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机房管理制度(全)

发布时间:2011-10-11 18:12: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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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 电梯专用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或专门人员保管;

2、 机房应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40度之间;

3、 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它杂物;

4、 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著位置,并保证设备良好,在有效期内;

5、 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 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7、 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

8、 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污。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9、 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造成停梯时,应在基站挂出告示牌。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特种设备电梯在管理、运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具体制度与要求在国务院第549号令即《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由此可见其重要性,故特编制此。

一、 紧急电话

1、急救电话 120

2、火警 119

3、报警服务 110

4、维保单位救援电话:

5、维保人员电话:

6、节假日值班电话:

二、时间:接到救援信息后30分钟之内;

三、因停电造成电梯停梯时的措施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的故障或限电等原因造成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箱内,则应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 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断电(拉闸)盘车放人操作,详见《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2、 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轿箱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备用电源;

3、 若恢复送电需要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盘车方法详见《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4、 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箱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因电梯故障停梯时的措施

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人员应安慰乘客安静等待,等待救援,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危险。为解救被困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操作,具体操作内容《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在解困之前,主管、维修人员应该做好下列工作:

1、 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按为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动轿门;

2、 告知乘客不要依靠轿门,不要在轿厢内吸烟、吵闹:

3、 必须听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

五、发生火灾时的措施

建筑物或电梯间发火灾后应以立即终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

1、 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知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大小、有无困人等等情况;

2、 及时通报单位领导及救援小组组长等相关人员;

3、 发生火灾时,对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砸开消防功能玻璃,并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状态。此消防状态启用后一般人不允许再启动电梯,而只供消防人员及有资格人员使用;

4、 对于无消防功能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或选层到基站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情尚未蔓延的楼层;

5、 有关人员组织数到乘客尽快离开较厢,在不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至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较门并切断总电源;

6、 井道内或较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i

7、 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8、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六、电梯漏水时的措施

电梯机房一般处于建筑物的最高层,低坑处于建筑物的最底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机房会因房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地坑处因建筑物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外,还会因暖气、上下水管道、家庭用水及因施工不当的跑水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较厢及低坑各设施、电器开关等也会遭遇水淹。发生漏水事故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 当低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并切断总电源;

2、 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与进水层的上一层,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厢进水;

3、 当机房或底坑进水较多,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以防止发生短路触电事故;

4、 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5、 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6、 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案。

七、发生地震时的措施

1 当接到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时,由主管领导通知乘客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执行

2 当地震已经发生,其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六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测:

1)检查 测试电梯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2)电梯主结构机房、井道、轿厢有无异常;

3)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发现异常立即停梯,并使电梯停靠在基站,由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4)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过程运行若干次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5)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六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无异常现象或对电梯进行检修后方可正常运行;

6)试运行正常后,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经检测合格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正常运行。

机房紧急救援操作程序

一、 救护人员需要保持镇静,及时与所在地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并告之具体情况。

二、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三、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四、切断机房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闭。通知轿箱内人员不要进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五、机房人员与其它救援人员保持良好联系,操作前先通知各有关人员,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六、确认电梯急停位置,定下电梯救援楼层,一人在那与机房联系配合放人。

七、机房两人操作,一人操作下降阀或手动上升装置,一人负责与救援层人联系,确认电梯停靠在合适位置。

八、通知有关人员机房操作完毕,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人或卸货。

九、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伤。

电梯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特规定如下:

1、 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安全负责,应至少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一名。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及有关管理制度。

2、 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有资质许可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 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为经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4、 《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粘贴在电梯轿箱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客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5、 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当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整改,严禁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均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6、 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电梯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7、 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或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之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8、 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9、 电梯司机应做到①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②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③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使用)须知。

10、 电梯发生严重事故或致使人员伤亡事故,使用单位要保护号现场,并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c8fc84d767f5acfa1c7cd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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