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民政局2020年全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4-27 13:24: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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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民政局2020年全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地区民政局2011年全年工作总结

及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关健之年,地区民政局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缆全局,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讲大局、惠民生、重管理、强服务为主线,充分发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职责,围绕地区中心工作,着眼于服务社会大局,根据年初民政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不断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多办实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切实做到了精部署、早动手、细措施、强落实、求实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11年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1年工作回顾

(一)、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截止今年9月,全地区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共10146户20286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774万元;纳入农村保障范围的共11573户23657人,发放低保金2244万元;“五七工”有2725人,发放补助资金475万元.不断创新低保救助管理制度,2011年初,城市低保按季度申请改为按月度申请,农村低保按年申请改为按季度申请,同时加大了对低保工作的监管力度,共进行了两次大检查和基层民政干事低保政策业务培训,通过乡镇、街道、居委会对现有低保对象,依据政策条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将不符合条件的排出低保范围,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及各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组织人员到湖南、山东等地学习低保救助对象信息的微机化录入及管理,有效推进了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做到了低保救助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二是五保供养及福利事业取得新成绩.截止目前,全地区有农村五保户771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465人,分散供养对象306人,入住率达到60.3%,提前四年达到国家规定的指标.集中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4258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3316元.拟投资1000万元,新建地区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新增床位数200张,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预计10月中旬招投标.巴里坤县投资1500万元新建社会福利园区综合楼(含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筑面积5676平方米,新增床位200张,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工建设中,预计2011年11月前完成主体工程,2012年9月前交付使用.投资160万元新建五堡镇农村敬老院,目前,自治区民政厅已下拨100万元,地区配套资金30万元,市政府配套30万元;投资30万元用于大泉湾乡农村敬老院改扩建,上述项目正在规划选址中.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结合哈密实际,起草了《哈密地区城乡低保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目前,此办法已上报地区行署审核.会同财政、卫生等部门对地区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等资金发放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研.截止今年9月份,下拨城市医疗救助资金706万元,累计救助城市低保人数1639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97万元;下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392万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人数1907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04.85万元;为城乡低保户代缴了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推进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将哈密市设为地区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试点单位.目前,哈密市民政局正积极与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接协调相关事项.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和便捷的服务管理模式,有效地缓解了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是完善大学生救助政策.重新修订了《哈密地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实施办法》,提高了救助标准,增加了入学后续救助.2011年至今,全地区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315人,发放救助资金112.7万元.根据《哈密地区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两免一补”办法》规定,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进行“两免一补”政策救助(春季)392人,免各项费用35.4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困难家庭子女上不起学的问题.

五是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立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区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精神,加大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力度,从7月份开始实施,城市低保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5元,农村低保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50元提高到894元.

8月29日上午,地区正式启动了城乡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7月份发放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户、优抚对象每人36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每人24元.此项政策惠及到全地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4.6万余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23万元.为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自治区还派出督查组,深入哈密督促检查,切实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慰问组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优抚群体开展走访慰问.2011年至今,共走访慰问4.6万余人次,发放慰问金、补助金3000万余元.

(二)、扎实有效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努力争取自治区民政厅、河南援疆资金和项目支持,认真抓好救灾防灾工作,进一步推进孤残福利事业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灾害救助工作.2011年,哈密地区连续发生风灾、旱灾、洪灾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各类灾害受灾人口达2469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61千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74千公顷,绝收面积0.07千公顷,死亡大小牲畜75头(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49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319万元,家庭财产损失30万元.为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我们积极向自治区民政厅争取到各类救灾资金170万元,去冬今春全区共下拨冬令和春荒救灾资金400万元,政府采购救济粮食370吨,煤6100吨,累计救济灾民及贫困户达41610人次.

二是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认真做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工作,伊吾县举办地区“防灾减灾日”启动仪式,在伊吾县高级中学开展地震应急避险、紧急疏散、抢救伤员演练.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挂图20幅,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播放地质、汛期、森林防火宣传碟片3盘.地区福利院邀请消防部门的专家为干部职工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在现场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通过消防实践,学习消防器材的使用、紧急避险的措施与技能.积极参与安监局开展的交通安全演练.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演练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的知识,切实增强了应对各类突发灾情的应变和处置能力.

三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全面了解掌握地区孤儿基本情况,地区民政局组织县(市)民政工作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基层对孤儿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截止目前,全地区共有孤儿187人,其中:地区社会福利机构养育47人,社会散居孤儿140人;同时对机构代养、社会散居的孤儿进行分类建档并完成了信息的微机录入工作.切实提高孤残儿童生活补助,根据自治区《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新民发[2011]73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提高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最低养育标准,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900元;推行社会散养孤残儿童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660元.上述政策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已于9月15日前下拨各县(市),切实保障了孤儿、“城市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是认真实施“福康工程”、“明天计划”工程.对地区77名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城乡保低户家庭18岁以下各类孤残儿童摸底排查并建立名册,8月份已上报至自治区民政厅,年底将对上报的77名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脑瘫等疑难杂症孤残儿童开展手术娇治.9月份完成了全地区各类福利机构及城乡低保户、特困户、革命伤残军人38名肢体残疾免费安装假肢、辅助器具及助听器的工作,价值50余万元.

五是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每年免费体检制度.制定下发了《哈密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哈密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实施细则,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据统计,哈密地区80岁以上老年人有4691人,其中80岁至89岁老人有4353人,月人均发放标准为50元;90岁至99岁老人有329人,月人均发放标准为120元;100岁以上老人有9人,月人均发放标准为300元.80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按每人每年132元标准执行.目前,各县(市)街道、社区、乡(镇)正在登记统计人数,统计结束后将高龄津贴和免费体检尽快落实到位.同时,地区结合农牧区发展实际,出台了减免农牧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工两费政策,仅此一项,每年减轻农牧民负担327万元.

六是筹资20万元为哈密市五堡镇20户农村低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1万元的富民安居工程建房款.按照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由局党组书记亲自带领各业务科科长,深入哈密市五堡镇驻地开展为期15天的民生工作调研,并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同时筹资20万元为五堡镇20户农村低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1万元的富民安居工程建房款.为使这项工程切实落实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低保户、特困户,局领导亲自抓,多次带领工作组深入低保户、特困户家中了解实情,并为每户建立了信息台帐,同时对每户家庭情况和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实,所需资金已于9月份下拨至哈密市五堡镇.

七是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截止目前,地区现有社会福利企业8家,职工436人,其中安置残疾人201人.切实做好社会福利企业认证工作,完成了对地区福利企业退税免税情况督查.2011年至今,福利企业退税574万元.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保障有力.

一是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2011年至今,共下拨医疗补助经费和抚恤补助经费903万元,确保了重点优质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是不断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情谊,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积极协助开展地区征兵工作,组织优抚对象召开座谈会50余次,出板报200余期,简报82期,张贴标语200多条,广播电视报道30余次.

三是加强对伤残人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要求,对历年来全地区伤残人员的审批表统一进行梳理归纳,打印出档案目录归档,共整理出1974-2011年度的16卷档案,做到了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为确保国家、自治区关于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落到实处,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县(市)分批对200余名基层民政干事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做好数据的采集、汇总工作.目前,各项数据已上报自治区民政厅.

五是积极为优抚对象办实事.为11名伤残人员办理了伤残证,安排了18名重点优抚对象到外地康复疗养,安排20名军队离退休干部到两县参观,积极与部队协商解决无军籍职工取暖费和住房补贴4次.

(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行政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深入开展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检查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当前城乡社区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一社区—村工作台帐”.

二是不断加强村(社区)阵地建设.积极协助地委组织部、地委基层办,争取河南援疆项目和资金支持,总投资1744.5万元,援建哈密地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41个,社区办公服务设施18个,总建筑面积14900平方米.目前,所有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中部分已经完成了主体工程,计划在年底之前交付使用.为县(市)8个新建社区每社区筹资3万元共计24万元用于强化社区阵地建设.

三是加大对社区的帮扶力度.为阳光社区、中山南路社区、五堡镇民政办等社区捐赠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价值5万元,捐赠文化图书3万余册.

四是积极开展城市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哈密地区城市街道社区创先争优实施方案》及各项工作制度,成立领导小组,编写城市街道社区创先争优简报23期.积极组织城市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征文比赛.截止目前,已上报论文2篇.

五是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断提高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教育的民主自治程度.向哈密市、巴里坤县村委会捐赠15套文化图书.会同组织部对部分村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全区村委会及工作运行情况,为第八届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难点村”治理力度,规范村务公开,巩固“难点村”治理成果.

六是切实加强区划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了地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启动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积极参加自治区民政厅举办第二次地名普查学习培训,为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打好基础.完成了哈密市陶家宫乡、五堡乡撤乡建镇工作,完成了盐池乡、三塘湖乡撤乡建镇的上报工作;与巴州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哈密地区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9月中旬完成了联检工作,同时,签订了边界平安友好协议,制定了边界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七是切实做好地改市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和地委有关地区地改市工作要求,我局迅速启动行政区划工作,积极与有关单位、部门协调配合,撰写《关于撤销哈密地区设立地级市的请示》、制做行政区划方案及图纸、宣传片,并到自治区民政厅、国家民政部作了专项汇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八是加强基层民政干部的学习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分批分阶段组织基层民政干部到湖南、北京、自治区等地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了他们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和业务水平.截止目前,共培训基层民政干部21人次.

(五)、社会事务管理明显加强.

一是依法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加大《婚姻法》、《收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同时对哈密市四个婚姻登记点进行了整合.2011年,地区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800余对,办理离婚登记950对,办理收养登记8例,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完成了哈密市殡葬管理所争创全国示范窗口单位申报工作,对哈密经营性公墓进行年检.倡导绿色殡葬、文明殡葬,2011年,实施火葬1084例,骨灰葬551套.同时完成了婚姻登记信息微机化入录工作,促进了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县(市)54人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社会工作者考试.

二是加大对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巴里坤、伊吾县民族殡仪馆和汉族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巴里坤县投资150万元对民族殡仪馆配套设施进行改进,此项目正在实施中.

三是切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危重病、精神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全部接回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的安排部署,哈密地区迅速组织公安、城管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同时建立了以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联合公安、城管监查大队、劳教所等相关单位开展街头流浪儿童集中整治,对街头流浪人员进行了教育、劝导、救助.截止目前,救助社会乞讨流浪人员802人,其中流浪儿童48人.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因该工程系哈密市政府交钥匙工程,目前该项目正在规划选址中.

四是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工作.继续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坚持捐助结合,开展各类慈善助学、助医、助困系列救助活动.在春节来临之际,为700户困难家庭送去价值14万元的慰问品.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为地区400位单亲特困母亲发放慰问金12万元.在“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地区福利院送去价值4万余元的图书.为地区边境50名困难儿童发放助学金2.5万元.积极争取长泰公司的支持,由长泰公司捐助30万元,慈善总会捐助4.4万元,为地区78位癌症和大病患者发放慰问金共计34.4万元.为巴里坤县八墙子中心学校捐赠了25套办公桌椅价值2.8万元,积极协调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该校捐赠160套校服价值1.3万元,10月份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还捐助10万元慰问金为哈密110户贫困户送去温暖.协调新疆广汇集团公司、哈密河南商会为36名贫困大学生捐款18万元.协调人保财险哈密分公司为烫伤小宝送去3万元慰问金.

五是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目前,全地区有销售网点107个.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做到与每一个销售网点管理员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截止10月7日,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3488.73万元,即开型福利彩票818.36万元,总计销售4307.09万元,总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465.64万元,增长比为12%.

(六)、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断创新.

一是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的方针,严格依法登记管理.2011年,共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3个,变更登记12个,批准筹备社会团体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3个,变更登记9个.对148家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注销登记42家民办幼儿园,交哈密市登记管理.

二是指导地区新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2011年,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5个,为社会组织委派党建指导员74名,并为每个指导员配发“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包”,同时配备党员管理手册、党建制度、党建指导日记.建立社会组织党建联系点6个,对42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党的基础知识、党史培训.为两县一市社会组织党工委配置电脑3台.对地区社会组织信息网进行改版,新设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专栏.建立完善了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党建档案目录、创先争优档案目录、百日集中组建目录.因工作突出在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向自治区汇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指导新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社会组织党员和党组织承诺活动,建立哈密地区社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积极参加地区组织召开的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调研及座谈会,努力探索研究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新思路新方法,为促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和规范化水平奠定良好基础.举办全区性社团、基金会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区各行各业社团、行业协会负责人100余人参加.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编写、报送社会组织有关信息,出简报3期,完成了社会组织学术论文集的编印工作.

四是切实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根据地区《转发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团体“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全地区79家社团参加了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率达100%,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对2家社会团体进行了复查,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下发了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对社会团体票据、收支、帐户进一步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五是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教育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回报社会公益慈善捐助活动.2011年各类社会组织捐款35万元资助贫困生1000余名,捐款30万元救助地区70名白血癌症患者,捐款2.8万元对56户大病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为烫伤儿童小宝捐款5万元.

(七)、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机关.

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的自身建设是民政工作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的保证,也是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把亲民、爱民、为民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民政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把依法行政与道德规范统一起来.加强干部的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干部到河南、湖南、西安等地考察学习,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参加专题业务培训、观摩会等多种学习交流方式,吸取兄弟地州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干部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干部水平不高,能力不强,后劲不足的问题.2011年共派出干部参加业务培训28人次.加强干部廉洁勤政教育.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行风纠风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增强抵御廉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严守高压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岗位风险自查,民政干部主动查找自身分管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共查找廉政风险点59条,划分设定一级风险岗位6个,二级风险岗位5个,三级风险岗位2个.

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转变领导作风.建立完善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在局重大政策的出台、重要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支出上,局党组把各科科长纳入党委会议事范围,广泛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评批与自我评批,对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增进干部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转变工作作风.以机关效能建设年为抓手,根据地区“十条禁令、八项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行政效能管理体系;成立地区民政局效能领导小组,制定机关效能考核实施办法;不定期明察暗,强化各环节监管,促进了机关管理的规范、有序和高效,切实增强了制度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认真开展“万人百企评机关”活动.针对我局评议结果和征集的意见建议,在民政系统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整改.制定下发了《地区民政局“万人百企评机关”活动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通过组织干部座谈、发放行政效能建设考核测评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切实提高干部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浓厚氛围.制定《哈密地区民政局效能建设公开承诺书》,通过哈密日报、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并公示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深入开展调查和理论研究.坚持把调研工作摆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作为推动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环节来抓.围绕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年初拟定4个调研课题,组织干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一线,了解掌握基层实情,把握群众思想动态,为理论研究提供科学依据.6月份,理论课题已完成,并及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

五是深入开展党务政务公开.成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地区民政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地区民政局党务公开目标》,共梳理一级目录10条,二级目录25条,三级目录76条.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微博平台、意见箱、公示监督电话等形式,将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依托地区电子政务中心平台,将本单位的法规政策、条例、行政许可、执法依据等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将审批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依据在哈密日报进行公示,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在地区社会福利院等重大建设项目上,主把向地区纪检部门申请对项目建设的招投标、资金运用等予以全程监督.切实做到了把自我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促进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是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活动与局中心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以党性教育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收看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跨跃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以“科学发展、增进团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主题的座谈会,积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新任务下民政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深化“一诺三评”(公开承诺、党员自评、组织点评、群众测评)机制,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积极开展“三问、三送”活动,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慰问组深入弱势群体、特困群体、优抚群体开展走访慰问.据统计,2011年至今,共走访慰问4.6万余人次,发放慰问金、补助金3000万余元.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做到让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七是切实抓好信访和安全维稳工作.坚持把信访和安全维稳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并贯穿工作始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常态化工作机制,不定期对下属单位安全维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消除了不安全隐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来访对象,并做好来访登记造册.民政上访主要集中在优抚安置科,为切实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维稳工作,积极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领导轮流接访日,由局领导轮流接访,对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加强排查摸底,及时掌握各类上访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基本诉求,认真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对重点上访人员实行领导包案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积极参加新广行风热线、哈广行风热线栏目,局领导亲自带领各科科长参加,认真听取广大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凝惑和诉求;认真落实地委领导批示件和《书记听民声》转批办件.截止目前,共接访300余人次,答复“书记听民生”14起,办理地委领导批示件2起,参加新广行风热线、哈广行风热线栏目4起.对上访事件,我们做到了认真顷听他们的呼声和诉求,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对符合政策的及时给予解决,如:由书记听民生栏目转办的关于三道岭伤残军人没有享受医疗补助的上访,我们积极与三道岭民政办对接协调,三道岭办事处及时对33名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核实,同时,在7个工作日内将他们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对原国防科委二十试验训练射基地及酒泉核试验发射基地科(20)部队退役人员分别上访80余人次,要求享受核辐射的国家补贴,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按政策规定进行落实,目前,已为27名符合政策人员解决了生活补助,其它部分人员及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对于涉及到其它单位部门的,我们及时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协调,并做好督促落实和回访工作.对不符合政策做到耐心解释,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通过多种有效的措施,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和隐患,做到了信访案件发现的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确保了信访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在全体民政系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部分工作做到了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任务,尤其在为民解难题、办实事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得到了地委、行署的充分肯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工作中还存许多不足之处,离地委、行署对我们工作的要求,离广大居民群众对我们的殷切希望和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倍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2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地区中心工作,着眼于服务大局,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加大城乡低保工作督查力度,特别是对低保标准提标后政策的落实及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推进低保申请、审批、资金发放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切实做到低保救助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深入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为城乡低保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不断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哈密地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实施办法》、《哈密地区城市保低家庭子女“两免一补”办法》精神,继续完善《哈密地区城乡低保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抓好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试点工作,分批分阶段逐步推广医疗救助新模式,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有学上,有病能够及时得到医治.

三是加大民生项目建设.认真抓好地区儿童福利院、巴里坤福利园区等项目建设,

三是扎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积极参与的灾害应急预防体系,加强救灾预案、物资储备、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和综合协调工作.积极推行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建立灾害信息员职业队伍.切实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在城乡社区建立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对处置突发灾害事件的能力.

四是积极推进福利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地区儿童福利院、巴里坤社会福利园区、五堡镇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入住条件,提高入住率.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事业,推进社区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初步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对孤残儿童生活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政策及资金发放落到实处.深入实施“关爱工程”,积极为孤残儿童进行免费治疗,切实为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提供优质服务.

五是切实加强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确保各项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复退军人信访维稳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和隐患,做到信访案件发现的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在重大节日期间做好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及时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是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不断创新.继续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新的增长点,推进社会组织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的引领作用,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激发社会组织建设哈密、投身公益事业的热情.积极探索研究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新思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努力形成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七是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工作.不断创新慈善资金筹措渠道,努力为社会力量开展慈善公益事业搭建良好平台.积极开展慈善助困、助医、助学、助残系列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体办实事、办好事.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弘扬慈善文化,切实做好新一届换届选举工作,为地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八是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积极协助地委组织部、地委基层办完成河南援建哈密地区41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8个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加大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例的宣传,形成争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认真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两委班子人员,不断强化村两委班子建设.加快村改居发展步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强化“难点村”治理,切实提高村民自治和服务化水平.

九是切实抓好区划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认真抓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后续工作,完善地名普查台帐和微机录入工作,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现代化服务水平.按照自治区关于《配合做好自治区行政区划调整战略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区划调整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民政厅做好边界勘界联检工作,认真做好盐池乡、三塘湖乡撤乡建镇和地改市各项工作.

十是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加大《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依法依规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强化婚姻登记点整合力度,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婚姻登记示范服务窗口.认真实施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工作,切实提高婚姻登记服务化水平.加大殡葬事业改革,倡导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文明殡葬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加强巴里坤民族殡仪馆及配套设施等殡葬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和提高殡葬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化水平.加大救助管理力度,联合公安、城管等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街头流浪人员集中整治,对街头流浪人员进行关爱性教育、劝导、救助.积极与相关单位部门对接协调,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建设(市委市政府交钥匙工程)顺利交工,切实改善救助服务条件.

十一是加大福利彩票发行.不断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网点,积极探索和挖掘福利彩票新的增长点,力争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民政厅下达的销售任务.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b8016036b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80.html

《地区民政局2020年全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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