指定教材的前提下,体现了一下几个特征:(一)
侧重基本民事问题的考察,特别是有一定的争议的问题。对于基础问题的考察,物权领域体现的十分明显,07考和08保均涉及到了这一点。07年涉及的是物权中的善意取得制度,07面,08保涉及的是物权债权区分原则。均属于物权领域的基本问题,同时涉及《物权法》的最新立法,合乎第三个特点。尤其是这两个基本制度,均涉及重大的学术争议问题: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两个题目其实是一个有关联的问题。涉及到的核心均是无权处分下的法律效果。特别是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动产与不动产的范围,是否与物权无因性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叠,以及与公示公信原则的关系等,均是民法知识以及民法功底的“富矿区”。
其他的方面,071(同时也是084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同样是一道在《合同法》中有既定答案,但是又不限於课本的题目。该题可谓是基本的不能再基本,但是要完美的答好,并不是很容易,其中涉及侵权行为在近代的一些发展,合同关系的扩张,以及新近出现的对于基于合同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等诸多问题。当然,把指定教材看好是回答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072071083同样体现了这一点。

(二)
侧重于一些特殊的例外或者归纳点的考察
如果说基本制度的考察是每年各校的不变主体,那么,在民法领域的一些例外规定的考察,似乎是政法大学热衷点。在民法和商法相互交叉的领域这特点尤其明显。
对于特殊制度的考察,主要有两个方式:比较和简答。比较部分可以在071,面9083,保4中体现出来。而简答的题型,大多数是需要进行整理归纳的题目,需要对于法条有一个整体性的把握。而在笔试时间特别紧张的情况下,临时归纳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需要在日常的学习中多归纳。例如:06307108保面6(三)
适当照顾民事领域的新立法
这一点民法领域这两年的体现就是《物权法》。针对物权法条文中体现出来的一些物权的基本制度,考察的方式多为结合法条进行评述。《物权法》A15关于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相区分的原则反复两年进行了考察,07面,08保)即是明证。
此外,对于《物权法》,还有一些没有考察到的重要的法条知识点,有待观察。

1
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同时还涉及善意取得的A1062
担保物权中的浮动抵押制度3
担保物权中的财团抵押制度(涉及A181189以及A191多个条文)
对于民法领域的试题,详见试题后面的特征编号。
复习一些建议:
1对于指定书目上的内容,对于一些成段的,明显有123目的论述需要十分的注意。
2对于书上,法条中的一些制度的占用了多个条文和多处提到的,自己需要留心总结一下。二、商法部分
对于商法部分,除了体现在上述第一,第三个特征外,第二个特征尤为明显。
第二个特征是“侧重于一些特殊的例外或者归纳点的考察”
对于归纳点,主要集中:1、体现在民法和商法类似制度的考察。例如:07208保面42、商法内部的同一法律规范之中的比较与零散规定的归纳。例如:08保笔108保面50740750710对于第三个特征,商法部分区别于民法部分,有一定的时效性。07年关

注的在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可以预见的是,这些重大的商事立法仍然将是商法考察的主体。而相比于《票据法》,考察的分数就很有限。07笔和07面甚至都没有涉及。
商法复习的一些建议
在看好制定教材的前提下,关注一下一年内商事立法的最新情况。了解一下最新的变化,最新的制度。
对于公司法,把握好人的主线(公司治理)和钱的主线(公司资产),由此展开一系列的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b781e47b0717fd5370cdc69.html

《中国政法大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