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2-23 13:39: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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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蜗牛散步
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就强烈推荐我们看《牛虻》这本书,那时也就是走马观花的过一遍,并不理解那些文字的内涵,这两天再读《牛虻》,看完后感触颇深。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中,锤炼成一个为意大利的统一和独立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主人公亚瑟从小在家里就受到同父异母的哥哥和嫂子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 父也就是比萨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重。亚瑟非常崇敬蒙泰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亲切的称呼他为padre,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泰尼里对自己的关怀。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泰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做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革命者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并悄悄地爱上了她。当时蒙泰尼里被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琼玛本是不相信亚瑟出卖了革命党人的,亚瑟却在出狱时精神崩溃般的说出了是自己出卖的。琼玛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而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泰尼里神父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最崇仰敬重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想过要自杀,但为了一个该死的教士不值得。他一铁锤砸碎了自己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从此化名里瓦雷兹,后来又被人称为牛虻。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泰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 瑟在17岁时,便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用一尊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流亡途中,为了生存,亚瑟在银矿、咖啡地、可怕的杂耍班子里受尽折磨。当再次回到出身的地方时,亚瑟已经蜕变成为声名显赫的激进革命党人牛虻,并在革命团体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表了许多言辞激烈、思想尖锐的讽刺教会的文章。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当自已的亲生儿子在执行革命任务时因为自已生身父亲的出现而误了逃跑的最佳时机锒铛入狱、饱受折磨、命垂一线时,在监狱探监的蒙泰尼里知道了自已的儿子亚瑟并没有死,亚瑟要求蒙泰尼里在上帝(宗教)和儿子(革命)两者之间选一个。而蒙泰尼里毅然选择了虚假仁慈的上帝,在亚瑟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了字,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慈悲的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
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些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一直被上帝迷惑着,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 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 那么,蒙泰尼里,你醒悟了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怆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选择宗教还是革命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了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着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州,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在他死后,她终于知道了原来亚瑟没有死,牛虻就是她一直深爱的亚瑟。在他痛苦的所有时间里,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可以释然,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就这样命运大方的给了她两次重创。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有这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的感受更加真切。
作品通过很多细节描写成功的刻画了主人公牛虻的形象,使人映像深刻。一开始在比萨神学院时,书中对亚瑟的描写是:他身体十分单薄,长长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会误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在亚瑟蜕变为牛虻之后,通缉书中对他的描写是: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年龄:大约三十岁;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 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逮捕时要加以注意。大概谁也不会想到,曾经那个俊美少年会变成这副“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前后的鲜明对比正突出了主人公从亚瑟蜕变为牛虻所经历的苦难与折磨。从牛虻救助一个穷苦的被遗弃的孤儿这件事中可以看出:尽管牛虻外表冷漠,严肃,他的内心依然很善良。他旧病复发时,他不愿让任何人知道,一个人默默的承受着,坚持着与死亡抗争,他说:“我会把黑暗当作新娘。”体现了他顽强不屈的性格。在琼玛家吃最后的晚餐时,“他从盘子中拿过一块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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