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4-03-20 15:47:37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朝阳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强科技研发投入, 建立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效的科技研发资金管理体制和机制,特设立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工作。
第二条 申请研发投入资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经认定的市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型企业; (三)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第三条 研发投入资助实行总额控制、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中介机构审核、政府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 研发投入的资助采取报销制,即:企业根据当年研发经费支出情况,向区科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评审、审核批准后,一次性无偿拨付给申请企业。

第五条 对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的范围是:
(一)人员费:指内设研发机构中专门用于全时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二)仪器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软件平台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页脚内容6

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四)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外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六)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下列费用开支,不得作为研发经费享受资助: (一)企业的开办费用;
(二)生产经营场地的购置或租赁开支; (三)生产设备的购置开支; (四)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开支; (五)广告和销售费用; (六)行政办公开支。
第七条 同一家企业在同一年度内享受的研发投入资助额与市、区科技研发资金其他无偿资助的总和不超过其研发投入总额(不包括上年的资助额),一般最多为30万元,市级自主创新型企业最多为50万元。
第八条 申请资助的企业须填写《朝阳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资助申请书》,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企业当年研发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的费用清单; (二)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页脚内容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c2a6005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90268e6.html

《朝阳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操作规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